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善良有人憐,真實有人愛》(1 / 1)

話說平潭監獄長把“盜馬賊”卷宗交到榕城知府衙門後,備案入冬要斬盜馬賊楊景。此訊息傳出,遠在千里之外的女子劉曼不答應了!立馬決定結草銜環,搭救知己,為楊家申冤。

她在想:“楊景不會福州本地方言,得罪了一些有權有勢的人,坐牢是他命裡註定,也是運氣時節在劫難逃,至於嚴重到被認定為盜馬賊定為死罪,肯定是有誤差的!”

但她知道,憑一己之力,是沒有這個能力救出楊景的,必須請媒體和專業律師來辯護。

常言道:“你願意為別人撐傘遮雨,別人也願意為你鋪路架橋。”這就是平時善良的人,總會被某些人理解,被某些人惦記著。一旦落難於關口,深交的人不會袖手旁觀。她會為知己拔刀相助,義無反顧。

劉曼也不是無緣無故地去幫助楊家打這場救命官司,她除了欣賞楊景的才華之外,主要的是欣賞楊景那顆善良的心,那顆帶著童真的心,那顆“受人點滴之恩,當湧泉相報”之心。她不相信這樣的人是盜馬賊,她堅信“山羊哥哥”的為人,以及人品。

這才是劉曼站出來主持公道,為楊景平反昭雪的決心。

為什麼會說劉曼要挺身而出,幫楊家打這場官司?這還有另外一層原因,這事還要追溯到三年前,楊景把砍好的柴拿到福州省城賣時,由於閩江河水洶湧,又遇漩渦灘頭,楊景搭坐的木排翻散,造成木排上柴火被大水衝散飄走了。楊景也被翻到河裡,拼命掙扎。正好上游木排而至,楊景才被艄公救起。

楊景到了福州,身無分文,落難街頭。是劉曼和陳玉香兩個少女破開儲錢罐,又到當鋪賣掉頭釵,才湊上了楊景回閩北老家的盤纏,事後楊景竟以數倍還清。

那年楊景十六歲,劉曼十六歲,陳玉香十五歲,他們曾經在馬棚裡義結金蘭。 當時楊景叫劉曼為“大丫頭”,喊陳玉香“小丫頭”,而兩位少女呼楊景為“山羊哥哥”,這就是他們少年時代的友誼。

劉曼想起那天仨人的場景,歷歷在目,好甜蜜,好溫馨。原來人生的美好時光都是在少年時期。也許這種美好會延續一生的記憶。

雖然此事已三個春秋過去了,但這份彼此的厚重的友情,一直珍藏在他們各自心裡,他們之間成了鐵哥們。

在這十萬火急,人命關天的時刻。劉曼第一時間,想到了兩位同窗好友,想讓她們出山幫忙。

第一人選是被校友稱為“墨客俠女”的江上月。此人像電一樣,令人震撼。落筆鋒芒,一手文章瞬間而成。 文筆風采波瀾老成,氣勢如虹,明朗鏗鏘,時任榕城晚報首席記者。

第二人選,校友稱她為“尖刀嘴”的連蕊兒。此人像鐵齒銅牙紀曉嵐,伶牙俐齒,善變化雲,出口成章,應答如流。時任榕城商務局辯護律師。中文名狀師,別名“訟師”。主要職責是為僱傭者在公堂上進行辯護,這個職業當時在清代盛行。

兩位不但是劉曼省城女子學校的同窗好友,工作上還是最佳搭檔。

劉曼想:“只要兩位同學肯出手幫忙,對臺江驛站郵局盜馬案件是否屬實,展開全面調查,查個水落石出,那是不成問題的。即使楊景被判了刑,如果情況不屬實,有“尖刀嘴”連蕊兒為他辯護,想方設法也能緩解朋友的死刑。

此時的“智囊才女”劉曼是在千里之外的山西鹽湖區,他避開老公,偷偷的諮詢了身邊的父親。父親劉上進曾經在福州臺江郵局驛站工作多年,懂得朝廷保護驛馬有關條文,並逐一講解女兒聽。

說起一度在榕城流浪的楊景,劉上進是沒見過真人,而看過楊景的水筆字跡,當時他讚歎不已,認為是進京趕考的才子手書。

劉曼從父親的嘴裡瞭解到驛站馬匹及馬料廠倉庫有關閒人免進的事宜後,進一步電文告訴同學江上月,讓她對保護驛馬條文規定的進一步瞭解。

江上月正在伏案筆耕趕寫一篇重要的晚報,有待明天發表。由於劉曼是用公司甲級電報,所以連夜送過來。

當江上月從郵差手簽收後,閱讀了好友劉曼的電文,一時間也感到詫異。“什麼山羊哥哥”,“什麼盜馬賊”,“什麼驛站馬的保護條例規定”等等,搞得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她放下手中的筆, 披衣危坐不是待窗明,而是把電文反覆的看,靜心的弄清楚劉曼的文字內容和關鍵詞。

劉曼電文中的最後一句是:放下手頭所有重要的事情,趕緊救人。

看得出來劉曼此時的心情,所以電文上出現文字的波動。

真是:千里電波呼閨蜜,一朝一夕有重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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