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部分(2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去十丈的地方。大石頭象三間房子那麼大,堆積在州基上。水又黑又腥,到了晚上才退。知州官虞藏玘和其他官吏們,這時候才來到船上,投向岸邊。十天後,州城裡的水才乾。除了大石頭以外,沒有別的東西了,只有開元寺唐玄宗的雕像,離開舊地方十幾步,直立在沙上。其它鐵石器物,全都沒有了。

曹 朗

進士曹朗,文宗時任松江華亭令。秩將滿,於吳郡置一宅。又買小青衣,名曰花紅雲。

其價八萬,貌甚美,其家皆憐之。至秋受代。令朗(明抄本無“令”字。“朗”下有“乃”

字。)將其家人入吳郡宅。後逼冬至,朗緣新堂修理未畢,堂內西間,貯炭二百斤。東間窗下有一榻,新設茵席,其上有修車細蘆蓆十領。東行,南廈。西廊之北一房,充庫。一房即花紅及乳母,一間充廚。至除前一日,朗姐妹乃親,皆辦奠祝之用。鐺中及煎三升許油,旁堆炭火十餘斤。妹作餅,家人並在左右,獨花紅不至。朗親意其惰寢,遂召之至,又無所執作。朗怒,笞之,便雲頭痛。忽有大磚飛下,幾中朗親。俄又一大磚擊油鐺,於是驚散。廚中食器,亂在階下。日已晚,俱入西舍,遂移入堂,並將小兒。及扃堂門,子母相依而坐,汗流如水,不諭其怪。朗取炭數斤燃火,俄又空中轟榻之聲,火又空中上下。忽見東窗下床上,有一女子,可年十四五。作兩髻,衣短黃襦褲,跪於床,似效人碾茶。朗走起擒之,繞屋不及。逡巡,匿蘆蓆積中。朗又踏之,啾然有聲,遂失所在。坐以至旦,雞鳴,方敢開門。乳母花紅熟寢於西室。朗召玉芝觀顧道士作法。數日,有人長吁曰:“吾是梁苑客枚皋。前因節日,求食於此。君家不知云何見捕。”朗具茶酒。引之與坐。(“坐”原作“求”,據明抄本改。)皋謂朗(“謂朗”原作“近文”,據明抄本改。)曰:“吾元和初,游上元瓦棺閣。第二層西隅壁上,題詩一首。”朗苦請,皋曰:“方心事無悰,幸相悉。他日到金陵,可自錄之。足下之祟,非吾所為。其人不遠,但問他人,當自知。”朗遂白顧道士,舍之。裡中有女巫朱二孃,又召令佔。巫悉召家人出,唯花紅頭痛未起。巫強呼之出,責曰:“何故如此?娘子不知,汝何不言。”遂拽其臂,近肘有青脈寸餘隆起。曰:“賢聖宅於此。夫人何故驚之?”花紅拜,唯稱不由己。朗懼,減價賣之。歷二家,皆如此。遂放之。無所容身,常於諸寺紉針以食。後有包山道士申屠千齡過,說花紅本是洞庭山人戶,共買人家一女,令守洞庭山廟。後為洞庭觀拓北境二百餘步,其廟遂除。人戶賣與曹時用,廟中山魅無所依,遂與其類巢於其臂。東吳人盡知其事。(出《乾鐉子》)

進士曹朗,文宗的時候任松江華亭縣縣令,任期將滿的時候,在吳郡購置一處宅院。又買了一個小婢女,名叫花紅。她的價錢是八萬,容貌非常美,這一家人全部愛憐她。到了秋天,官職被別人接替,縣令曹朗就將他全家人遷入吳郡宅子裡。後來將近冬至,曹朗因為新堂的修理沒有完畢,在堂內的西間,存放了二百斤炭。東間窗下有一張床,新鋪設的席子,那上面有修車的細蘆葦蓆十領。往東走是南廈,西廊的北面有一房,當庫房用。一房是花紅和乳母的住處。一間是廚房。到除夕的前一天,曹朗的姐妹和母親都親自動手置辦奠祝用的東西。平底鍋裡煎著三升左右的油,旁邊堆著十幾斤炭火,妹妹做餅,家人都在左右,只有花紅沒到。曹朗的母親以為她在睡懶覺,就把她找了來。她又沒什麼事做。曹朗生氣了,用鞭子打她。她便說她頭痛。忽然有一塊大磚飛下來,差一點打中曹朗的母親。不一會兒又有一塊大磚砸到油鍋裡。於是人們驚散,廚房裡的食器在階下亂作一團。天已經晚了,人們都來到西屋,於是就移到堂上,都抱著小孩。關上堂門,母子相依而坐,汗流如水,不明白是怎麼回事。曹朗拿來幾斤炭生上火。頃刻間空中又有轟塌的聲音,火又自己在空中上下飛動。忽然看到東窗下的床上,有一位女子,年齡能有十四五歲,梳兩個髮髻,穿黃色短衣,跪在床上,好象模仿人碾茶。曹朗跑過去捉拿她,繞著屋子追也追不上她。她迅速地藏到蘆蓆堆中,曹朗又上去用腳踏她,踹得她啾啾有聲,於是就消失了。大家坐著到了天明。聽到雞叫,才敢開門。乳母和花紅在西屋熟睡。曹朗讓玉芝觀的顧道士來家作法。幾天後,有一個人長嘆說:“我是從梁苑來的客人,我叫枚皋,以前趁著節日,我到這來要飯吃,你家不知為什麼把我捉起來了?”曹朗準備了菜和酒,拉枚皋入坐。枚皋對曹朗說:“我元和初年遊過上元瓦棺閣,閣的第二層西牆壁上,題有一首詩。”曹朗苦苦請求枚皋告訴他那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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