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幼時(2 / 4)

小說:湖畔詩人 作者:最喜歡雷雨天

家裡的氛圍也不咋地,餐桌上永遠是沉默的。父母一心想掌控我,拼命想知道我的內心想法,我要是敷衍點頭,他們就會瞬間 “炸毛”,摔碗發脾氣。然後我只能匆匆吃完飯,回到房間看書、寫作。我有好幾本詩集,不過後來都被我一把火燒了,可不是因為有啥敏感內容,純粹就是覺得寫得太爛。我看書主要是古典名著,像《牛虻》《紅字》,後來才開始涉獵現代小說,借書就去學校圖書館或者縣圖書館,我還老盼著能在這倆地方來一場 “浪漫邂逅”,可惜從來沒有過。我們這小縣城,文化建設基本為零,對了,我的語文成績那叫一個差。

縣城裡也有一些消遣的地方,像遊戲廳、檯球廳、咖啡廳、電影院,不過我最喜歡的還是書店。以前我還幹過 “竊讀” 的事兒,被店員各種翻白眼,後來就再也不去了。這是個正在努力城市化的小縣城,到處都是新建築的塵土。我喜歡在偏僻點的停車場滑滑板,雖然技術菜得摳腳,也喜歡去河邊散步,不過河邊全是垃圾,溝水綠得像被染過,全是富營養化的浮萍。小時候,我坐在土坎上,望著對面霧濛濛、翠色慾滴的大山,心裡想著一定要去看看。後來真去了一次,穿過山谷的河流,踏著青石板,結果滿是雞屎,也不知道為啥有那麼多家禽。小溪裡的螃蟹被抓得差不多了,水田大多幹涸,我九歲的時候,還能在僅存的水田裡抓到黃鱔、泥鰍,在蒲草叢裡撿到鵝蛋,大的是家鵝下的,小的是野鵝下的,竹林裡有竹雞,山林裡以前還有野豬,不過那都是我出生前的事兒了,我對樹林的記憶裡沒有這些。還記得有一年秋天,我去打柴,看到野兔,夏天的時候,在樹上盪鞦韆,挖藍草花,下河洗澡、抓螃蟹、蝦和小魚。

鄉土生活的往昔與今朝

咱這山林,那可是險峻得很,林子又大又深。有棵枯死的老樹,倒了之後從山上滾下去,能一路滾到山腳,那動靜,大得很嘞!

農田對我來說,可不只是一片地,那是滿滿當當的農活記憶。種玉米、土豆,摘辣椒、搬包穀,大太陽曬著,山風呼呼吹,一天活兒幹下來,渾身筋骨又酸又累。不過,田邊種的那些果樹,可太吸引人啦!有李子、櫻桃,就是老被鳥啄得七零八落;還有紅籽、刺梨,吃起來酸酸糙糙的;覆盆子和刺泡兒,那可是高階貨,味道好得沒話說!在山野裡撒歡兒跑,感覺自己靈活得像只兔子,那叫一個暢快!我十七歲那年,又背起背兜幫家裡幹農活,雖說累得夠嗆,可心裡覺著格外親切,就是沒了小時候的那種趣味。

我看書的愛好,得從三年級說起。那時候在寄宿制學校,我可喜歡看漫畫了。學校訂了《學友》,還有不全的《偷心九月天》,不過我更喜歡那種一整本的,像《數學島奇妙冒險》《洞穴大探險》啥的。那時候,我最喜歡的書是寓言,有些故事我還似懂非懂,但就是喜歡得緊,還看過幾本厚厚的,對當時的我來說,可了不起了。

在寄宿制小學,一群毛都沒長齊的小屁孩,居然也對性這事兒感興趣。多虧了他們,我知道了好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兒,可這對我來說,真挺難接受的。小時候的我,能費好大勁兒去琢磨這些跟年齡不相符的事兒,最後實在想不明白,就只能逃避。學校組織我們去清掃管道,大家拿著大多是自己做的勞動工具,一邊走一邊清理。路邊有柳子,味道可香了,五毛錢一包的塑膠零食,大家湊在一起,聊的都是些裝成熟的鬼故事、人販子和豔遇奇聞。孩子們總想著去理解、直面一些事兒,結果老是被現實裡的東西嚇到,可大人呢,怕的卻是那些未知的玩意兒。我們學校還經常吃龍政粉,真的,那是我吃過最好吃的粉。學校還舉行過遙控賽車比賽,調皮的小學生使勁兒撞對方的車,就為了撿自己的馬達。學校修在山頂上,風大得很,風穿過走廊,那聲音就像鳥叫似的。課間休息的時候,大家在操場上玩抓人遊戲,我和一個小夥伴關係可好了,我還借作業給他抄呢,後來我倆鬧掰了,這事兒以後寫書的時候可以嘮嘮。遊戲就是把紅領巾綁在手臂上,就跟綜藝裡的撕名牌差不多,分隊之後,大家張牙舞爪地跑來跑去。有晚自習的時候,下五子棋、聊天,被老師抓到了,就得蹲馬步、打屁股,可丟臉了。宿舍的治安也讓人發愁,老是有人丟錢,回去還被父母罵。我跟父母說我買東西了,結果被罵得更兇,可我們在學校裡還是玩得挺開心。宿舍是標準的十人間,住十二個人,擠得我煩死了。我們還玩捉迷藏,被罰在操場跑圈。有的孩子脫光了互相撫摸身體,他們的陰莖都硬了,不過沒射精,我可不好意思,總是穿著長褲和衣衫,還被人嘲笑過。有一次生病,去校外的醫務室打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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