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小說:民國韻事 作者:中國長城網

友》與月份牌上的明星、名媛,一張張臉是純真年代裡的嫵媚。她們笑啊笑,笑得青春像一簇花團怒放。

民國時期的服飾風尚,名媛攝影,老上海電影,它們折射出的文化美學,風月無邊,其人性魅力與社會風情,在今日依然令人*。

青年,是新的青年,當Mr。某遇上Miss某,可以談一場看電影獻玫瑰的羅曼蒂克的戀。

舊的體例在解體,新的生活在構建,國學作底蘊,西風正吹拂,人人是蒙娜麗莎,青春與微笑從一個被禁錮的時代裡撲哧冰釋,在另一個時代裡怒放出春天。

在民國,古風尚存,青春亮烈。在民國,名士*,淑女窈窕。風花雪月裡,是一代人的風度與浪漫。

胡適的蘭花蘭草(1)

一、小腳太太,留美博士

每當夏日午後,連街上的灑水車都在播放著“我從山中來,帶著蘭花草。種在小園中,希望花開早……”那歌詞是胡適寫的早期白話詩《蘭花草》(原名《希望》)。而他這一生,也真是拈了蘭花又惹蘭草,滿庭芳。

自從“五四”以來,思想文化領域裡沐浴了一陣歐風美雨,諸多傳統陋習一一被打倒。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老式婚姻也被痛打得落花流水。你看,沉穩如魯迅,把朱安當成“母親送給我的一個禮物”,束之高閣,敬如陌路;澎湃如郭沫若,在花燭夜揭開新娘紅蓋頭,驚呼:“母猴!”然後落荒而逃。更不要說,浪漫如徐志摩,為了先後追求林徽因與陸小曼,把張幼儀當做絆腳石而無情踢開。其實,那些被棄的女人,個個出身閨秀,溫淑賢良。當男人們在外面世界尋找自由與愛情,她們卻在家恪守婦道,伺候公婆,隱忍空房,孤燈一生。她們不幸地成了一個時代的犧牲品。

只有胡適,與江冬秀奉命成婚,看似廝守終生,有了“小腳太太、留美博士”的笑談。作為新文化運動的思想幹將,胡適為什麼安心成全了一樁舊式婚姻?

胡適早年失怙,母親的撫養對其一生影響至深。胡適13歲時,聽由母命,與安徽江村江冬秀訂婚。胡適說過:“我母親不識字,但她是世上最好的女人。”胡適對這樁舊式婚姻的安命,確有出自孝心以及一份對母親這一類無才有德婦女的寬容。郭沫若、郁達夫、徐志摩……那些“愛情騎士”,為了自己的幸福,而犧牲了髮妻的終身幸福,並且無一不表現出對原配的嫌惡。他們的愛情何其羅曼蒂克,但他們的做法何其不平等。他們忽略並封鎖了一個女人的生命尊嚴與情愛尊嚴。寧願說,胡適的婚姻,包含著他對待婦女上的平等觀。

胡適在性格上,溫和中庸。紳士文明,是他的人格追求。唐德剛在《胡適雜憶》中說:“適之先生是位發乎情、止乎禮的膽小君子。搞政治,他不敢‘造反’;談戀愛,他也搞不出什麼‘大膽作風’。”“豈不愛自由?此意無人曉。情願不自由,也就自由了。”胡適結婚前夕寫的詩句中,是紳士的隱忍與微笑,自嘲繼而超脫。

胡適有他的處世哲學。他不像徐志摩一類人,一生為愛而活。他的人生,志存高遠,在於仕途經濟,經邦治國。愛情是他的調味部分。他在婚姻上,大致也與他的政治主張一樣,要的是理性與秩序。留美期間,甚至寫過一篇維護傳統婚姻制度的文章。他二元論地看到了自由戀愛飈風下隱藏的實驗危機。

對江冬秀,胡適也曾懷著“點滴改良”的願望。在他寫給江冬秀的信中,他鼓勵她識字、讀書,並想象了婚後夫妻在思想上唱和的閨趣:“我當授君讀,君為我具酒。”

1917年,胡適回國,12月,他帶著一顆“撲通撲通好奇的心”,與江冬秀結婚。婚後燕爾,一年未到,長子祖望誕生。唐德剛說:胡適是中國社會三從四德的婚姻制度裡最後一個福人。

許多男人都替胡適扼腕嘆息,喟嘆他一世才俊,卻配得一個沒有文化、鄉野粗鄙的小腳女人,真是鮮花插在牛糞上的顛倒版。然而胡適的婚姻,並非只有一雙小腳、一個鄉婦。胡適並沒有完全安心覆盆於一樁老式婚姻。失之東隅,收之桑榆。胡適自有一套婚姻哲學:“智識上之伴侶,不可得之於家庭,猶可得之於友朋!”看看美國情人威廉司,看看中國小情人曹誠英,看看他任駐美大使期間的杜威夫人羅慰慈,看看他的美國二房東哈德門太太!儘管江冬秀一生沒搖撼過她的夫人身份,但她也是婚姻之重的不堪承受者。而作為男人的胡適,他並非是“小腳太太、留美博士”美談裡的聖人,他也是個在社會領域裡愛惜自己羽毛、理性做事的大思想家,在私人領域裡彩旗飄飄、紅旗不倒的偷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