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視之,已亡見矣。吏由是懼益甚,即馳歸,具語於人。其後因重構景福寺門,發地,得一漆桶,凡深數尺,上有白泥合其首,果街吏所見。(出《宣室志》)
唐朝開成年間,河東郡有一個官吏,常常半夜巡察街道。一天夜裡天晴月朗,他來到景福寺前。他看到一個人俯身低頭坐在那裡,兩手交叉抱住膝蓋。這個人身上全是黑的,居然不動。官吏害怕了,就呵叱他。那人俯身不理不睬的。呵叱了許久,就去擊打他的頭。他忽然抬頭看官吏,官吏才看到他的面貌極特別。他幾尺高,顏色白而且瘦,樣子非常可怕。官吏一開始嚇得趴到地上,老半天,漸漸能站起來。看他,他已經不見了。官吏因此怕得更厲害,就奔跑回去,詳細地告訴了別人。以後因為重建景福寺門,挖地,挖到一個漆桶,有幾尺深,上邊有白泥封閉的桶頂,果然是巡街官吏見到的那怪物。
韋協律兄
太常協律韋生,有兄甚兇,自雲平生無懼憚耳,聞有凶宅,必往獨宿之。其弟話於同官,同官有試之者。且聞延康東北角有馬鎮西宅,常多怪物,因領送其宅。具與酒肉,夜則皆去,獨留之於大池之西孤亭中宿。韋生以飲酒且熱,袒衣而寢。夜半方寤,乃見一小兒,長可尺餘,身短腳長,其色頗黑,自池中而出,冉冉前來,循階而上,以至生前,生不為之動。乃言曰:“臥者惡物,直又顧我耶?”乃繞床而行。須臾,生回枕仰臥,乃覺其物上床,生亦不動。逡巡,覺有兩個小腳,緣於生腳上,冷如水鐵,上徹於心,行步甚遲。生不動,候其漸行上,及於肚,生乃遽以手摸之,則一古鐵鼎子,已欠一腳矣。遂以衣帶系之於床腳,明旦,眾看之,具白其事。乃以杵碎其鼎,染染有血色。自是人皆信韋生之兇,而能絕宅之妖也。(出《異怪錄》。黃本作出《玄怪錄》)
太常官中有一個姓韋的協律郎,他有個哥哥很兇猛,自己說平生沒有懼怕的事物,聽說哪裡有兇惡的宅第,就一定會去獨自宿在那裡。協律郎把這事說給同僚們,同僚中有一個想試試他,聽說延康末北角有馬鎮西宅,常有許多怪物出現,就把協律的哥哥領著送到那宅子裡去。人們給他準備了酒肉,天黑就全都離開了,只留他自己在大池之西孤亭中過夜。他因為喝了酒身上發熱,就袒露著身體睡下了,半夜時分才醒。他就看到了一個小男孩,能有一尺多高,身短腿長,顏色很黑。小男孩從池中出來,慢慢地向前來,循著臺階而上。小男孩已經來到他面前,他一點兒也沒受驚動。小男孩就說:“躺著的壞東西,只是又來看我嗎?”於是就繞著床走。不一會兒,他回過頭來仰臥著,就覺得那東西上床了。他也不動。
突然,他覺得有一雙小腳爬到了他腳上,像冰和鐵那樣涼,直涼透心。那小男孩邁步很慢。
他不動。等到小男孩漸漸走到上邊來,走到肚子上,他才急忙用手一摸,原來是一個古代的鐵鼎子,已經缺了一腳了。於是他用衣帶把鐵鼎子系在床腳上。第二天早晨,眾人看到了,他詳細地說明了夜間的事,就用鐵杵砸碎了鐵鼎子。鐵鼎子上微微透出血色。從此,人們都相信韋協律的哥哥兇猛,而且能除掉宅中的妖怪。
石從武
開成(“成”原作“城”,據明抄本改,)中,桂林裨將石從武,少善射,家染惡疾,長幼罕有全者。每深夜,見一人自外來,體有光耀。若此物至,則疾者呼吟加甚,醫莫能效。從武他夕,操弓映戶,以俟其來。俄而精物復至,從武射之,一發而中,焰光星散。命燭視之,乃家中舊使樟木燈擎,已倒矣。乃劈而燔之,棄灰河中。於是患者皆愈。(出《桂林風土記》)
唐朝開成年間,桂林裨將石從武,年輕的時候善長騎射。他家裡染上惡病,老少很少有安全無恙的人。每到深夜,就能看見一個人從外邊進來,這人身上有一閃一閃的光亮。如果這個怪物到了,那些有病的人就呻吟得更加厲害,醫生不能醫治。另一個晚上,石從武拿著弓箭迎看它,等著那怪物來。不大一會兒那精物又來了,石從武射它,一箭就射中了,火光像星星散滅了。讓人拿來燈燭一照,原來是家裡以前使用的樟木燈架,已經倒了。於是把它劈碎燒了,把灰扔到河裡。於是有病的人都不治而愈了。
姜 修
姜修者,幷州酒家也。性不拘檢,嗜酒,少有醒時,常喜與人對飲。幷州人皆懼其淫於酒,或揖命,多避之,故修罕有交友。忽有一客。皂衣烏帽,身才三尺,腰闊數圍,造修求酒。修飲之甚喜,乃與促席酌。客笑而言曰:“我平生好酒,然每恨腹內酒不常滿。若腹滿,則既安且樂。若其不滿,我則甚無謂矣。君能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