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9部分(1 / 4)

小說:太平廣記 作者:

越王回國的時候,丹烏鳥圍著越王飛翔,所以勾踐才能夠回到國內。他修建了一座望烏臺,來紀念丹烏鳥的奇異功績。

何潛之

晉時營道縣令何潛之於縣界得烏,大如白鷺,膝上髀下,自然有銅環貫之。(出《酉陽雜俎》)

晉代營道縣令何潛之在縣界內捉到一隻烏鴉,大小象白鷺一樣。這隻鳥的膝上面、大腿下面,天然地有銅環貫穿著。

烏君山

烏君山者,建安之名山也,在縣西一百里。近世有道士徐仲山者,少求神仙,專一為志,貧居苦節,年久彌勵。與人遇於道,修禮,無少長皆讓之。或果谷新熟,輒祭,先獻虛空,次均宿老。鄉人有偷者坐罪當(“罪當”原作“而誅”,據明抄本改。)死。仲山詣官,承其偷罪,白偷者不死,無辜而誅,情所未忍。乃免冠解帶,抵承嚴法,所司疑而赦之。仲山又嘗山行,遇暴雨,苦風雷,迷失道徑。忽於電光之中,見一舍宅,有類府州,因投以避雨。至門,見一錦衣人,顧仲山,乃稱此鄉道士徐仲山拜。其錦衣人稱監門使者蕭衡,亦拜。因敘風雨之故,深相延引。仲山問曰:“自有鄉,無此府舍。”監門曰:“此神仙之所處,僕即監門官也。”俄有一女郎,梳綰雙鬟,衣絳赭裙青文羅衫,左手執金柄塵尾幢旄,傳呼曰:“使者外與何人交通,而不報也?”答雲:“此鄉道士徐仲山。”須臾,又傳呼雲:“仙官召徐仲山入。”向所見女郎,引仲山自廊進。至堂南小庭,見一丈夫,年可五十餘,膚體鬚髮盡白,戴紗搭腦冠,白羅銀鏤帔,而謂仲山曰:“知卿精修多年,超越凡俗。吾有小女頗閒道教,以其夙業,合與卿為妻,今當吉辰耳。”仲山降階稱謝拜(“階稱謝拜”原作“言謝幾回”,據明抄本改。)起,而復請謁夫人,乃止之曰:“吾喪偶已七年,吾有九子,三男六女,為卿妻者,最小女也。”乃命後堂備吉禮。既而陳酒餚,與仲山對食訖,漸夜聞環珮之聲,異香芬鬱,熒煌燈燭,引去別室。禮畢三日,仲山悅其所居,巡行屋室,西向廠舍,見衣竿上懸皮羽十四枚,是翠碧皮,餘悉烏皮耳。烏皮之中,有一枚是白烏皮。又至西南,有一廠舍,衣竿之上,見皮羽四十九枚,皆鵂鶹。仲山私怪之,卻至室中,其妻問其夫曰:“子適遊行,有何所見,乃沈悴至此?”仲山未之應,其妻曰:“夫神仙輕舉,皆假羽翼。不爾,何以倏忽而致萬里乎?”因問曰:“烏皮羽為誰?”曰:“此大人之衣也。”又問曰:“翠碧皮羽為誰?”曰:“此常使通引婢之衣也。”“又餘烏皮羽為誰?”曰:“新婦兄弟姐妹之衣也。”又問:“鵂鶹皮羽為誰?”曰:“司更巡夜者衣,即監門蕭衡之倫也。”語未畢,忽然舉宅驚懼,問其故,妻謂之曰:“村人將獵,縱火燒山。”須臾皆雲:“竟未與徐郎造得衣。今日之別,可謂邂逅矣。”乃悉取皮羽,隨方飛去。即向所見舍屋,一無其處。因號其地為烏君山。(出《建安記》)

烏君山是建安縣的一座名山,在縣城西面一百里處。近代有個道士叫徐仲山,從少年時代就開始追求得道成仙,並且非常專心虔誠,生活儉樸堅守節操,時間越長越堅定。他與別人在路上相遇,自覺遵守禮節,無論是老是少全都讓人先行。當瓜果糧食剛剛成熟時,他就進行祭祀,第一次獻給上天,第二次給德高年老的人。鄉里有個小偷按罪應當處死,徐仲山去面見審理案件的官員,承認自己是小偷有罪。又說小偷不應當判死罪,不應處死卻殺了他,感情上忍受不了。然後他摘掉帽子脫下衣服,自願替小偷抵罪承受制裁。審案官署懷疑自己判斷有錯就赦免了小偷。徐仲山有一次在山路上行走,遇上了大暴雨,無法抵擋大風雷電,竟迷了路。忽然他在閃電中,一處住宅,有點類似州府官員的住宅,因此就走過去想避避雨。到了門前,看見一個穿華麗衣服的人發現了他。他就自稱本鄉的道士徐仲山拜見,那個穿華麗衣服的人自稱是監門使者蕭衡,也回了禮。那人同他談起了風雨,並真誠地邀請他進宅。徐仲山問:“自從有了這個山鄉,從未看見過有這麼一處住宅。”監門說:“這裡是神仙的住處,我就是監門官。”不久有一個女郎,梳著一對環形的髮髻,穿著紫紅色的裙子和有著青色花紋的綢衫,左手拿著金柄牛尾拂塵,傳呼說:“使者在外面與什麼人談話,怎麼不報告呢?”蕭衡回答說:“是這個鄉的道士徐仲山。”不一會,那女子又招呼說:“仙官請徐仲山進去。”剛才見過的女郎,領著徐仲山從走廊進去,到了堂屋南側的小庭院,看見一個男子,年齡大約五十多歲,身上的面板、鬍鬚和頭髮全都是白的,戴著紗巾搭成的帽子,穿著白綢布繡著銀色花紋的披肩。這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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