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7部分(1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異記》)

唐代楊準,是宋城人,士流名族。因事到荒野郊外,看到一位婦人,容貌特別漂亮。楊準引誘她引誘,與她野合。過了一個多月,每次來書齋中,婦人又總是懇求引領楊準離開那裡,楊準不肯聽從。忽然楊準心痛不能忍受,就說:“一定沒辦法了,該隨你去,何至於麻煩你來照料我?”他的病馬上就好了,又跟隨婦人走十多里,到了一座房舍,院宇分明,可是門很窄小。婦人給楊準擺上飯菜,每當他一拿起碗,全都是空碗,心裡感到奇怪,但是也不知道是鬼,以後才知道。每當楊準離去的時候,婦人都關閉房門,象屍體那樣躺在床上,需六七天才能活,象這樣兩三年。楊準的哥哥對楊準說:“你是人的後代,應當傳宗接代,怎麼忽然和鬼結為配偶呢?”楊準慚愧懼怕,出家穿上黑衣服,鬼就不來了。以後楊準又穿上從前的衣服,被選為縣尉,另取某人家的女兒,一年後,在廳堂辦理文案,忽然看見婦人從前門進來,臉色很氣惱。楊準恐懼,下了臺階乞求饒命。婦人說:“這次沒有放你的道理。”婦人嚴斥撲打他,李準得病而死。

王 乙

臨汝郡有官渠店,店北半里許李氏莊王乙者,因赴集,從莊門過。遙見一女年可十五六,相待欣悅,使侍婢傳語。乙徘徊槐陰,便至日暮,因詣莊求宿。主人相見甚歡,供設亦厚。二更後,侍婢來雲:“夜尚未深,宜留燭相待。”女不久至,便敘綢繆,事畢。女悄然忽患,乙雲:“本不相識,幸相見招。今敘平生,義即至重。有何不暢耶?”女雲:非不盡心,但適出門閉,逾垣而來。(逾字來字原缺,據明鈔本補。)牆角下有鐵爬,爬齒刺腳,貫徹心痛,痛不可忍。“便出足視之。言訖辭還,雲:”已應必死。君若有情,回日過訪,以慰幽魂耳。“後乙得官東歸,塗次李氏莊所,聞其女已亡。私與侍婢持酒饌至殯宮外祭之,因而痛哭。須臾,見女從殯宮中出,乙乃伏地而卒,侍婢見乙魂魄與女同入殯宮,二家為冥婚焉。(出《廣異記》)

臨汝郡有個官渠店,從店往北面走半里路左右李家莊有個王乙,因趕集從莊門經過。很遠看見一個女子年齡約十五六歲,高興地等他,並派侍女傳話。王乙徘徊在槐蔭下,到了黃昏的時候,就到莊上一家求宿。主人見著他很歡喜,飲食起居都很優厚。二更後,侍女來說:“夜還沒深,應該留下蠟燭相陪。”女人不久到了,便陳述著纏綿的情意。事完,女人默默地忽然憂慮起來。王乙說:“本來不相識,有幸蒙招相見,現在敘說平生事,情義已經這樣深重,有什麼不暢快的呢?”女人說:“不是沒誠意,只是正趕上我出去時門關閉了,我是越牆而來,牆角有個鐵筢,筢齒紮了腳,刺到心痛,不可忍受。”便伸出腳來讓王乙看。說完告辭回去,說:“已應必死,您如果有情,過幾天來看我,用來憑弔我的靈魂吧。”後來王乙做官東歸,途經李家莊,聽說那個女子已經死了,私下和侍女拿酒菜到殯宮外祭祀她,並且痛哭起來。過了一會兒,看見那女子從殯宮裡出來,王乙就趴在地上死了。

侍女看見王乙魂魄和那女子一同進入殯宮,兩個結成陰間婚姻。

韋 慄

韋慄者,天寶時為新淦丞,有少女十餘歲。將之官,行上揚州,女向(嚮明鈔本作白。)慄,欲市一漆背金花鏡。慄曰:“我上官艱辛,焉得此物?待至官與汝求之。”歲餘女死,慄亦不記宿事。秩滿,載喪北歸,至揚州,泊河次。女將一婢持錢市鏡,行人見其色甚豔,狀如貴人家子,爭欲求賣。有一少年年二十餘,白皙可喜,女以黃錢五千餘之,少年與漆背金花鏡,徑尺餘。另一人云:“有鏡勝此,只取三千。”少年復減兩千。女因留連。

色授神與,(與字原缺,據明鈔本補。)須臾辭去。少年有意淫之,令人隨去,至其所居。

須臾至鋪,但得黃紙三貫,少年持至慄船所,雲:“適有女郎持錢市鏡,入此船中。今成紙錢。”慄雲:“唯有一女,死數年矣。君所見者,其狀如何?”少年具言服色容貌,慄夫妻哭之。女正復如此。因領少年入船搜檢,初無所得。其母剪黃紙九貫,置在櫬邊案上,檢失(失字原缺,據明鈔本補。)三貫,眾頗異之,乃復開棺,見鏡在焉,莫不悲嘆。少年雲:“錢已不論。”具言本意,復贈十千,為女設齋。(出《廣異記》)

韋慄,天寶年間做新淦丞。有個女兒十多歲,韋將要上任,走到揚州,女兒向父親要求要買一面漆背金花鏡。韋慄說:“我當官艱辛,哪能得到這樣的東西?等到了官府給你尋求。”一年多,女兒就死了。韋慄也不記得過去的事了。俸祿已滿,帶喪回家。乘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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