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1部分(2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怒的責怪說:“為什麼不奏哀樂唱輓歌?難道就讓我這樣冷清寂寞的上路嗎?”王騁之說:“這裡不是你永久的墳地,只是暫時葬在這裡,所以就沒有舉行葬禮的儀式。”

孟 襄

孟襄,字寶稱。元嘉十一年,為吳寧令。其妻蔡氏,在縣亡。未幾,忽有推窗打戶,長嘯歌吟,撒擲燥土。復於空中揮運刀矛,狀欲加人。數數起火,或發箱篋之內,衣服焦而外不覺。因假作蔡氏言語,一如平生。襄因問曰:“卿何以短壽?”答曰:“是天命耳。然有一罪,為女時曾宰一雞,被錄到地獄三日。聞人說,鑄銅像者可免,因脫金指環一雙以助之,故獲解免。”時縣有巫覡者,襄令召而看之,鬼即震懼。良久,巫者雲:“見二物,其一如豕,一似雄雞,兩目直監豎。作亡人言是雞形者。”時又有慧蘭道人,善於呪術,即召之,令誦經呪。鬼初猶學之,有頃,失所在。(出《法苑珠林》)

孟襄,字寶稱,元嘉十一年時當吳寧縣令,他的妻子蔡氏在縣裡死了。沒過多久,忽然有鬼怪來推門敲窗戶,又叫又唱,還從空中往下撒乾土,並在空中揮舞刀槍,看樣子是要傷害人。家裡還失了好幾次火,有時開啟衣箱,見箱內的衣物都燒焦了,外面卻一點也看不出來。有時鬼還模仿蔡氏說話,學得非常像。孟襄就問鬼:“你為什麼活得這麼短命?”鬼說,“這是我命中註定了的。不過我曾犯過一個罪,在做姑娘時曾殺過一隻雞。為這罪我被罰,該到地獄裡呆三天。後來聽說鑄銅像可以免罪,就把一雙金指環捐助了,所以才免了下地獄的罪。”當時縣裡有巫婆和男巫,孟襄就找來讓他們看看是怎麼回事。鬼一見巫婆和男巫就很害怕。過了半天,兩巫說看見了兩個怪物,一個像豬,另一個像公雞,兩眼直瞪瞪地。學死去的蔡氏的,是那隻像雞的怪物。當時還有個慧蘭道人,善於唸咒驅鬼。孟襄就把道人請來,讓他誦經唸咒。鬼一開始還學道人唸咒,不一會兒,就消失了。

司馬文宣

司馬文宣,河內人也,頗信佛。元嘉元年,丁母艱。弟喪數月,望旦,見其弟在靈座上,不異平日。回惶嘆吒,諷求飲食。文宣試與言曰:“汝平生勤修行善,若如經言,應得昇天,或在人道,何故乃墜此鬼中。”即沉吟俯仰,默然無對。文宣即夕夢見其弟雲:“生所修善,蒙報生天。靈床之鬼,是魔魅耳,非某身也。恐兄疑怪,故以白兄。”文宣明旦請僧轉《首楞嚴經》,令人撲擊之。鬼乃逃入床下。又走戶外,形稍醜惡,舉家駭懼,詈叱遣之。鬼雲:“飢乞食耳,經日乃去。”頃之,母靈床頭有一鬼。膚體赤色,身甚長壯。文宣長子孝祖與言,往反答對周悉。妝雖恐懼,久稍安習之。鬼亦轉相附狎,居處出入,殆同家人。於京師轉相報告,往來觀者,門限迭跡。時南林寺有僧,與靈珠寺僧舍沙門,與鬼言倫,亦甚款曲。鬼雲:“昔世嘗為尊貴,以犯眾惡,受報未競,果此鬼身。”雲:“寅年有四百部鬼,大行疾癘,所應罹災者。不悟道人耳,而犯橫極眾,多濫福善,故使我來監察之也,僧以食與之。”鬼曰:“我自有糧,不得進此食也。”舍曰:“鬼多知,我生來何因作道人。”答曰:“人中來,出家因緣,本誓願也,問諸存亡生死所趣,略皆答對,具有靈驗,條次繁多,故不曲載。”舍曰:“人鬼道殊,汝既不求食,何為久留。”鬼曰:“此間有一女子,應在收捕。而奉戒精勤,故難可得。比日稽留,因此故也。籍亂主人,有愧不少。”自此以後,不甚見形。復往視者,但聞語耳。時之喜十年也。至三月二十八日,語文宣雲:“暫來寄住,而汝傾家營福,見畏如此,那得久留。”孝祖雲:“聽汝寄住,何故據人先亡靈筵耶。”答曰:“汝家亡者,後有所屬,此座空設,故權寄耳。”於是辭去。(出冥報記)

河內人司馬文宣,虔誠地信佛。元嘉元年,他的母親去世。他的弟弟去世幾個月後,一個十五的早上,司馬文宣看見弟弟在靈座上,和活著時一模一樣。弟弟長吁短嘆東張西望,並要求給點吃喝。文宣嘗試著和鬼對話,就問他:“照你活著時那樣積德行善,如果按佛經上說的,應該昇天當神仙,或者轉世為人,怎麼你竟落到當鬼的份上呢?”鬼就哼哼呀呀支吾起來,後來就默默地不回答了。這天夜裡,文宣夢見他弟弟來說:“我生前行善積德,已經得到了昇天的好因果。在靈床上的那個鬼,是個妖怪,並不是我。我怕哥哥你懷疑責怪我,特地來告訴你。”第二天早上,文宣請來和尚唸《首楞嚴經》,並叫人打鬼。鬼先是躲在床底下,又逃到門外,形象非常醜惡,把全家人都嚇壞了,大家又喊又罵的追趕那鬼,鬼說:“我不過是因為餓了來要些吃的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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