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3部分(1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一會兒李鹹起身走近婦人,手挽手在屏間,言語切切的樣子,過了很久,就攜手出了大門外。王容偷偷地走到暗處,遠遠地偷看,兩人都坐看,說笑著互相調情。一會兒,看見李鹹獨自回來,走得很快,婦人在外面站著等待。李鹹到廚房取出蠟燭,開啟書囊,面色悽慘,拿出紙筆寫字,又拿出衣物,都署上名字。王容偷偷看到,只以為把衣服送給婦人,就不忍心驚動他,想等他睡,就偷偷抓住。李鹹安排完衣服,放在床上就出去了,看見王容已經睡了,就出屏和婦人說話。過了很久,拿著被去了,來至偏院,院中有堂屋,堂屋有床帳,樹木森森的樣子,已經進去一頓飯的功夫。王容想到:“我去偷襲他們,他們一定睡在一起。”就拿著枕頭去了,偷偷地走想去驚嚇他們,等到了簾內,正看見李鹹躺在床上,婦人用衣帶絞了李鹹的脖子,李鹹的樣子快要死了。婦人白臉,三尺多長,不見面目,下邊按住李鹹用盡力氣來勒他。王容突然驚叫起來,就用枕頭打她。沒打著,婦人就跑了。王容趁勢追逐,婦人徑直進入西北角的廚房中,在床上坐著,腦袋觸到了房梁,很久才消失。僕童聽到叫聲都起來了,看見李鹹死了,七竅流血,只是心口還熱。就為他招魂搶救,到天亮才甦醒過來。王容拿來他寫的書信開啟一看,竟是寄信給家人,敘述告別,衣物為想念之物,沒說去什麼地方,但詞句鄭重。讀信讀來惻隱愴然。等到李鹹能說話了,問他,他都不能記得,只說彷彿夢見一個麗人,引誘他離開,其他的事都不記得了。驛站的老吏說:“以前傳說廁所有鬼神,先天年間,曾經殺死一個客使。”此事王容逢人就說,告誡別人夜晚不能獨自睡覺。

李 晝

李晝為許州吏,莊在扶溝。永泰二年春,因清明歸,欲至泊梁河。先是路旁有冢,去路約二十步,其上無草,牧童所戲。其夜,李晝忽見冢上有穴,大如盤,兼有火光。晝異之,下馬躋冢焉。見五女子,衣華服,依五方,坐而紉針。俱低頭就燭,矻矻不歇。晝叱之一聲,五燭皆滅,五女亦失所在。晝恐,上馬而走。未上大路,五炬火從冢出,逐晝。晝走不能脫,以鞭揮拂,為火所爇。近行十里。方達伯梁河,有犬至,方滅。明日,看馬尾被燒盡,及股脛亦燒損。自後遂目此為五女冢,今存焉。(出《博異志》)

李晝是許州官吏,莊子在扶溝。永泰二年的春天,清明回家,將到伯梁河,路旁有座墳墓,離大道約二十步。那上面沒草,是牧童遊戲的場所。這天晚上,李晝忽然看見墳上有洞穴,大小象盤石,還有火光。李晝詫異,下馬登上墳墓,看見五個女子身穿華麗的衣服,按五個方位坐著縫補,低著頭湊近燈光,孜孜不停。李晝呵叱了一聲,五個燭光都滅了,五個女子也消失了。李晝害怕,上馬而逃。沒走上大道,五炬火光從墳裡出來追趕李晝。李晝跑不掉,用馬鞭揮打,被火燒著了,走了十里,才到伯梁河。有人來了,燈火才滅。第二天看馬尾巴被燒沒了,大腿和小腿也燒傷了。從此後就把這個墳看成五女墳,現在還儲存在那裡。

元 載

大曆九年春,中書侍郎平章事元載,早入朝,有獻文章者,令左右收之。此人若欲載讀,載雲:“侯至中書,當為看。”人言:“若不能讀,請自誦一首。”誦畢不見,方知非人耳。詩曰:“城東城西舊居處,城裡飛花亂如絮。海燕啣泥欲下來,屋裡無人卻飛去。”

載後竟破家,妻子被殺雲。(出《玄怪錄》)

大曆九年春天,中書侍郎平章事元載早起上朝,有個獻文章的人,元載讓隨從收下來。

這人想讓元載讀,元載說:“等回到中書省,再為你看。”那人說:“若不能讀,讓我自誦一首。”誦完就不見了,詩曰:“城東城西舊居處,城裡飛花亂如絮。海燕銜泥欲下來,屋裡無人卻飛去。”元載後來竟然家道敗落,妻子和孩子都被殺了!

蕭 審

蕭審者,工部尚書旻之子,永泰中,為長洲令,性貪暴,然有理跡,邑人懼憚焉。審居長洲三年,前後取受無紀極。四年五月,守門者見紫衣人三十餘騎,從外入門。迎問所以,騎初不言,直至堂院。廳內治書者皆見。門者走入,白審曰:“適有紫衣將軍三十騎直入,不待通。”審問:“其人安在?焉得不見?”門者出至廳,須臾,見騎從內出,以白衫蒙審。步行。門者又白奇事,審顧不言。諸吏送至門,不復見。俄聞內哭,方委審卒。後七日,其弟宇覆墓,忽倒地作審靈語,責宇不了家事,數十百言。又云:“安胡者,將吾米二百石,絹八十匹,經紀求利。今幸我死,此胡辜恩,已走矣。明日食時,為物色捉之。”宇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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