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並不是每個人都討厭我,禾選擇和我做朋友,選擇保護我。我身上吸引他的地方在於一種值得被愛的破碎感,同時,我試圖把那些事處理好。
我們在晚自習一起自習,一起在天黑時夜跑,一起打乒乓球。他常常被老師罵,我常常被表彰,我的作文被全校朗讀,我做的不錯,就像旺一樣。
禾沒有絲毫對我的嫉妒,我們是互相補充的,我會竭力想讓他多學點,成績好點。他給我帶來我喜歡的小說,是他翹課幫我去縣圖書館借的。那些書都堆在一起,找到我要的很難。他幫我擺平我難以處理的人際關係,在我大聲對他呵斥,叫他認真看題時,他歪過頭來,翹著嘴看我。
那天,我忘帶作業,回到教室,看見他從生活委員的桌子裡偷拿出來一沓錢,那是剛剛收的,大概一千多塊。很早之前,班上就有人丟東西了。
他看著我覺得這不是什麼大事,他幫了我!幫了我很多,如果不是他陪著我,我的作文能提升那麼多?還能在全校師生面前展示?我該裝作沒看見,甚至可以和他打打招呼,表示理解。
我腦袋裡的除了在講臺上的尷尬和羞辱外,是芷縣一個偷羊賊被活活打死的畫面,警察來時,從被憤怒的人群圍作一團擠開。那犯人全身上下沒有一處完好。還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五百至兩千元為起點……”那是,犯法的。
我是良好的公民,絕不包庇犯罪行為,否則,我怎麼能被校長表彰呢?
我厭棄地看著他,他也看清楚了我眼裡的情緒。
我背叛了他!
他幫助了我,他幫過我,我要遵守規矩,我至少要裝作沒看見的。這裡有沒有別人!
我在他的目光中,走進校長辦公室,那門緊閉著,敲了好一會兒,他就看著我,不信我要那麼做。門開了,校長紅著臉,聽我告訴他,“他偷錢。”
我指認了禾。
禾被全校通報批評,記大過。
那天中午,我裝模作樣地做題。我是好學生,老師眼裡的好學生。禾一把把我連人帶桌子推倒在地,我桌上的書被他全扔到我臉上。他正想毀了我,我一言不發,倒在地上,受著他的怒氣,眼淚抑制不住,淚水很燙。
班上人都知道了我這個“二鬼子”,每個人都在我背後討論我。
至少他沒被抓進警局,警察會來我們學校嗎?為了這件事。至少他只是被記過,沒被留有案底,這事會有案底嗎?我一邊安慰自己覺得沒有做錯,一邊又懷疑事情可以以另一種方式發展,假如我沒有告發,假如我裝作沒看見,假如……
校長那天在辦公室裡幹一個很雅的經常穿旗袍的英語老師,我們畢業後幾年,他便出事落馬。當然,紅標頭檔案裡沒提這些,那英語老師的兒子和錦集玩得很不錯,所以我知道這些,他父母因此離婚了。
我把這件事告訴錦集,他沉默著聽完,算是明白我為什麼這麼討人嫌了。在成績不好的圈子裡,我是告密者,成績一般的圈子裡,我太客氣,又鬼鬼祟祟的,而我看不上成績很好的那群人的虛偽、自大。於是我的成績也漸漸不好了,我為此和家人們大吵一架,我同時討厭我親戚們試圖控制我。在我家族裡,總有人想把這個家分開,也只有能把家合在一起的人才能主持家族事務,這麼說有點矛盾,但事實就是如此。
錦集沉默後,我抬起頭來才發現他正盯著我,“我不覺得你做錯了。”他這麼說。
錦集小時候就表現得很有擔當了,小學比我們高一年級有個惡霸,身體發育很早,人高馬大,喜以欺負低年級的同學為樂,我們恰比他低一年級,是他重點的欺負物件。課間打籃球時,他會一下把你撞飛。打掃衛生時,他會一腳把你掃作一堆的垃圾踢飛。
錦集和他打了一架,在籃球場上,錦集扎住馬步,沒被他以體型優勢放倒,這也是他最為擅長的事,他一直用拳頭砸向錦集,錦集鉤住他的脖子。最後他倆一起倒了下去,錦集最後護住了他的頭,代價是他的手鮮血淋漓。
那校霸後來極為畏懼錦集,錦集在場他基本繞著走。錦集跳級後,某次考試時,他甚至不願和錦集一個考場,他在門口哭著,死也不願進教室。錦集便去找他道了歉。
樹的家庭情況大約是錦集的翻版,雙方都視權如命,有什麼便獻上什麼,當然包括美色。樹於是喜歡埃德加·愛倫·坡的最令人失望的一本書,他的第一本詩集,一本乏味的模仿前人的作品(這是週三的評價)——《帖木兒及其他詩》,講了帖木兒獻上他的愛人以獲得帝國統治的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