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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蘭進明
唐賀蘭進明為狐所婚,每到時節,狐新婦恆至京宅,通(“通”字原缺,據明抄本補。)名起居,兼持賀遺及問訊。(“訊”原作“信”,據明抄本改。)家人或有見者,狀貌甚美。至五月五日,自進明已下,至其僕隸,皆有續命。家人以為不祥,多焚其物。狐悲泣雲:“此並真物,奈何焚之?”其後所得,遂以充用。後家人有就求漆(“漆”原作“膝”,據明抄本改。)背金花鏡者,入人家偷鏡掛項,緣牆行,為主人家擊殺,自爾怪絕焉。(出《廣異記》)
唐代的賀蘭進明與狐狸結婚,每到節令的時候,狐狸新媳婦常常到京城的住宅去,通報姓名並住在那裡,並且帶來賀蘭進明的禮品和問候。家人中有的看見了她,相貌很美。到五月五日這天,從賀蘭進明到家中的僕人,都能得到她送給的禮物。家人認為不吉祥,大多燒了她給的禮物。狐狸悲傷地哭泣說:“這些都是真的禮物,為什麼燒了它們?”以後再得到她給的東西,就留下使用了。後來有個人向她要個背面上漆的金花鏡,她到別人家裡偷了鏡子掛在脖子上,順著牆往回走,被主人家打死了。此後怪事就沒有了。
崔 昌
唐崔昌在東京莊讀書,有小兒顏色殊異,來止庭中。久之,漸升階,坐昌床頭。昌不之顧,乃以手卷昌書,昌徐問:“汝何人斯?來何所欲?”小兒雲:“本好讀書,慕君學問爾。”昌不之卻。常問文義,甚有理。經數月,日暮,忽扶一老人乘醉至昌所。小兒暫出,老人醉,吐人之爪發等,昌甚惡之。昌素有所持利劍,因斬斷頭,成一老狐。頃之,小兒至,大怒雲:“君何故無狀,殺我家長?我豈不能殺君?但以舊恩故爾。”大罵出門,自爾乃絕。(出《廣異記》)
唐代崔昌在東京莊讀書,有個小孩容貌長得很出奇,走來停在院子裡。時間長了,慢慢地走上臺階,坐在崔昌的床頭上,崔昌也不理,又用手去卷握崔昌的書。崔昌慢慢地問:“你是什麼人,到這裡想幹什麼?”小孩說:“我本來喜歡讀書,很羨慕你的學問。”崔昌也不拒絕他。崔昌常常問他一些文章的意義,答得很有道理。過了幾個月,天黑的時候,忽然小孩扶著一個老人乘著酒醉到崔昌家來。小孩臨時出去一會,老人已經醉了,吐出一些人的指甲和頭髮,崔昌很厭惡他。崔昌平時就有一把鋒利的劍,順手把老人的頭砍下來,變成了一隻老狐狸。不久,小孩回來了,非常生氣地說:“你為什麼這麼不象樣子,竟殺死了我的尊長,我難道就不能殺死你嗎?只是因為你從前對我的恩情,我不能這麼做。”大罵著走出門去。從此再也沒有來。
長孫甲
唐坊州中部縣令長孫甲者,其家篤信佛道。異日齋次,舉家見文殊菩薩,乘五色雲從日邊下。須臾,至齋所簷際,凝然不動。閤家禮敬懇至,久之乃下。其家前後供養數十日,唯其子心疑之,入京求道士為設禁,遂擊殺狐。令家奉馬一匹,錢五十千。後數十日,復有菩薩乘雲來到,家人敬禮如故,其子復延道士,禁咒如前。盡十餘日,菩薩問道士:“法術如何?”答曰:“已盡。”菩薩雲:“當決一頓。”因問道士:“汝讀道經,知有狐剛子否?”答雲:“知之。”菩薩雲:“狐剛子者,即我是也。我得仙來,已三萬歲。汝為道士,當修清淨,何事殺生?且我子孫,為汝所殺,寧宜活汝耶?”因杖道士一百畢,謂令曰:“子孫無狀,至相勞擾,慚愧何言。當令君永無災橫,以此相報。”顧謂道士:“可即還他馬及錢也。”言訖飛去。(出《廣異記》)
唐代坊州的中部縣縣令長孫甲,他的全家都很信奉佛教。有一天,在進行齋戒當中,全家人看見了文殊菩薩,坐著五彩雲從太陽光中下來,不一會,降到齋室的房簷上,停住不動。全家人恭敬誠懇,禮數備至,過了許久,他就下來了。家人前後供養了十幾天,只有他的兒子心裡懷疑,他兒子進京請道士來安排法術,於是殺死了狐狸。縣令家送給道士一匹馬,五十千錢。又過了幾十天,又有個菩薩坐著彩雲來到縣令家,家人象以前一樣恭敬對待。他兒子又去請那道士。道士象以前一樣地安排法術符咒,過了十多天,菩薩問那道士:“你的法術怎麼樣了?”回答說:“已經用完了。”菩薩說:“應當打你一頓。”接著又問道士:“你讀道經,知不知道有個狐剛子?”回答說:“知道。”菩薩說:“狐剛子就是我,我成仙以來,已經三萬年了。你是道士,應當到清淨的地方去修煉,為什麼要殺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