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靜中,玉籙、白綢、鑌鐵棍、長刀,俱為“炁”息摶煉之相。
《玉清三十六籙》僅剩的三枚玉符,功用實質上皆是望氣。
而陳仲如今一身本領,可以說也都是由望氣得來。
為徒兒煉製寶物,自是要從望氣入手。
檀德臺上,陳仲曾以手望氣,察知樂玄筇杖內鎮壓五頭蛟王的氣息。
當時,陳仲便有一點感悟閃過。
諸氣既然與形體有著對應關係,那麼煉器自然應當能夠從氣息之摶煉入手。
三枚玉符中,以目望氣之符,陳仲最為精通,但在參悟了另外兩枚玉籙後,便又有了更多、更新的感悟。
“炁”的變化是無有盡頭的,哪怕陳仲如今成就感應,能夠清晰望到氣息摶煉的過程了,仍舊不可能將某一物體的“炁”的變化盡數掌握。
因為單單三枚玉籙本身的氣息,都是在時刻變化的。
而它們不變的,只是諸“炁”摶煉之後所形成的氣息之相。
氣息之相是穩定的,然而摶煉的過程,以及參與摶煉的“炁”,都是在時刻變化著的,每時每刻,都與前一時刻並不相同。
從不斷的變化,到外相穩定不變。
這其中蘊含著的道理,令陳仲百思不得其解。
也是能否從諸氣摶煉入手,完成煉器前,必須解決的問題。
或許,如果能將諸“炁”的變化盡數掌握,就能總結出外相不變的原因?
這裡面,很可能蘊含著大道至理。
但這念頭一起,陳仲便記起了《劍術》在元真這一境界給出的,僅有十個字的總綱般提醒——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
以區區感應修士的有限壽命,嘗試盡數掌握無盡的諸氣變化。
這念頭一旦落定,便是內魔之始。
絕不能這樣做。
至於說不去嘗試掌握諸氣變化,也會錯失其中蘊含的大道至理的問題。
這其實陳仲早在淯水之畔就講得清楚。
世間物事萬物皆在名中,名在道中,既在道中,大道至理何處無有?
如果放棄一種必定不可能成功的方法,就錯失了大道至理。
那麼這不是選擇放棄的問題,而是人本身的問題。
至此,陳仲心神便定,不可見的性靈之光也愈發清澈。
他這次是要為徒兒煉一件寶物,不是自家閉關修行。
參悟玉符,掌握諸氣摶煉的變化與穩定之理,只是為了煉成一件。
與此有關的,要留意,與此無關的,要放棄。
進一步思考,煉製寶物的本身,也必須有取捨。
不可貪多求全。
首先,要能夠護住蘇元明,這徒兒修為境界有限,放他去追逐很可能層次處於感應以上的敵人,若無護身寶物,無異於送肉入虎口。
這護身之能嘛,恰好蘇元明自行領悟了觀辨諸氣之法,更是從陳仲往日的教導中,自行總結出摒棄外來之氣的方法。
此法足以稱為法術的雛形,只不過蘇元明自身修為境界有限,這本事最多也就處於障眼法的層次。
另外,蘇元明因其自身稟性原因,靜功頗有些礙難,鬥法之中更別提,想要隨時隨地都能維持定靜不失,最少也要修行至坐忘。
連定靜都不能維持,想要施展障眼法,也不是容易的,除非是妖物的天生神通,即便境界不足也能勉強使來。
所以,這件寶物在護身方面,要因勢利導,能夠幫助蘇元明順利入定為佳。
護身之外,就需要能夠具備足以威脅到感應以上大修士的殺伐之能。
這件事情也可以與蘇元明本身結合起來。
他天賦異稟,力大無窮,鑌鐵棍本就是為了發揮這一優勢而選擇的。
但隨著蘇元明修為增長,身體發育,力氣也自越來越大,鑌鐵棍的重量便又顯不足了。
此事倒是容易解決。
真正限制蘇元明力量天賦發揮的,還是對手的法術之流。
故而新煉的寶物,要有破除法力之能。
這方面,陳仲其實見過不少,檀德臺上雁衝軍的暗紅色“煞力”,屬於以汙穢破法。
此外還有以精純、勢大破法的。
有以性質生克之理破法的。
有以變化萬端,尋隙而入破法的。
更有陳仲這般,直指氣息的。
蘇元明雖是陳仲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