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交趾的使節,官家御筆手札中寫道:“我天朝上國,無一事求於交趾;而交趾求我之處甚多。卿當一展天朝風采,勿失朕望。”
此話正中下懷,何知秋本身就是一個驕傲得不行的衙內,今朝有了官家的御筆手札,更是把交趾人都當成了沒開化的蠻子,根本不值一提。
何知秋一行人,走的是陸路,從永平寨進入交趾,一路上有交趾兵護送,一日一夜,疾馳三百五十里,到達升龍城。
聽說大宋使者到了,交趾國皇帝李陽煥派朝中宰相前來迎接。這個傢伙還想從何知秋這裡套些話出來,何知秋冷笑道:“如果明日見不到交阯郡王殿下,本官就告辭了!”
李陽煥雖然在交趾坐著皇帝,但是,還受大宋的封拜,大宋封給他的官是“靜海軍節度使、特進、檢校太尉,交阯郡王,推誠順化功臣”。一般來說,過幾年表現的好,還會加封為南平王,順順當當地死了,追封南越王。也就是說,到死也不過是中國一個分封的親王,要想跟中國的皇帝平起平坐,你還差得遠呢!一句話,李陽煥這個皇帝,大宋是不承認的,在大宋眼裡,他就是一個蠻夷地區的王。
因此,何知秋權當李陽煥是和他一殿稱臣的同僚,只不過屬下多一些,儀仗排場一點,官大一點;這有什麼啊?本官身上還帶著聖上的敕令,還能比你小?
何知秋的一句話,差點把交趾宰相扔進富良江中,那傢伙帶著一身的晦氣匆匆去了。
大宋正使,地位何等尊崇,飲食豈能馬虎?何知秋派人去城內採購食物蔬菜,買回來,自己做,喝酒也只喝自己帶的美酒!這樣的使者,一改往日大宋使者給大家留下的良好印象,交趾人都把何知秋當成了天朝來的怪物,一個驕傲自大,眼高於頂,非常無禮的怪物,暫時還不能得罪的怪物。
何知秋就是要起勁地折騰,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