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部分(1 / 4)

小說:中國文學史 作者:世紀史詩

從宋到金的說唱藝術——

諸宮調,一是從宋到金的以調笑為主的短劇——宋雜劇、金院本。

說唱在中國有古老的歷史,到唐代的變文,已經發展得很盛;北宋中葉,藝人孔三傳創造了一種“諸宮調”來說唱長篇故事;到了金代,以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為標誌,這種說唱藝術發展得更為成熟。它的音樂即是元雜劇音樂的基礎,所以前人說董解元為“北曲”的首創人;它按不同宮調將多個曲牌分別聯套演唱一段段故事情節和曲與說白交錯的體式,也為元雜劇所繼承;它的宏大的結構、細膩的人物性格描寫,尤其是經常透過故事中人物的自敘(即代言形式)來展開情節的特點,又在文學上給元雜劇以相當的影響。

以詼諧、調笑為主要特點的藝術表演,始於上古宮廷弄臣“優”,後來演化為雙人表演的“弄參軍”,其形成年代,或說是東漢,或說是十六國的後趙。唐代“參軍戲”已經很盛,現代的相聲、獨腳戲還保留著它的一些基本特徵。參軍戲的一支與歌舞相結合,並滲入了戲劇的因素,便形成宋雜劇和金院本。宋雜劇和金院本雖然還比較幼稚,但已經是基本成型的戲曲。其內容仍以詼諧調笑為主,但有了簡單的故事情節;形式上或偏重於唱或偏重於唸誦、說白,但兩者逐漸結合;腳色有四、五個,各有不同的名目;代言體的特徵雖還不明確,但正在向這一方向轉化。從現存劇目來看,金院本比宋雜劇故事性更強些,如《莊周夢》、《赤壁鏖兵》、《杜甫遊春》、《張生煮海》等,均為元雜劇所承襲。

元雜劇是直接繼承金院本、又糅合了諸宮調的多種特點,並從其它民間伎藝中吸取了某些成分而發展起來的。但元雜劇與金院本等畢竟有質的區別,到了元雜劇,才成為具有完備的文學劇本、嚴格的表演形式、完整而豐富的內容的成熟的戲劇。由於宋雜劇和金院本並無劇本留存,無法知道其中有無完全是代言體的劇目,而元雜劇的這一特徵是清楚的。代言體是成熟的戲劇的重要標誌,因為必須在這種表演形式中,才能吸引觀眾進入雖是虛構卻具有真實感的戲劇場景。在體制方面,元雜劇有如下基本特點:

一、結構:元雜劇的基本結構形式,是以四折、通常外加一段楔子為一本,表演一種劇目。少數劇目是多本的;楔子可以沒有,也可以用到兩三個。一“折”意味著一個故事單元(同時也是音樂單元,見後),四折之間,大多表現出情節起、承、轉、合的變化。“楔子”本意是插入木器的榫頭中使之緊固的小木片,引申到雜劇中,是指對劇情起交代或連線作用的短小的開場戲或過場戲,是整部劇本中的有機部分。

二、唱詞和演唱特點:元雜劇的核心部分是唱詞。每一折用同一宮調的一套曲子組成,並一韻到底——所以說“折”也是音樂單元;四折可以選用四種不同的宮調。元代流行的宮調有九種:仙呂宮、南呂宮、正宮、中呂宮、黃鐘宮、雙調、越調、商調、大石調。這些宮調的調性即音樂情緒各有不同,四折之中宮調的變換,也是同劇情變化相對應的。

元雜劇通常限定每一本由正旦或正末兩類角色中的一類主唱;正旦所唱的本子為“旦本”,正末所唱的本子為“末本”。這既有突出劇中主要人物的意味,同時恐怕與突出某個主要演員以招徠觀眾也有關係。一人主唱的規定對合理安排劇情和塑造眾多人物形象造成了一定的限制。

楔子在一部雜劇中是相對自由的部分,通常只有一、二支曲子,不用套曲,也不限由何角色演唱。

三、賓白:元雜劇以唱為主,以說白為賓,所以說白稱為“賓白”。其中又有散白與韻白之分,前者用當時的口語,後者用詩詞或順口溜式的韻文。賓白既可以插在各支曲子之間,也可以插在一支曲子之中(稱為“帶白”)。它不僅用於敘事,還用作除主角以外人物的抒情,對於表現劇情和人物性格有很重要的作用,所以有“曲白相生”的說法。

四、科範:簡稱“科”,在劇本中表示舞臺效果和演員所要做的動作、表情等。

五、角色:元雜劇的角色,可分為旦、末、淨、外、雜五大類,每大類下又分若干小類,以此把劇中各種人物分為若干型別,以便於帶有程式化的表演。

元雜劇的形成,大約是在金元之際,它的充分成熟和興盛,則要到元代前期。這當然有其歷史原因。

城市經濟的繁榮和藝術表演的社會化、商業化,是促使戲劇成熟與興盛的必要基礎。宋金時代,在瓦舍勾欄等固定場所面向城市民眾的各類伎藝演出已經很盛。蒙古軍攻佔北方以後,在許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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