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貼的常嬈是個不守婦道的,她以女子之身,立了從龍之功,又開易市,說服了朝堂大開與南洋諸國的海運貿易,是個能人,卻也是個目無禮教的狂徒,辛盼珍一類,就是受了她的蠱惑影響,才行事猖狂,覺得自己能踩在男子頭上去了。
就連如今國法裡允立女戶,準叫女子當家做主,行田產買賣之舉,也是那妖婦鼓動。
李鶴楨最不喜女子要強好勝,見了此書,自是凜色,“妖言惑眾的文章,還是少看得好。”
他無比冷靜,瞧不見她肩上的傷,只冷冰冰叱她看了閒書。
“李鶴楨,你別來找我了,我都疼死了,你只管那些。”
她掙扎著要抽回腳,卻被他緊緊錮在手中,“你放開我,我不要跟你說話,你快放手。”
“真不講理。”
李鶴楨笑她,起身坐到她身邊,“你人小無能,去挑釁她,叫她打了,卻來怨我?”
“你都知道?”
溼漉漉的大眼睛望他,等他給個不救自己的理由。
“聽底下的人說的。”
他輕描淡寫地揭過,撩開衣領看她傷到的地方,“竟下如此的很手!”
青紅一片的傷處被刺出幾個口子,像是拿錐子囊的,裡頭是暗紅的皮肉,口子一圈高高腫起,就連沒扎透的地方也跟著腫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