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3 / 4)

小說:小團圓 作者:尋找山吹

且正在等待翻身機會,這下(小說出版)他翻了身,可以把你拖垮”——“無賴人”正是對始亂終棄了張愛玲的漢奸文人胡蘭成的譏誚暗指……

本就思慮重重的張愛玲於是取消了出版計劃,對《小團圓》進行幾近二十載的漫長修改,卻始終無法確定出版與否。在她於1992年3月12日寫給宋氏夫婦的夾帶著遺囑正本的信中,曾出現“《小團圓》小說要銷燬”的決定性字句,似乎為這部令她及宋氏夫婦都噤若寒蟬的小說指明瞭付之一炬的命運……

1995年9月,張愛玲孤死異鄉;1996年12月,宋淇隨之而去;2007年11月,鄺文美駕鶴西遊。曾經想借機翻身的“無賴人”胡蘭成更是早在1981年便已撒手人寰。沒有誰再瞻前顧後戰戰兢兢了。2009年2月26日,經由張愛玲新一任遺產及版權執行人、宋氏夫婦之子宋以朗的同意及授權,《小團圓》於臺灣首次出版、絕無刪節,甫一上市,書中大量的家族隱私甚至駭人情事,以及張愛玲與胡蘭成的虐戀始末、床笫風雲,無不令讀者目瞪口呆、難以置信,即便是鐵桿張迷也要生出“重讀張愛玲、重識張愛玲”的驚奇念頭,圍繞著該書的出版是否有違張愛玲本意、甚至有違道德的爭議亦甚囂塵上,堪稱炸響在華語文壇的一枚世紀炸彈。

『《小團圓》該不該出?只有死人能評判』

【“出版上合法,道德上非法”】

家族秘史、駭人情事、虐戀始末與床笫風雲自然好看誘人,但首當其衝的問題是:張愛玲泉下有知,到底願不願意被普天下的窺私者、窺淫者一探究竟、一一對號?也就是說wωw奇Qisuu書網,她情不情願出版單憑一時意氣寫就的《小團圓》?如是,則宋以朗一方面助她完成遺願,且為文學史解密增注,可謂善莫大焉;如否,就成了昧著良心發死人財的唯利小人了。難怪書一上市,在港臺地區便引發“出版上合法、道德上非法”的大爭議。

宋以朗既已決定出版,勢必料到撲面質疑,於是寫了幾千言的序文,來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找到最大限度的合情合理。

【“讓胡蘭成得了意,實在不犯著”】

序中大量引用張愛玲與宋氏夫婦的通訊,鋪陳交待他們當初之所以不敢出版《小團圓》的來龍去脈。張愛玲起先在信中說出自己趕寫出《小團圓》的動機之一是“朱西寧來信說他根據胡蘭成的話動手寫我的傳記”——朱乃胡落魄臺灣時的接濟者、作家、寶島文壇三姊妹朱天文、朱天心、朱天衣之父——張愛玲豈能任由自己的傳記出自“無賴人”之口述,所以才決定自寫一部自傳體小說以正視聽,同時也可謂對胡蘭成前作《民國女子》中關於兩人戀情的一廂情願、沾沾自喜的描述的反擊,但寫完了卻又“矛盾得厲害”,因為以兩人“愛情”經歷為重心的《小團圓》一旦出版,勢必引發民間乃至文化界對張及胡的瘋狂議論,“胡蘭成現在在臺灣,讓他更得了意,實在不犯著”。

宋淇看完初稿後更是深感焦慮,“不要忘了旁邊還有一個定時炸彈——‘無賴人’,此人不知搭上了什麼線,去臺灣文化學院教書,大寫其文章,後來給人指責為漢奸,《中央日報》都出來攻擊他,只好撤職,寫文章也只好用筆名。《小團圓》一出,等於肥豬送上門,還不借此良機大出風頭,寫其自成一格的怪文?……洋洋得意之情都想得出來。一個將近淹死的人,在水裡抓得著什麼就是什麼,結果連累你也拖下水去,真是何苦來?”

【“張愛玲早已去世,什麼批評都不再可能給她切膚之痛”】

1976年的政治時局與文化氛圍又是何其肅穆死寂,《小團圓》雖似反擊,千迴百轉卻還是對漢奸文人的半生痴戀,所以宋淇當時怕張愛玲被“拖下水”絕非杞人憂天,他在信中著重“點醒”她說:“……官方默不作聲,讀者群眾只聽一面之詞,學院派的辯護到時起不了作用,身敗名裂也許不至於,臺灣的寫作生涯是完了……以上所說不是我危言聳聽。”另外書中篇幅較多的極端赤裸的家庭隱私細節披露及性描寫也與張愛玲以往作品的隱晦華美大相徑庭,宋淇深恐毀掉她的“偶像”聲譽,“從好的一方面說,你現在是偶像,不得不給讀者群眾好的一面看;從壞的一方面說,你是個目標,說得不好聽點,簡直成了眾矢之的……恨不得你出了什麼大紕漏,可以打得你抬不起頭來。”

綜合以上,原本“把心一橫,寫了出來”的張愛玲也決定放棄在當時出版《小團圓》。宋以朗在序言中認為當時最大的隱憂就是“胡會利用《小團圓》出版的良機而大佔便宜,亦不會顧慮到張愛玲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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