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法言》的開篇第一句。
陳仲早年,未曾遇到釣叟時,便是由父親教授《法言》為啟蒙。
這本書,是陳仲親手抄寫,字跡於今日看來,筆力稍顯稚嫩,唯有以性靈觀之,方可見其銳利鋒芒,令人毛骨悚然,萬萬不敢阻撓!
在岫山之中,董志張見過那廢棄廟宇裡的刀刻之字,當時還為那些字跡所蘊含的鋒芒刀意而震驚。
此刻,看到陳仲少年時所手書之字,方才知道何謂“天壤”!
廟中的刻字,鋒芒固然逼人,歷經歲月,仍舊橫壓一山妖魔。
但那些字,無論何人看到,均能體察其咄咄逼人之氣,這便意味著刀意不夠純粹,時時有所發散,威能自然便會逐漸降低,能夠堅持十年、幾十年,但絕無法維持百年、數百年的可能。
而陳仲的字,看到的第一眼,是缺陷。
筆力稍顯稚嫩。
這是從凡俗之人的觀賞角度出發,才會得出的結論。
但實際上,以修士的識見細細體悟,則可知,字中蘊藏的,無比純粹的“秉道而行”的神意。
得此神意,方可感知銳利,因為寫下這四個字的時候的陳仲,所持之道乃是“公”,是“平”,是“直”!
秉此道而行,便是一切不公、不平、不直,皆在殺滅之列!
一往而無回。
要做到這樣,自然而然就需要足以殺滅一切不公、不平、不直的力量。
因此,那字中意蘊,才會銳利無匹,也必須銳利無匹!
這裡的鋒銳,意蘊數轉,又自然而然,時時藏鋒於內,只待遇敵,必將震驚世人。
這樣一道神意,莫說維持百年,即便千載歲月,也必不少竭。
於神意一道,堪稱登峰造極的典範。
岫山廢廟的刀意,與之相比,就好似幼童與成人之別。
董志張感嘆之餘,忽然想起,以書的儲存狀況推算,這字豈不是陳仲少年時所寫?
聞名止惡陳子正,果然不可幸致!
董志張這裡念頭百轉。
陳仲可沒有那麼多感慨,他早已棄儒從道,這部《法言》,留在他身邊,也只剩下追思親人的作用。
而如今,恰好可以贈與楊豐。
無論是楊豐先前豪言的“我當其後”,還是陳仲隱約猜測的他可能面臨的坎坷,這部書,都很適合他。
“欲要登我門牆,卻非易事。此書非我道傳,然而有我真意,若得開悟,無論何時何地,哪怕你已是耄耋蒼蒼,亦可隨時尋我,列我真傳。”
陳仲一邊說,一邊將書遞到楊豐面前。
“若是悟不得,則你我緣法已盡,不必再求。如何?”
聽了這話。
徐幹與董志張一起失色。
不是贈書,而是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