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部分(1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人上樓。吏卒說樓上常鬧鬼,勸鄭奇別上樓。鄭奇說,“我不怕。”當時天已經黑了,就和那女人一齊上樓,並和她同宿了。天沒亮鄭奇就走了。亭卒上樓打掃,看見那女人已死去,大吃一驚,趕快去報告亭長,並敲鼓召集周圍村莊的管事的一齊來看那個死女人,才認出女人是亭西北八里的吳家女子,剛剛死去還沒埋。夜晚,女人屍體前的長明燈突然滅了,等再點上燈才發現女屍不見了。於是女子他家把她的屍體領回去。鄭奇上路後,走了幾里地突然肚子痛。走到南頓的利陽亭,肚子痛得更厲害了,很快就死去。後來那樓就再也沒人敢上去了。

鍾 繇

鍾繇忽不復朝會,意性有異於常。寮友問其故,雲:“常有婦人來,美麗非凡間者。”

曰:“必是鬼物,可殺之。”後來止戶外,曰:“何以有相殺意?”元常曰:“無此。”殷勤呼入。意亦有不忍,乃微傷之,便出去,以新綿拭血,竟路。明日,使人尋跡,至一大塚,棺中一婦人。形體如生,白練衫,丹繍裲襠。傷一髀,以裲襠中綿拭血。自此便絕。

(出《幽明錄》)

鍾繇有一陣忽然不去上朝了。性情也和過去不一樣。同僚朋友問他怎麼回事,鍾繇說他常和一個美麗非凡的女人幽會。朋友說那一定是個鬼怪,應該殺了她。後來那女人來會鍾繇時站在門外質問道,“為什麼起了殺我的意思?”鍾繇像平時那樣說,“那有這事?”還是非常親切地把那女人叫進屋來。鍾繇舉刀要殺實在不忍心,就用刀砍傷了她。女人逃出屋,用新棉花邊跑邊擦身上的血,血滴到路上。第二天,叫人順著血跡找到一個大墳墓,棺才裡躺著個女人,象活人似的,穿著白綢衫紅繍坎肩。一看,是傷在大腿上,用坎肩裡的棉花擦的血。從此那女人再也沒有來。

夏侯玄

夏侯玄被司馬景王所誅,宗人為設祭。忽玄來靈座,脫頭於邊,悉斂果魚酒肉之屬,以內頸中畢,還自安其頭。既而言曰:“吾得請於帝矣。子元無嗣也。”尋有永嘉之役,軍還,世宗殂而無子。(出《異苑》)

夏侯玄被司馬景王殺了以後,族人為他設酒肉祭奠。看見他來到靈牌的座上,把自己的頭摘下來放在一邊,把供桌上的魚果酒肉往脖腔裡塞,塞完自己又把頭安上說,“我已經上請於天帝了。世宗將沒有後人。”不久就發生了永嘉之戰。軍隊回來後世宗死了,沒有兒子。

稽 康

稽康燈下彈琴,忽有一人,長丈餘,著黑單衣,革帶。康熟視之,乃吹火滅之曰:“恥與魑魅爭光。”嘗行,去路(明抄本路作洛。)數十里,有亭名月華。投此亭,由來殺人,中散心神蕭散,了無懼意。至一更操琴,先作諸弄。雅聲逸奏,空中稱善。中散撫琴而呼之:“君是何人?”答雲:“身是故(明抄本故作古。)人,幽沒於此。聞君彈琴,音曲清和,昔所好。故來聽耳。身不幸非理就終,形體殘毀,不宜接見君子。然愛君之琴,要當相見,君勿怪惡之。君可更作數曲。”中散復為撫琴,擊節。曰:“夜已久。何不來也?形骸之間。復何足計?”乃手挈其頭曰:“聞君奏琴。不覺心開神悟。恍若暫生。遂與共論音聲之趣,辭甚清辯。謂中散曰:”君試以琴見與。“乃彈《廣陵散》。便從受之。果悉得。中散先所受引,殊不及。與中散誓,不得教人。天明,語中散。”相與雖一遇於今夕,可以遠同千載,於此長絕。“不勝(勝原作能。據明鈔本改。)悵然。(出《靈鬼志》)

稽康(晉朝“竹林七賢”之一,作過“中散大夫”,故原文中稱他為“中散”)有一次在燈下彈琴。忽然有個妖怪進屋,高一丈多,穿黑衣服,腰扎皮帶。稽康盯著妖怪看了一會兒,一口吹滅了燈說,“和你這樣的妖怪同在燈光下,我真感到羞恥!”還有一次,他出門遠行,走到離洛陽幾十裡的地方,住在月華亭裡。有人告訴他,這裡過去常殺人。稽康為人瀟灑曠達,一點也不怕。一更時他在亭中彈琴,彈了好幾個曲子,琴聲悠揚動聽。忽聽到空中有人叫好。稽康邊彈邊問:“你是誰呀?”回答說,“我是一個古代幽靈,死在這裡,聽你的琴彈得清新悠揚,我以前愛好琴所以來欣賞。我生前沒得到妥善的安葬,形象損毀了,不便現形和你見面。然而我十分喜歡你的琴藝。如果我現形,你不要害怕討厭。你再彈幾隻曲子吧。”稽康就又為鬼魂彈琴,鬼魂就合著琴聲打拍子。稽康說,“夜已深了,你怎麼還不現形見我,你的形象再可怕我也不會在意的。”鬼魂就現了形,用手捂著自己的頭說,“聽你彈琴,我感到心情舒暢,彷彿又復活了。”於是就和稽康談論琴藝方面的理論,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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