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發生在諸如嚮導社之類的地方。例如,有一齣戲名叫《洋人查訪女嚮導》,戲中一個講蹩腳中文的外國人說出了他的願望,他要檢查他僱用的嚮導女的身體,看看她們是否受到梅毒感染。這就引出了脫衣的需要,於是脫衣舞就在聚光燈下展開。如果說外國觀察家將上海寫得富有異國情調,那麼上海人則以域外風情作為這些表演的背景。例如,有一個故事發生在夏威夷群島;另一個1938年上演的劇目《野人襲擊美女》在中文小報上登廣告,63稱戲裡有篝火,並有“紅種印地安蠻人和裸露的女郎”。第二年上演的舞劇劇目包括《夏夜露天浴》、《我想幹那事》、《沉悶的春日》、《神聖玉體》、《四馬亂奔》、《貞女的酥胸》、《桃紅色內褲》、《巴黎夜生活》、《她的褲帶》和《讓我們寬衣吧》等等。這些表演每一個都在各種中文小報上刊登了廣告或有報道,這些繪聲繪色的故事與報道名妓和著名影星行蹤的閒話專欄齊頭並肩。故事本身寫得十分詳盡露骨,形成了黃色文學的別類,激怒了公共租界當局,於是當局會週期性地查封此類小報或收回其出版許可證。 20世紀三四十年代的作者在詳述性服務新形式時對其繁衍迅速無不感到沮喪,這些新的賣淫方式衝擊、破壞了原先使性買賣井然有序的等級制度。作者們隱含的意思是,上海生活中性色之氾濫不僅模糊了娼妓與其他婦女的界線,而且威脅到男人和女人的性別屬性的穩定性。在少數探討同性戀的資料中,有人將出現同性戀的原因歸結為性的泛濫:“滬市淫風熾盛,以致發生性的變態。”作者爭辯說,“若在內地,終可少見。”他看到這股“淫風”隨時間的推移愈演愈烈: 20年前,“那時滬上的淫風,不及現在熾盛,賣娼的花樣,也不如現在的多。”然而及至30年代,不僅有了名堂繁多的女性賣娼者,而且“男風”也大盛起來。“人兔”者,系投龍陽所好的男妓,“在那遊戲場、各公園裡蹀躞往來,飛眼媚人”:“他們的裝飾,幾已完全女化,且也塗脂抹粉,騷形怪狀,乍見之下,殊不易辨別雌雄。”討論用語與主張改革者談論婦女賣淫的語言驚人地相似,作者的結論也是,男人去做“人兔”,“原因於生活的逼迫,或其它惡劣環境所造成。”作者們越來越多地將賣淫現象,尤其是新式的迅速擴張的賣淫形式,同中國的民族不幸聯絡起來。
第二章 分類與統計(十)
娼妓的生活艱辛、沒有保障,但對於上海的窮苦婦女來說,她們的景況恐怕不是最慘的。20世紀30年代的評論員在調查婦女就業機會的時候發現,展示色相和出賣性普遍提高了收入: 說一句老實話,中國真正的女子職業,惟有工廠女工才是用血汗換飯吃,其它的什麼女店員等職業,64已有幾分“活招牌”性質,妓女更是掛招牌出賣性慾的,調胡絲的女工每日工作十二小時,所得的報酬只有幾毛錢,最便宜的莊上小姐,陪客一宿,也能獲得袁頭三五枚。兩相比較,工女確比妓女苦得多! 然而,這位作者繼續用典型的30年代談論娼妓問題時的矛盾態度說,這職業卻不能只憑收入多少來評價的: 物質的報酬,工女雖不及妓女,而精神的愉快,妓女卻萬不及工女,因為工女不必去挨胡椿的刺痛,不必去承受酒氣醺天的接吻,不必裝了笑臉去應酬她所不願意見的人,不必去挨老鴇們的毒打,不必去受工部局的檢驗。 妓女越來越多地從事性的、而不是社交的活動,中國觀察者的著述越來越顯著地寫到性的貶值和墮落;伴隨著這樣的變化,娼妓業也日益被再現為肉體和精神的苦難。 儘管如此,在困苦之中還是有很大的區別。最上層的妓女有時在相當程度上可以掌握自己的工作環境,還往往能嫁給有權勢的人,從而走出妓院。自主權則談不上,從一切方面來說,她們有權力其實只因為她們同有權有勢的人相好;然而,憑著技藝和運氣,她們的光景以及把握自己人生的靈活度則勝於工廠女工和多數為人妻者。處於社會底層的賣淫業並非一種嚴格意義上的獨立職別,而是呈現不固定的流動的形態,可以讓經濟上處於窘境的婦女找到臨時的謀生手段。這時娼妓業往往與其他工種和婚姻形成交叉關係。從社會類別看,娼妓業的人員構成有進有出,並無恆定性。 分類與統計最沒有自主權和靈活性的是身陷妓院制度的娼妓,嫖客的階級地位高下對她們不起作用。她們的工作乃至人身都給妓院的老鴇或老闆管著,在一些方面地位同奴隸差不多。但是,我們在看到她們被當作商品一樣對待的同時,卻也不應忽略另一方面,即她們以各種手段抗爭著,對自己的娼妓生涯取得了一定的控制權。這些在以後的章節中將會詳細論說。 20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