、宗宋的爭執,在他看來是全無意義的事。第三,從具體創作來說,他強調要有“才”、有“靈機”。“作詩如作史也,才、學、識三者宜兼,而才為尤先”,“詩人無才,不能役典籍、運心靈”(《蔣心餘蕺園詩序》),追求憑藉天才發露而造成的“忽正忽奇,忽莊忽俳,忽沉鷙忽縱逸”(《趙雲崧甌北集序》)等超越陳規的變化多端的風格。第四,在以性情、靈機為前提的情況下,也重視學習古人、精心磨鍊,主張“不學古人,法無一可”(《續詩品·著我》),並自述“愛好由來落筆難,一詩千改始心安”(《遣興》)。
袁枚的詩論同沈德潛、翁方綱的主張直接對立,和王士禛的“神韻說”則既相排斥又相關聯。他並不反對“神韻”的提法,《再答李少鶴》說:“僕意神韻二字,尤為要緊。……
神韻是先天真性情,不可強而至。”確實,“神韻”本來也是重性情的一種說法,但在袁枚看來,王士禛所追求的“神韻”因偏於朦朧,缺乏活躍的生機,所以指責他“不主性情”(《隨園詩話》)。袁枚主要是繼承晚明公安派“獨抒性靈,不拘格套”諸論,又汲取南宋楊萬里的意見,而構築成自己系統的理論。在追求詩的“工妙”上,他比公安派來得講究。
在當日的詩壇,這種理論對恢復詩歌的抒情功能和個性表現,有很重要的意義。
袁枚的詩歌創作有其顯著特色,但難稱大家。這與他的生活態度有關。他雖然思想敏銳,卻也能與世沉浮,能夠在風流生涯中自得其樂。像《自嘲》所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