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4)

常常能獲得暴利。

正因如此,作為一個辦企業的人來說,“發現得好”比“做得好”更重要。但要去“發現得好”是靠市場的價格訊號來幫助的,如果價格訊號被人為地扭曲,那企業就無法作出明智的選擇。所以作為一個明智的政府,就不應該因為微軟公司獲得了暴利而去管制他的價格。

為了能不斷創造更多的財富來滿足社會的需要,政府就要鼓勵更多的企業去生產有暴利的商品。因為每發現一種有暴利的商品就是發現了一個社會的最有效的需求,當然這種暴利必須是在非欺詐和公平競爭條件下獲得的。

但我們的政府因為受長期計劃經濟觀念的影響,經常“好心幹壞事”。發現某種商品價格上漲過快時,不是去把價格的上漲當作一種最佳化配置資源的好的價格訊號,以引導更多的生產者來增加該種商品的生產,而是去實行“價格管制”。沒想到實行價格管制的結果總是事與願違。進行價格管制後,正確的價格訊號就不能發揮它的作用,管制價格的實際結果就是暗示更多的企業不要來增加該種商品的生產。所以實行價格管制會造成那些商品更短缺,價格有可能因管制而上漲得更快,當然在嚴格管制條件下的很多價格上漲會採取“變相”的方式。

從去年以來政府對房價上漲採取的調控手段到今年蘭州市物價部門對牛肉麵的限價(凡蘭州市普通級牛肉麵館,大碗牛肉麵售價不得超過二點五元,小碗與大碗差價為零點二元,違規者將嚴厲查處),還有今年商務部對豬肉價格採取的平抑措施,都是屬於典型的讓“看得見的腳”踩住“看不見的手”的價格管制,其結果當然可想而知。

房價上漲最關鍵的原因,是因為供不應求引起的。供不應求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城市化、工業化造成的城市人口增加,第二是因為政府對土地的管制;第三是因為人們對未來房價上漲的預期造成房價的進一步走高;第四是因為投機需求的增加。

要解決供不應求的最佳途徑就是“增加供應”,另一方面就是調控購房的信貸規模。別無他法!但前年以來,政府出臺的大部分針對房地產的宏觀調控政策,都是在“限制供應”和“增加交易成本”。限制供應使市場更加“供不應求”,而在“供不應求”的前提下,政府對“二手房交易增加的稅收”必將轉嫁到消費者頭上。所以現行的對房地產的“宏觀調控”政策和政府“對二手房交易增加稅收”都只會推動房價的進一步上漲。

政府如果真想從根本上遏制房價上漲過快的勢頭,那就應該引導市場、加大供應。政府不想辦法改變畸形的供求關係,不從自身找原因,卻去拿開發商開刀,實在是本末倒置。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的“價格”和“利潤”與“成本”和“使用價值”不一定“正相關”,往往“供求關係”對“價格”和“利潤”的影響更加重要。特別是當某種商品嚴重“供不應求”嚴重“供過於求”時,價格跟成本就有可能完全沒有關係。

價格是“最佳化配置社會稀缺資源的最好工具”。在計劃經濟時代,因為沒有市場所以也沒有真實的市場價格,企業應該生產什麼不是由消費者真實的需求來決定,而是憑領導者的感覺來決定,由“權力”來決定生產。所以我國六十年代初發生了餓死幾千萬人的慘劇。

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因為有了“真實的市場價格”,企業應該優先生產什麼商品完全應該由“是否賺錢”來決定。如果一個行業存在暴利,絕不能簡單地說是因為商家“奸詐”,而是因為社會最需要;如果一個行業存在大面積虧損,說明這個行業很多的企業應該改行。能獲得暴利的企業是因為他做了最應該做的事(國有壟斷企業除外),虧損的企業是因為他做了不因該做的事。就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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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踩住看不見的手(3)

中國加入WTO已經6年多了,我國正在努力向市場經濟國家過渡,黨和國家領導人在外交活動中一再要求對方國家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而上述的“管制行為”是與WTO精神背道而馳的。

市場經濟要遵循市場規律,政府不應該直接干預微觀。政府既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要保護商家的合法權益。對照這些原則,我們就會發現,對市場價格的管制是大可質疑的。“買賣自由”是市場交易的基本原則之一。中國曾經“打擊”過“囤積居奇”,但那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不是法治的行為。我相信,在現在的市場中,只要存在“供不應求”,各行各業都可能存在漲價的行為,因為這是商家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一種經營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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