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不合法證據依法排除。3、而本案的土地證頒發行為涉嫌違法的原因,也恰恰是採信了偽造或捏造或與事實不相符的證據,導致了該行政行為違法。如同崑山男子,利用各省間婚姻登記部門不聯網的漏洞,連續領了幾張結婚證一樣,屬於違法的。4、違法的行為是自始無效,還是需要確認無效。本身就是有爭議的。該行政行為屬於重大且明顯違法,還是輕微違法,也是有爭議的。5、經過江南市區人民法院的行政訴訟的審理,賣方在土地證涉嫌違法分割及轉讓時,沒有披露地上附著物歸再審申請人所有是事實。6、且分割行為非房地產開發公司本身有無許可權分割,有無許可權像人體器官一樣分開來兜售都是值得研究的。7、該案採信的非法證據(時效已過,當事人已知情,法人與法定代表人之間的區別,視同送達是否是真正的送達,或者法人不是人,是否可以像自然人一樣履行知情權,也有爭議),如同趙作海、佘祥林案,沒殺人,卻被判了殺人罪。而且在監獄白白呆了好多年,造成家破人亡一樣,原因是法院採信了一些表面上看上去合法,實際上不真實的證據,直到若干年後,亡者歸來,紙包不住火後,才承認了冤假錯案的事實。8、本案中,江南中院有一個很可怕的背景就是,前江南中院院長、副院長、行政庭庭長都被查,被捕,諸多法院高層被查的事實,說明法院的判決有可能會存在瑕疵,甚至會受到諸多案外因素的影響,而變相失去了獨立審判權,因此獨立審判權有疑義。該案有關行政部門捏造虛假證據,騙取行政登記的行為,導致行政登記行為涉嫌違法非常明顯,但用時效及新的司法解釋來裁定,當事人若干年後才發現新的證據後,有冤不能申的情況,有理無處說的情況。9、本案中,土地證分割和轉移的行為是發生在房產證已經在原告名下時,就像崑山男子連續領三次結婚證,是在已婚的狀態下,該婚姻登記行為肯定和第一任原配及孩子有關。因此裁定書認為與原告無利害關係理由不成立。
現再審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提出再審申請。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第(一)款: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第(三)款,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第五款: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判決的。特提出再審申請。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後面更精彩!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js省高階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江蘇一朵花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0年12月15日
申請再審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式相關規定:
第九十一條:申請再審事由。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一)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第二款第十條:下列行為,不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七十七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審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和原審其他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二)再審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再審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三)原審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實的主要證據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材料可以是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影印件。
法理依據:
證據的可採性:這是英美法國家在證據法中所採用的一個概念,基本含義是指證據必須為法律所容許,才能用於證明案件中的特定事實的定案依據。即具有被採納為定案依據的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