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1 / 4)

小說:金錢統治 作者:巴喬的中場

人,黃巾軍,則是一群農民。

靈帝薨,董卓借外戚、宦官同時衰微之機另立漢獻帝,就此掌控了朝廷中樞。

不論董卓掌控朝政的合法性,反正皇帝是“地主階級總頭子”,他們祖宗取得皇位的歷史一般都不怎麼光彩。

問題是統治者個人殺伐決斷會影響整個帝國,一個好的當權者或許能把國家治理得國泰民安;就是壞的當權者,搶劫也總會有個限度,起碼不會明搶。

一般來說,當權者打擊異己,或者斂財,總會有個章程。強勢者總會設計一種制度,或者說給自己找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讓被剝奪者有苦難言。雖然制度設計存在很強的剝削性,但總有制可循,被剝奪者可以在能力範圍之內適應、改變這個框架,可以陽奉陰違,甚至拒不執行。

比如,漢朝幣制:無論三銖、五銖、八銖還是新朝王莽古錢,其實都很不厚道,屬於背地裡陰人,本質都是為皇權打擊異己。即使如此,社會說到底還是有規範的,居民還是可以生存下去的。

董卓是個實在人,實在人不在背地裡陰人。

董卓拿出來的辦法,是明搶。

在都城洛陽就直接縱兵“突其廬舍,淫略婦女,剽虜資物,謂之‘搜牢’”。這就比較離譜了,就是說,坐在家裡,也會進來一群官兵,直接搶劫,而且保證你無法報警。

明搶,當然會犯眾怒。

劉岱、張邈、鮑信、袁術、曹操、孫堅、王匡……你知道的、不知道的,紛紛起兵,共推袁紹為盟主,組織聯軍*董卓。

董卓應對的方式,無論如何我也接受不了。

他下令把洛陽城方圓二百里內所有的宮殿、衙門、民居等,一律燒盡,盡掘漢代諸帝墳墓,取出殉葬品,然後屠戮居民,然後跑到了長安……

跑到長安,董卓總算吸取了點教訓,不再直接縱兵劫掠都城。於是,他推動了中國歷史上絕無僅有的一次幣值更迭——無字小錢。

初平元年六月(190年),到長安後僅4個月,董卓就下令融毀五銖錢、洛陽銅器,還有秦始皇收天下金銅鑄造的銅人(12個被毀了9個),改鑄小錢,即臭名昭著的無字小錢。

所謂小錢,到底有多輕,史籍沒有記載,從現在出土文物來看,必定輕於2銖錢,不足1克,沒有紋章、沒有錢緣輪廓,簡直就是破爛。

小錢問世,搞得長安一石米要3萬至4萬錢,實在是有點誇張。雖然三銖、四銖錢也是掠奪財富,但好歹還是錢幣,而且朝廷要靠自身信譽推行。董卓小錢完全靠武力推行,這已經不是鑄錢,是*裸的搶劫。

第二章 西漢的財富(7)

當掠奪超過被掠奪者的生存極限,就會轉而掠奪自己的同夥,很快董卓以小錢支付軍款。貌似強大的統治者,真正失去民心時,軍隊會放下屠刀,甚至會掉轉刀口,因為軍隊和他的支持者本身也是被掠奪者。

董卓的下場當然是罪有應得,最終,曾經支援他的手下(呂布、李肅)幹掉了他,“呂布戲貂蟬”就是在這段歷史上演繹出來的。

很難明白,董卓為什麼如此裁度國家政事,喜歡用明搶的方式往自己腰包裡摟錢。如果董卓只是一個土財主,他最多也就為害一方;如果他是一方諸侯,最多也就禍害一個地區;很遺憾,董卓是當權者,要禍害全國。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拜《三國演義》所賜,京劇把曹操也塑造為一個大白臉,還有,看《三國演義》的人遠比看《資治通鑑》的多,所以人們一提到曹操,總的感覺是這個人不怎麼樣。

不過,羅貫中太高看曹操了,無論前期的呂布、劉表、袁紹,還是後期的劉備、孫權,基本上沒有人聽曹操指揮。從歷史事實來看,曹操也沒有稱帝,最多隻是魏王,反而是《三國演義》倍加稱頌的劉備率先自立為帝。

畢竟,歷史科學和歷史小說,不一樣。

小說,對與錯,善與惡,涇渭分明。因為,小說可以虛構,可以美化。

歷史,不行。因為,歷史是真實的。因為真實,所以殘酷。所有人物,無論忠奸,都是集功罪於一身。無罪者,同樣也不會有功。

曹操才出道的時候,正趕上董卓當政,也不容易。當時,黃河流域基本已經變成了屠宰場,不同的是,被屠殺的是蒼蒼蒸民。

186年,曹操為避免被董卓殺掉,“散家財,合義兵”,聚眾五千人起家,10年經營,建安元年(196年)迎漢獻帝。這之後的歷史,尤其是曹操曾說過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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