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養了一隻白鶻,稱呼它將軍。它捉鳥時,常常驅趕到宮殿的前面,然後再攻擊殺死鳥,所以將這處宮殿叫“落雁殿”。皇上常常讓它送信,從京城送給東都洛陽的魏王,並取回信,一天能往返好幾次。它難道也是陸機的俊犬黃耳一類的動物嗎?
卷第461 禽鳥二卷第四百六十一 禽鳥二
孔雀
交趾 羅州 王軒
燕
漢燕 胡燕 千歲燕 晉瑞 元道康 範質
鷓鴣
飛數 飛南向 吳楚鷓鴣
鵲(鴿附)
知太歲 張 顥 條支國 黎景逸 張昌期 崔圓妻 乾陵 鴿信
雞
陳倉寶雞 楚雞 衛女 長鳴雞 沉鳴雞 孫休 吳清 廣州刺史
祝雞公 朱綜 代郡亭 高嶷 天后 衛鎬 合肥富人孔雀交 趾
交趾郡人多養孔雀,或遺人以充口腹,或殺之以為脯臘。人又養其雛為媒,旁施網罟,捕野孔雀。伺其飛下,則牽網橫掩之,採其金翠毛,裝為扇拂。或全株,生截其尾,以為方物。雲,生取則金翠之色不減耳。(出《嶺表錄異》)
交趾郡人大多飼養孔雀,或是送給別人吃肉,或是殺了做成肉脯。還有的人飼養小孔雀做誘餌,在旁邊安好網,捕捉野孔雀。等野孔雀飛下地時就牽動網繩將孔雀罩住,然後拔取孔雀身上金翠色的羽毛,製造成拂塵的扇子。有時要完整的羽毛,就活著截斷孔雀的尾巴,當作土特產品,還說:“活著取毛,毛上的金翠色一點不變。”
羅 州
羅州山中多孔雀,群飛者數十為偶。雌者尾短,無金翠。雄者生三年,有小尾,五年成大尾。始春而生,三四月後復凋,與花萼相榮衰。然自喜其尾而甚妬,凡欲山棲,必先擇有置尾之地,然後止焉。南人生捕者,候甚雨,往擒之,尾沾而重,不能高翔,人雖至。且愛其尾,恐人所傷,不復騫翔也。雖馴養頗久,見美婦人好衣裳與童子絲服者,必逐而啄之。
芳時媚景,聞管絃笙歌,必舒張翅尾,盼睇而舞,若有意焉。山谷夷民烹而食之,味如鵝,解百毒。人食其肉,飲藥不能愈病。其血與其首,解大毒。南人得其卵,使雞伏之即成。其腳稍屈,其鳴若曰“都護”。土人取其尾者,持刀於叢篁可隱之處自蔽,伺過,急斷其尾,若不即斷,回首一顧,金翠無復光彩。(出《紀聞》)
羅州的山中有很多孔雀,幾十只為一群在一起飛翔。雌孔雀尾巴短,也沒有金翠色,雄孔雀出生三年,開始長出小尾巴,五年長成大尾巴。立春時尾羽開始生長,三四個月後又凋落了,和花朵同時繁榮和凋謝。孔雀喜愛自己的尾羽並且非常忌妒,凡是想在山林裡休息,一定要先選擇好放置尾巴的地方,然後才棲息在那裡,南方人要捕捉活孔雀,要等到下大雨的時候才去,這時孔雀的尾巴上沾上雨水變得很沉重,不能高飛。雖然有人走近,但是因為它太愛自己的尾巴,恐怕被人損壞,就不再飛翔了。孔雀即使是馴養了很久,但是如果看見了漂亮女人穿著好看衣服和穿鮮豔絲綢衣服的小孩,也一定要追上去啄她們。如果遇到美好的天氣,美麗的景色,聽到管絃樂器演奏的曲調,一定要舒展開翅膀和尾巴,目光流轉地跳舞,好象是很有情意的樣子。住在山谷裡的少數民族把孔雀煮熟了吃,味道象鵝肉一樣,能解百毒。人要是吃了孔雀肉,吃藥就沒有治病的效驗了。孔雀的血和頭,能解巨毒。南方人得到孔雀蛋,讓雞孵化就可以了。孔雀的腳稍稍彎曲,它的叫聲象是在說:“都護”。當地的土人想得到孔雀尾羽,就拿著刀在叢竹中隱蔽,等孔雀經過時,趕快砍斷它的尾巴,如果不能立即砍斷,孔雀回頭看上一眼,尾羽就會失去金翠的顏色和光彩。
王 軒
盧肇住在京南海,見從事王軒有孔雀。一日奴來告曰:“蛇盤孔雀,且毒死矣。”軒令救之,其走卒笑而不救,軒怒,卒雲:“蛇與孔雀偶。”(出《紀聞》)
盧肇住在京城南海,看見從事王軒有隻孔雀。有一天,僕人來告訴說:“蛇盤住孔雀,快要毒死孔雀了。”王軒讓兵丁快去救孔雀,他的手下笑著卻不去救,王軒生氣了,手下人說:“蛇與孔雀在交配。”
漢 燕
蓐泥為窠,聲多稍小者漢燕。陶勝力注《本草》雲,紫胸輕小者是越燕,胸斑黑聲大者是胡燕。其作巢喜長,越燕不入藥用。越與漢,亦小差耳。(出《世說》)
用草和泥做巢,叫聲頻繁體形較小的燕子是漢燕。陶勝力注《本草》說:胸前是紫色,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