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部分(2 / 4)

小說:大唐第一莊 作者:北方網

上,是他在等百濟使節的反應,事實上他卻是在猶豫。

因為第二個代罰是以冠代囚,說的直接一些,就是囚十日,使節只需要將帽子或者可以代表自己的物品放在牢房之中就可以了。

可魏徵派來的人,最初說的想法就是,讓百濟使節安排他們的人,穿上自己的衣服,然後打他板子,打多少板子不重要,一板也是打,十板也是打。

思來想去,他在文字上玩了一個花樣。

“第二代罰,囚刑以冠代刑!”

這就是文字遊戲了,也是古文之中的語句不嚴謹之處。囚刑的意思,一是囚禁這種刑罰,另一種意思就是,囚與刑。囚代表關押,而刑就代表著非常現實的懲罰了,比如打板子,或者是掃街。

“第三代罰,以銀錢代罰!”

百濟使節心中倒是暗自鬆了一口氣,這個代罰讓他沒有想到,這算是對各邦國使節的一種寬容,同時也保證了大唐律法的威嚴。

“但,任何一種代罰,需苦主認同!”

“民女不認以銀錢代罰。”金蔓青一抬衣裙,長身一禮。

門外的百姓也跟著起鬨:“這位小娘不差錢,身穿雲錦的人不需要那點罰的銀錢。”

“就是,能穿雲錦的人,誰在乎那點錢幣!”

百濟使節心中也在計算著,不過他卻是不急,反正這個已經罰不到自己身上了。當下就問道:“如何罰,請判案吧!”

“依大唐律,辱人者,掌嘴十至一百。本官判下被告掌嘴三十。被告可服?”沒等百濟使節有反應,司法參軍繼續說道:“傷人者,板子十至二百下,致人傷殘者,囚一載至五載,同勞。更重者,流放千里!本官判下被告,板子四十下,打人臉者,特別是女子,傷其容貌,雖不留傷痕,但罪加一等!”

百濟使節沒有立即回答,只是看著金蔓青。

金蔓青伸手一指那天在東市他遇到的,那個非常兇的百濟護衛:“如果他來代打,民女認同!”說罷,金蔓青又向司法參軍施了一禮。她的態度卻是極為了堅決。

“如果三代罰同用,可否減輕刑罰!”

百濟使節要是放在以前,絕對不會作出這樣的選擇。他才不會在乎一個護衛會不會被打呢,或者說會不會被打死,打殘,只要自己不受罪就行。

可現在,他的心態有了些許的變化。原因就是,作為盟友的高句麗不但背棄了他,而且還落井下石。

這種被人揹叛的感覺真的是非常的不好。

無論是一時衝動,還是良心發現,百濟使節眼下第一就是想盡快了結這件事情。然後就是讓自己的護衛少受一點罪,最後一個原因就是,他要借這個機會在長安的百姓面前給自己掙一些好感,因為他還需要留在長安,還需要有一些計劃與想法的。

司法參軍心中極是高興,這樣的結果正合他心意。

“原告,被告在堂上沒有絲毫的自辯,立即認罪。這是一種誠意,既然被告已經認錯,長安自元月開始,自有禮讓三分的美德。本官以為,罰錢一貫,賠錢五貫。由那護衛穿上被告之服、冠。受掌嘴之刑五,板十。原告你以為如何?”

京兆尹在後面聽著,心說司法參軍你當真是自作聰明。不過,他卻已經不能阻止了。(未完待續。。)

第532節 意外的結局

金蔓青事實上,心中也沒有主意了。

因為眼下的情況,是魏徵沒有想到的,也並沒有給她有過指點。金蔓青畢竟年齡還小,遇到這樣的事情也不知道應該如何了。

被司法參軍這樣一問。

金蔓青心說,這錢也罰了,人也打了,似乎自己應該知足。

“民女認可,民女自請那五貫捐與東市濟世館。”金蔓青不再追究,這事情算是結束了。

堂上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

宣判,結案,這案子就算是瞭解了。

有百姓高喊:“金小娘子高義,下次再來東市,我等免費給您引路。”

竟然也有人喊道:“百濟人認錯知錯,卻也是知禮。”

百濟使節對於這個結果也是非常的意外,當堂就交了錢,認了罰。

事情傳回秦王府後,魏徵找到李元興:“殿下,現在這種情況還要趕百濟人回家嗎?”

“搞不清,高句麗人為何會放棄自己的盟友,甚至是落井下石。百濟人怎麼就這麼快服軟了,這件事情讓本王準備了這麼久,竟然沒有得到一個讓本王滿意的獵物。”李元興不滿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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