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部分(2 / 4)

小說:百年風雲 作者:無組織

閣,全都是金頂朱戶,畫柱雕樑。屋裡面堆金砌玉,珠光室氣,五彩繽紛。整個天王府,外面皆用黃色塗飾;府內樓臺殿閣,雕琢精巧,金碧輝煌。大小門扇皆用黃緞裱糊,繪雙龍雙鳳,侈麗無比。

值得提及的是,這座天王府更有天國的獨特風格。諸門之外,皆掛十餘丈長的黃綢,洪秀全硃筆大書直徑約五尺的大字。上寫:

大小眾臣王到此止行蹤

有詔方準進否則雪雲中

在東西朝房門外,還用綢緞紮成綵棚,任風吹雨淋,每月更換一次。真是尊嚴不可侵犯,排場闊氣至極!

再說天王府內,距天朝門前丈餘,開河一道,寬深二丈,稱為“御溝”,上橫三橋,以通往來。過橋一里許,砌了個大照壁,高三丈,寬十餘丈。在大照壁正中,搭建一座高臺,叫做“天台”,是洪秀全十二月初十生日那天,登臺謝天之所。在天台的兩旁,各建一個木牌樓,左書“天子萬年”,右書“太平一統”,紅地金字,非常醒目。

據說洪秀全先後娶了八十八個老婆,被他玷汙和玩弄過的女人還未包括在內。除了王后賴氏(賴漢英的姐姐)是原配夫人,其餘嬪妃都是他到金陵以後挑選的,年紀最大的只有十八九歲,最小的才十四五歲,比洪秀全的女兒還小。他不用太監,全用女孩子服侍。王府裡,除洪秀全外,再沒有另外的男人。他完全沉醉在紅燈綠酒、香風脂海之中了!

洪秀全在金田起義之時,親自頒佈《天命詔旨》,“別男行女行”、實行“男女分營”的制度,後來又分別設立男館女館,嚴禁男女混雜。即使母親、妻子、女兒,不經允許,也不許見面。就連丞相以下的官員,未經恩准,也不許與女人接觸。否則,輕者殺頭,重者車裂或點天燈。這種嚴格的軍紀,是太平軍取得重大勝利的保證。本來他曾答應過:進城之後,允許文武成家立業,可是,建都天京之後,洪秀全卻恃天王之尊位,追色徒的淫行,把天款天條忘得一乾二淨,只許自己滿山放火,不許他人屋裡點燈。俗話說:“大梁不正二梁歪。”他自己行為不端,怎麼約束他人?上行下效嗎,結果,朝野俱都淫亂。天國的事業,怎能不敗?

前文書說過,洪秀全剛進城時,還不習慣於宮廷生活。可是後來,逐漸地著了迷,什麼顧忌也沒有了。從穿衣到吃飯,從梳頭到洗澡,甚至一舉一動,都得用人服侍。一日數餐,每餐都是瓊漿玉液、山珍海味。他還學會了“吃一看二眼觀三”,光服侍吃飯的就有四百多人。他還添了一個毛病,每時每刻也離不開音樂。每餐必奏樂,出入必奏樂,安寢前必奏樂,起床後必奏樂,甚至在寵幸嬪妃之時,也要奏樂。

洪秀全親自規定,太平軍不準飲酒,有很多人因違犯了這一條而被處死。可他自己,卻任意酗酒,不受約束,誰能服他?

性隨質變,洪秀全也是這樣。洪秀全創拜上帝會,教人崇拜天父、天兄,說他是天父次子,藉助宗教迷信反對朝廷,本來無可非議。可是後來,他把自己的胡作非為、胡思亂想,都歸之於天意,真是荒唐透頂!從此,他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清朝皇帝往往受制於祖訓,被許多條條框框約束著;而這位洪天王卻是花果山的猴王——不服天朝管。

從此以後,洪秀全的性情也改變了。他暴虐寡恩,冷酷無情,動轍就發脾氣,不管侍女或嬪妃,往往因為一件小事兒,比如鞋放歪了,筆沒擺正,回答慢了……輕者給以各種懲罰,重者就被活活打死。有些侍女被折磨得忍無可忍,不是投河溺井,就是服毒自縊,不知摧殘了多少良家婦女。請看,洪秀全竟墮落到何種地步!

洪秀全沉於酒色,不問朝政,把大權都交給楊秀清了。那麼,這位“叱吒風雲”的東王又做得怎麼樣呢?

此人心胸狹窄,視權如命,剛愎自用,好大喜功,大權獨攬,連洪秀全也沒看在眼裡。進入金陵後,他執意在此建都,其目的就是貪圖享受。

他把原山東鹽運使的私宅,改建成東王府,其規模僅次於天王府。正門曰勤政門,正殿曰勤政殿。東西朝房各十間,門前有上馬碑、下馬碑。東西牌樓各一,東牌樓上寫“太平盛世”,西牌樓上寫“四海昇平”。府門前五丈,有漢白玉砌就的大照壁,東王諸諭張掛於此。府門一色用黃緞子包裹,上繡雙龍單鳳,金釘八十一個。甬路皆用漢白玉。勤政殿有二十四間房屋那麼大,高有數丈,一色用金絲楠木、紫檀木築成。正中設寶臺一座,週四丈,高五尺,雕花鏤金,做工精細。臺上設九龍寶椅,上面鑲嵌著珍珠、寶石、祖母綠、貓眼兒,光這一把椅子就價值連城。

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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