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五天就變化一次,有時變成美婦人,有時變成美男子,至於變化成其它的形象就更多了。當地的人們都互相提醒,不敢有傷害它的想法,後來人魚被雷電擊死,這個葦塘才平靜下來。
彭城男子
彭城有男子娶婦不悅之,在外宿月餘日。婦曰:“何故不復入?”男曰:“汝夜輒出,我故不入。”婦曰:“我初不出。”婿驚。婦雲:“君自有異志,當為他所惑耳。後有至者,君便抱留之,索火照視之,為何物?”後所願還至,故作其婦,前卻未入,有一人從後推令前,即上床,婿捉之曰:“夜夜出何為?”婦曰:“君與東舍女往來,而驚欲託鬼魅,以前約(明抄本”約“作”納“)相掩耳。”婿放之,與共臥,夜半心悟。乃計曰:“魅迷人,非是我婦也。”乃向前攬捉,大呼求火,稍稍縮小,發而視之,得一鯉魚長二尺。(出《列異傳》)
彭城有個男子娶了妻子卻不喜歡她,在外面睡了一個多月。妻子說:“什麼原因使你不回家來住?”男子說:“你到了晚上就總出去,我所以才不回家。”妻子說:“我從來不出去。”丈夫很吃驚。妻子說:“你本來就想著別的女人,一定是被別人迷惑住了。以後有女人來到你這裡,你就抱住她留宿,找來火照著看她是什麼東西。”後來彭城男子所思念的人來了,裝作是他的妻子,開始時沒有馬上進屋,有個人從後面推著她,讓她上床。男子捉住她的手說:“你為什麼天天晚上出去。”妻子說:“你和東面鄰居家的女兒來往,卻裝著吃驚假託有鬼魅,用以前有約定來遮掩自己的行為。”丈夫放了她,和她一起睡下。到了半夜男子醒悟過來,心裡想:這是鬼魅在迷人,不是我的妻子。於是上前去抱住她,大聲喊叫,叫人取火照亮。那女人漸漸地縮小了,掀開被子一看,是一條二尺長的鯉魚。
朱法公
山陰朱法公者,嚐出行,憩於臺城東桔樹下。忽有女子,年可十六七,形甚端麗,薄晚,遣婢與法公相聞。方夕,欲詣宿,至人定後,乃來,自稱姓檀,住在城側。因共眠寢,至曉而云:“明日復來。”如此數夜。每曉去,婢輒來迎。復有男子,可六七歲,端麗可愛,女雲是其弟。後曉去,女衣裙開,見龜尾及龜腳,法公方悟是魅,欲執之。向夕復來,即然火照覓,尋失所在。(出《續異記》)
山陰縣的朱法公路途中在臺城東面的桔子樹下休息,忽然遇到一個女子,年齡大約十六七歲,樣子端莊美麗。傍晚的時候,這女子派女僕與朱法公搭話,約定天黑以後去朱法公那裡住宿。到了半夜,女子才來,她自稱姓檀,住在城邊。於是兩人共同睡在一起,到天亮時離開時說:“第二天再來。”象這樣一連過個好幾個晚上,每天早晨離開的時候,女僕都來迎接她。同女僕一塊來的還有個孩子,約六七歲,長得很好看,女子說是她的弟弟。後來有一天早晨她離開的時候,裙子開了個口子。朱法公看見了裡面有龜尾和龜腳,朱法公才醒悟她是妖魅,打算捉住她。到了晚上女子又來時,朱法公就點火照著尋找,不久就失去了蹤跡。
王 奐
齊王奐自建業將之渚宮,至江州,泊舟於岸。夜深,風生月瑩。忽聞前洲上有十餘人喧噪,皆女子之音。奐異之,謂諸人曰:“江渚中豈有是人也。”乃獨棹小舟,取葭蘆之陰,循洲北岸,而於藂葦中見十餘女子,或衣綠,或衣青碧,半坐半立。坐者一女子泣而言曰:“我始與姐妹同居陰宅,長在江漢,不意諸娘,虛為上峽小兒所娶,乃至分離。”立者一女子嘆曰:“潮水有回,而我此去,應無返日。”言未竟,北風微起。立者曰:“潮至矣,可以還家。”奐急從蘆葦中出捕,悉化為龜,入水而去。(出《九江記》)
齊國的王奐從建業去江陵,走到江州,船停泊在岸邊。夜深了,江風拂面,月色皎潔,他忽然聽見前面水中的陸地上有十多人在亂七八糟地說話,全是女人的聲音。王奐覺得很奇怪,對船上人說:“江中的陸地上難道會有人嗎?”於是一個人划著小船,順著葭蘆旁的陰暗處,沿著水中那塊陸地的北岸往前划船。在一處蘆葦叢生的地方他看見了十多個女人,有的人穿著綠色衣服,有的人穿著青綠色的衣服。其中一半人坐著一半人站著。坐著的一個女子哭著說:“我原先和姐妹們一起住在陰暗潮溼的地方,生長在江漢,想不到各位姑娘被上峽的那個小人所欺騙,嫁了過去,使我們姐妹分離。”站著的一個女子嘆著氣說:“潮水退了還有漲潮的時候。可是我這次離開這裡,就不會再回來了。”話沒說完,北風輕輕地吹來。站著的女子說:“潮水來了,可以回家了。”王奐急忙叢蘆葦叢中跳出來去捕捉,那些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