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2 / 4)

小說:先秦諸子百家爭鳴 作者:低訴

此,墨子和儒家又有一次精彩的辯論。

仍據《墨子·耕柱》,巫馬子對墨子說,我和先生不一樣,我可不能兼愛。我愛鄰國超過愛遠國(比如愛鄒國超過愛越國),愛本國超過愛鄰國(比如愛魯國超過愛鄒國),愛老鄉超過愛國民,愛族人超過愛老鄉,愛雙親超過愛族人,愛自己超過愛雙親(愛我身於吾親)。為什麼呢?越近就越愛。別人打我,我會疼;打別人,我不疼。我為什麼不救助自己,卻要去管別人的痛癢?所以我只可能損人利己(殺彼以我),不可能捨己為人(殺我以利)。

聽完巫馬子的話,墨子問:先生的主義,是準備藏在心裡呢,還是打算告訴別人?巫馬子說:為什麼要藏起來?當然告訴別人。墨子說,那好,那你就死定了。為什麼呢?因為你的主義宣佈以後,人們的態度無非兩種,一是贊成,二是反對。贊成的人會怎麼樣呢?會照你說的做。你損人利己,他也損人利己,而且就殺你,利他自己。因為對於他來說,你就是別人。所以,有一個人贊成你的主義,就有一個人來殺你;有十個人贊成,就有十個人來殺你;如果天下人都贊成,天下人都會來殺你。反對的人又會怎麼樣呢?他們會認為你妖言惑眾,也要殺你。所以,有一個人反對你的主義,就有一個人來殺你;有十個人反對,就有十個人來殺你;天下人都反對,天下人就都來殺你。贊成的人也殺你,反對的人也殺你,想想看,你是不是死定了?

墨子的這個推理相當精彩,尤其是前半段,無可批駁。事實上,損人利己的問題也正在於此:你損人利己,別人也損人利己,最後是大家都受損,包括主張和實行損人利己的人自己。所以,損人利己,是絕對不能提倡的。它對社會,對大家,對每個人都不利,都是損害和禍害。但墨子後半段的推理就有問題了。損人利己雖然不對,但也不能因此治人家的死罪呀!你治人家的死罪,算不算損人呢?還有,巫馬子之所以可能被殺,是因為他把損人利己的主張說出來了。如果他不說只做呢?你又奈何?要知道,那些真正損人利己的傢伙,幾乎從來就是隻做不說的。說出來的,反倒未必做。你把巫馬子殺了,會不會是製造冤案?這些問題,都不知道墨子怎麼回答。當然我們不能去問他。我們問,墨子就會把我們看作主張損人利己的人,派他手下的武士(墨者)把我們也殺了。

三 墨子的藥方(5)

其實邏輯學家墨子的邏輯問題很不少。甚至我們還可以說,他的問題,就出在邏輯上,我們不妨來分析一下。首先,墨子有兩個概念,一個叫“兼”,一個叫“別”。兼,就是人與人之間無差別。別,則是有差別。那麼,墨子怎麼證明兼是對的,別是錯的呢?從正反兩面來論證。在《兼愛下》,墨子問:現在天下這麼亂,壞事這麼多,是什麼原因?是因為這些人愛別人、幫別人,還是因為他們恨別人、害別人?相信大家都會說,是因為恨,是因為害。再問:這些恨別人、害別人的人,是把別人看得和自己一樣,沒有差別(兼)呢,還是看得有差別呢(別)呢?肯定是有差別。由此可見,認為人與人之間有差別,就會恨。恨別人,就會害別人。害別人,天下就會大亂。所以,別(有差別)是錯的(別非也)。相反,天下太平的時候,誰都不欺負誰,誰都不傷害誰,誰都不壓迫誰,是什麼原因?是因為這些人恨別人、害別人,還是因為他們愛別人、幫別人?相信大家都會說,是因為愛,是因為幫。再問:這些愛別人、幫別人的人,是把別人看得和自己一樣,沒有差別(兼)呢,還是看得有差別呢(別)呢?肯定是沒有差別。由此可見,認為人與人之間沒有差別,就會愛。愛別人,就會幫別人。幫別人,天下就大治。所以,兼(無差別)是對的(兼是也)。

按照墨子的想法,他這樣一說,就從正反兩個方面論證了“兼是別非”。可惜,墨子自以為邏輯嚴密,其實大有問題。什麼地方有問題?邏輯前提有問題。墨子說,現在天下這麼亂,壞事這麼多,就因為這些人恨別人、害別人。這話其實只對了一半,因為害人並不一定因為恨。比如小偷去偷東西,是因為恨那些物主嗎?未必吧!同樣,國與國相攻(相互戰爭),家與家相篡(相互掠奪),人與人相賊(相互殘害),也未必因為恨,多半因為利。何況,恨,也未必是因為人與人之間有差別。恰恰相反,正因為把別人看作和自己一樣的人,才會有恨。比方說,你會恨自然、恨動物嗎?不會。所以,別則恨,恨則害,不能成立。這個邏輯前提不成立,兼則愛,別則恨,不兼則不愛,也不成立。

事實上,愛可以是無差別的,也可以是有差別的。就絕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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