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部分(3 / 4)

小說:袁世凱傳 作者:瞎說唄

倪嗣沖作出一付金剛怒目的樣子叫道:“君主政體中國行之數千年,何物小丑,敢以取消為要挾,臣誓死掃蕩而後己。”'3'袁連忙勸止。當天開去陸徵祥國務卿,而以徐世昌接任,“即日視事”。'4'

22日,袁世凱申令撤銷承認帝制案,由徐世昌副署發表,又恢復黎元洪的副總統職務。翌日,告令“所有洪憲年號應即廢止,仍以本年為中華民國五年”。'5'此後又公佈焚燬帝制文電八百餘件,用以表示不再稱帝的決心。

從袁世凱稱帝那一天(12月12日)起,至取消帝制之日(1916年3月22日)止,總共只有一百另二天;如果從洪憲改元(1916年元旦)算起,至頒令廢止洪憲年號之日(3月23日)止,則只有八十三天。洪憲王朝的短命,是袁倒行逆施的必然結果。凡屬倒退行為,結果都和主持者原來的願望相反。不管袁的權勢是多麼顯赫,口號是多麼響亮,也不論他的手段是多麼毒辣,只要他逆歷史潮流而動,幹違反人民願望的勾當,那就必然要失敗,落得一個可恥的下場。

註釋:

①白蕉:《袁世凱與中華民國》,1936年人文月刊社版,頁302,張一眉批。

②白之瀚:《雲南護國簡史》,新雲南叢書社1946年版,頁32。

③《政府公報》,1915年12月30日。

④黃毅:《袁氏盜國記》,上篇,頁127。

⑤同④,頁128。

⑥同④,頁129。

⑦同③,1916年2月24日。

⑧同③,1916年3月12日。

⑨同③,1916年3月12日。

⑩鳳岡及門弟子編:《三水梁燕孫先生年譜》上篇,頁320。一說五將軍密電列名者無張勳,而有湖南將軍湯薌銘。

'1'《莫理遜致袁世凱便箋》,1916年3月21日,見《莫理遜通訊集》(TheCorrespondenceofG。E。Morrison)第2冊,劍橋大學1976年版,頁496。

'2'劉成禺:《洪憲紀事詩本事簿注》,頁48。

'3'李劍農:《最近三十年中國政治史》,1931年5月版,頁356。

'4'同③,1916年3月23日。

'5'同③,1916年3月24日。

袁世凱之死

袁世凱做不成皇帝,回過頭來想再做總統,繼續實行專制獨裁統治。關於這一點,他在撤銷承認帝制的申令中已公開說出來。

在這個精心炮製的申令裡,雖然他不得不輕描淡寫地寫上“萬方有罪,在予一人”這句封建帝王“罪已詔”中常用的話,藉以平息全國各階層對他的憤慨,但是,在談到洪憲帝制這場大變亂的具體責任時,他卻推卸得一乾二淨。他說:“民國肇建,變故紛乘,薄德如予

,躬膺艱鉅,憂國之士怵於禍至之無日,多主恢復帝制,以絕爭端,而策久安。癸丑以來,言不絕耳,予屢加呵斥,至為嚴峻。自上年時異勢殊,幾不可遏,僉謂中國國體非實行君主立憲,決不足以圖存……文電紛陳,迫切呼籲。予以原有之地位,應有維持國體之責,一再宣言,人不之諒。嗣經代行立法院議定由國民代表大會解決國體,各省區國民代表一致贊成君主立憲,併合詞推戴……已至無可逶避,始以籌備為詞,藉塞眾望,並未實行。“袁世凱公然抹煞事實,說什麼帝制”並未實行“,這不過是為了證明他仍有繼續做總統的資格。所以,接著他便以調解者的口吻說:”蓋在主張帝制者,本圖鞏固國基,然愛國非其道,轉足以害國;其反對帝制者,亦為發抒政見,然斷不至矯枉過正,危及國家。務各激發天良,捐除意見,同心協力,共濟時艱,使我神州華裔,免同室操戈之禍,化乖戾為祥和。“申令結尾特別強調:”今承認之案業已撤消,如有擾亂地方,自貽口實,則禍福皆由自召,本大總統本有統治全國之責,亦不能坐視淪胥而不顧也。“①

自鬧皇帝以來,袁世凱頒發的命令都自稱予,和清朝皇帝自稱朕是一樣的。“本大總統”字樣已久不見了,現在又重新出現在申令裡。這幾個字是袁氏看到張一起草的原稿後,親自提筆添上去的。這是他由皇帝變總統的點睛傳神之筆。據張一回憶:由袁的幕僚起草的長篇文字,經袁刪改者,“如神龍點睛,起稿者自愧弗如,固由更事之多,抑其天稟有大過人者。”②這個由“予”改為“本大總統”的辦法,正是袁在窮途末路時“天稟過人”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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