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集異記》)
唐代的裴伷,在唐玄宗開元七年時,總管廣州。仲秋這天,正在夜間時,忽然天明亮了,星星和月亮都看不見了,飛鳥也又飛又叫。全郡的人對此都很驚奇,不明白是怎麼回事,可是已經是大白天了。裴公因此穿上衣服,戴上帽子出來了。這時,廣州軍隊的將官們卻已經集中在門前了。他立即找來部下和賓客們,都感到此事很奇異,大家都迷惑不解,以為不是半夜而是天快亮了。於是去詢問摯壺氏,卻說,平時的夜間三更天還不到。裴公不明白此事的根由,於是把賓客留在廳堂,共同等待太陽昇起來。很久以後,天色變得昏暗,夜裡的景色又象原來一樣了,官吏們就拿著蠟燭回家去了。第二天早晨,裴公把將帥們全召集起來,詢問他們的看法,卻沒有能說清楚的人。裴公於是派人四出訪問,全廣州的人都一樣,就派人往北走去湘嶺一帶,湘嶺的北部,就沒有那種事。幾個月之後,有個商人坐船從遙遠的南方來到這裡,對廣州郡的人說,八月十一日的夜裡,船正在行走,我忽然遇上一隻大鰲露出海面,抬起頭向著北方,一對眼睛象太陽似的,一直能照出千里之外去,一根毫毛都能看得清楚,很久之後才又沉沒到海里去,夜間景色又與原先一樣了。對照一下時間,就是裴公召集賓客官吏的那天晚上。
王旻之
唐王旻之在牢山,使人告琅琊太守許誡言曰:“貴部臨沂縣其沙村,有逆鱗魚,要之調藥物,(逆鱗魚,《仙經》雲,謂之肉芝,故是欲以調藥也。)願與太守會於此。”誡言許之,則令其沙村設儲峙,以待太和先生。先生既見誡言,誡言命漁者捕所求。其沙村西有水焉,南北數百步,東西十丈,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