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人生的終點是死,是空無,在終點找不到意義。於是我們只好說:意義在於過程。
可是,當過程也背叛我們的時候,我們又把眼光投向終點,安慰自己說:既然結局一樣,何必在乎過程?
著眼於過程,人生才有幸福或痛苦可言。以死為背景,一切苦樂禍福的區別都無謂了。因此,當我們身在福中時,我們儘量不去想死的背景,以免敗壞眼前的幸福。一旦苦難臨頭,我們又儘量去想死的背景,以求超脫當下的苦難。
生命連同它的快樂和痛苦都是虛幻的——這個觀念對於快樂是一個打擊,對於痛苦未嘗不是一個安慰。用終極的虛無淡化日常的苦難,用徹底的悲觀淨化塵世的哀傷,這也許是悲觀主義的智慧吧。
然而,我終究是過程中人,除了過程一無所有,我不能不執著於過程。人生如夢,卻不是夢,誕生和死亡竟都沾滿著血汙,這血汙不是仰望星空的眼睛迴避得了的。
15
世上一切宗教中,佛教最徹悟人生的真相。它看破有,安於無,謂之空。
西方人始終沒有達到空的境界。基督教執著於有,強以無為有。西方虛無主義求有不得,但不安於無,故充滿焦慮。
流俗中的佛教已經與佛的本義南轅北轍。佛要破除對是非利害禍福的執著,俗眾卻要借佛的法力求是舍非,趨利避害,乞福去禍。佛以無制有,俗眾卻以有制有。佛以出世法斷禍福之因果,俗眾卻祈求以福補償禍,從而埋下新的禍根,永被因果所困。
用佛理看我遭受的苦難,百惑皆消。一個從未存在過的小生命,因緣送來,因緣帶走,何至於悲痛欲絕?我自己也只是一個隨緣生滅的空相,如何執著得了?空空世界裡的一陣風,一片雲,聚散無常,笑什麼,哭什麼?
然而,畢竟身在因緣之中,不是想跳就能跳出來的。無我的空理易明,有情的塵緣難斷。我自知太愛人生,難成正果,寧願受苦,不肯悟入空境。也許終我一生,佛只是一門學問,不能成為我的信仰了。
16
愛是痛苦之源。愛得越深,痛苦也越烈。於是,佛指點滅苦之道:斷絕愛慾,看破紅塵。
然而,我不能不愛,不願不愛。我的愛不理睬佛的教導。
大愛者大痛苦,有的人肩負著大痛苦前行。小愛者小痛苦,有的人被小痛苦摧毀了。可見愛者必痛苦,痛苦者卻未必毀滅。
佛的智慧把愛當作痛苦的根源而加以棄絕,扼殺生命的意志。我的智慧把痛苦當作愛的必然結果而加以接受,化為生命的財富。
任何智慧都不能使我免於痛苦,我只願有一種智慧足以使我不毀於痛苦。
17
我設想,一個人只要對自己的身外遭遇保持距離,始終堅持自己對它們的獨立性,在內心深處做到不動心,那麼,世上就沒有任何苦難能夠傷害他了。
這個我愛得如痴如醉的女人要棄我而去了?好吧,讓我冷靜地想一想,在茫茫人海中,她與我的相遇純屬偶然,我們完全可能在不同的人群中漠不相干地生活一輩子。既然如此,我有何必要為她的離去痛不欲生呢?
我的某個親人快要死了?好吧,讓我冷靜地想一想,無論配偶、父母還是孩子,他們成為我的親人也都是純屬偶然,我完全可能同另一個人結婚,父母完全可能不生我,我完全可能不生這個孩子,如此等等。既然如此,我為喪失這樣偶然的一種關係而悲痛欲絕,豈不痴愚?
這樣想時,除了直接施於我的肉體的打擊之外,一切皆成為身外遭遇,我就可以做到刀槍不入,風雨如磐了。
可是,這樣想時,我也就成為一個沒有親人、沒有愛、沒有心的東西,不再是人,而是一塊石頭了。
事實上,我哪裡做得到。到頭來我總髮現,我所愛的人使我如此牽腸掛肚,我們之問的悲歡離合決非我的身外遭遇,而恰恰是我的生命的基本內容。除去它們,我的生命便成了一個空殼,我也就不復是我了。
那麼,就讓我繼續為愛而受苦吧,也勝似做這樣一個任何苦難傷害不到的空殼。
18
黃昏,沿小河散步,看見情侶們依然纏綿,孕婦們依然安閒,牽著孩子小手的父母們依然快樂。正當災禍籠罩著我的時候,他們頭頂上的天空依然絢麗。在不幸者四周,生活在照常展開。
當然,這是正常的。
對於別人的痛苦,我們很容易藉移情作用而發生同情,有時候旁觀者的想象甚至會超過當事人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