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紹之
晉新野庾紹之,小字道覆,湘東太守。與南陽宗協,中表昆弟,情好綢繆。紹元興末病亡,義熙中,忽見形詣協。形貌衣服,俱如平生,而兩腳著械。既至,脫械置地而坐。協問何由得來顧,答雲:“暫蒙假歸,與卿親好,故相過也。”協問鬼神之事,言輒漫略,不甚諧對。唯雲:“宜勤精進。不可殺生,若不能都斷,可勿宰牛。食肉之時,勿啗物心。”協雲:“五臟與肉。乃有異耶。答曰:”心者藏神之宅也。其罪尤重。具問親戚。因談世事。
末復求酒,協時與茱萸酒。因為設之。酒至杯不飲,雲有茱萸氣。協曰:“為惡耶。答雲。
下官皆畏之。非獨我也。“紹之為人。語聲高壯,比言倫時,不異恆日。有頃,協兒邃之來。紹聞屐聲,極有懼色,謂協曰:”生氣見陵,不復得住。與卿三年別耳。“因貫械而起,出戶便滅。協後為正員郎,果三年而卒。(出《冥祥記》)
晉代新野的庾紹之,字道復,任湘東太守。他和南陽的宗協是表兄弟,兩人處得很親密。元興末年庾紹之病死。義熙年間,忽然現形來看望宗協。衣服相貌都和活著時一樣,但腳上戴著腳鐐子。進屋後,庾紹之把鐐子摘下放在地上後坐下。宗協問他怎麼能來看望,回答說:“請了假暫時回來,因為和你生前處得好,所以特來看你。”宗協問他鬼神的事,庾紹之總是扯些別的,不直接回答,只是說:“你要行為端正謹慎,不要殺生害命。如果不能完全做到不殺生,那就千萬別殺牛。吃肉的時候,不要吃動物的心。”宗協問:“五臟和肉,難道還有什麼不同嗎?”回答說:“心是神居住的地方,所以吃心獲罪更重。”談話中庾紹之不斷打聽親友的情況,談論些人間的事情。最後又向宗協要酒喝。宗協正好有茱萸泡的酒,就給他酌上一杯。但庾紹之不喝。宗協問:“你是不是不喜歡茱萸酒?”回答說:“不光是我,陰間的人都怕茱萸。”庾紹之活著時說話就聲高氣壯,現在說話談論時還和生時一樣。這時,宗協的兒子回來了,庾紹之聽到了腳步聲,顯得十分害怕,對宗協說:“生氣太重了我受不了,不能再停留了,不過我們也就再分別三年而已。”說完自己戴上鐐子站起來,出門就不見了。宗協後來當了正員郎,果然三年以後去世。
韋 氏
安定人姓韋。北伐姚泓之時歸國。至都。住親知家。時□□擾亂,(擾亂二字原空缺,據黃本補。)齊有客來問之,韋雲:“今雖免慮,而體氣然,未有氣力。(氣力二字原空缺,據黃本補。)思做一羹,尤莫能得,至悽苦,夜中眠熟。”忽有叩床而來告(而來告三字原空缺,據黃本補。)者雲:“官與君錢。”便驚出戶,忽一千錢在外,又見一烏紗冠(紗冠二字原空缺。據黃本補。)幘於執板背戶而立。呼主人共視。比來已不復見,而取錢(取錢二字原空缺,據黃本補。)用之。(出《幽明錄》)
安定有個姓韋的,北伐姚泓的那年回國,到京都後住在親友家,當時世道很亂。有個從齊來的人問他,韋某說,“現在雖然不再擔心吊膽了,但身體睏乏,沒有力氣。想做一碗羹吃都做不了,十分悽苦。”夜晚韋某正熟睡時,突然有人敲著床告訴他說,“官府給你送錢來了。”韋某驚醒跑到門外看,看見有一千錢放在那裡,還有一頂烏紗帽用頭巾綁在笏板上立在門後。韋某招呼主人來看時,那個來人已不見了。韋某就把錢拿來用了。
胡馥之
上郡胡馥之,娶婦李氏,十餘年無子而婦卒。哭之慟:“汝竟無遺體,怨酷何深?”婦忽起坐曰:“感君痛悼,我不即朽。可人定(人定二字原空缺。據黃本補。)後見就。依平生時,當為君生一男。”語畢還臥。馥之如言,不取燈燭。暗而就之。復曰:“亡人亦無生理。可側作屋見置。須(須字原空缺。據黃本補。)伺滿十月然後殯。”爾後覺婦身微暖,如未亡。即十月後,生一男,男名靈產。(出《幽明錄》)
上郡的胡馥之娶李氏為妻,但十幾年沒有孩子,李氏就死了。胡馥之在妻子屍體旁大哭著說,“你竟沒有留下個孩子就去了,多麼狠心啊!”李氏忽然坐起來說,“你這樣悲痛地悼念我使我很感動。我不會馬上爛掉,你可以在夜深人靜時和我交合,像我活著時一樣,我會給你生個男孩的。”說完就又躺下了。胡馥之就照妻子的話,沒有點燈,在黑暗中和妻子同房。李氏又說,“死人沒有復活之理,你可以另外蓋間屋子把我放在那裡,等十個月以後再埋葬我。”以後就覺得李氏的身子微微的熱了,像沒死時一樣。十個月以後,果然生了個男孩,給男孩起名叫“靈產。”
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