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明成祖朱棣,更無法記述事實真相。
(2)明人為伸張其政治抱負,對建文帝其人充滿同情和思念,為寄託對建文帝及忠臣義士的懷念,寧可相信傳說而不願深究歷史真相。為了宣揚忠君殉節的觀念,甚至有意渲染並不存在的傳說。
(3)清初史學家,或由於自身的經歷或由於政治環境而回避事實真相。以遺民自居者,借建文史事寄託故國之思,反省明亡之痛;降附新朝的亡國二臣,身負罵名,豈敢再指那些宣揚忠節的書為偽書?
(4)舊史家在正統觀念指導下,斤斤計較“書法”的長短,為了給統治者開脫,不惜抹殺事實,曲圓其說,比如,宣揚燕王繼統出於朱元璋的有意安排,建文遜國是有意讓位,朱棣入統受之無愧,等等。
還有,清朝在入關之初,也遇到了同樣尷尬的局面。他們趕走李自成,聲稱為明朝報君父之仇。而崇禎帝自縊後,仍有兒子下落不明。清朝控制了中央政權,但反清勢力仍然十分強大。一些反清復明的勢力就奉朱三太子為旗幟反抗清朝。所以在當時,清廷力主朱三太子已死,絕不可能在民間躲藏,用此來斷絕復明者的希望,以安人心。這同這同建文帝的生死一樣,是政治問題。於是,清初的一些書寫歷史的館臣體會當政者的意思,便主張建文帝焚死之說,以避免人們影射朱三太子。
7.不是結論的結論
關於建文帝的下落,仍可以用明史前輩王崇武先生的話:“官書曲解歷史,野史漫無根據,皆非信史”因此,從明末王世貞、錢謙益以迄清初徐乾學、朱彝尊王鴻緒輩,皆思於此段史事有所考索,而其實甚少發明者,誠以史料缺乏故也。”在現在還沒有新的材料發現之前,我們的結論是:
(1)建文帝不論是焚死還是出亡;不妨兩存其說。
(2)即使建文帝真的出亡;傳說中各種細節也都是不可信的。
下篇 一代雄主
一、靖難之役透視
一個好端端的江山,為什麼發生了四年的戰爭?一個承平天子為什麼被趕下了臺?除了戰爭雙方的個性不同,能力懸殊,用人各異之外,還有沒有別的原因?不少論者都把靖難之役看做是皇室內的奪權鬥爭,並沒有深刻的社會原因。但在仔細分析靖難前後的史籍之後,不禁對這種說法提出懷疑。儘管由於永樂年間的禁燬,我們所得到的往往只是蛛絲馬跡,而將這些蛛絲馬跡悉心串聯起來之後,我們就發現了一個非常廣闊的背景。這不僅使我們能對“靖難”前後的政治變遷做出更深刻的判斷,而且也使我們對建文帝和永樂帝的評價更為準確。
那麼,就讓我們來透視靖難之役。
要透視靖難之役,還應該從建文政治說起。建文君臣所推行的是一套與洪武截然不同的政策,他們變更祖法實行新政的思想是極為明確的。建文皇帝所倚重的大臣兵部尚書齊泰說:“《皇明祖訓》不會說話,只是用新法便。” 這顯示他們對祖宗舊制的蔑視和實行變法的決心。
我們先來看看建文前後刑法的變化。
建文帝長於深宮,自小接受儒家教育。各書均記載他“仁柔”、“孝友”,這種品格反映在他的政治生活中,則與朱元璋的嚴刑酷法相反。“太祖春秋高,中外萬機,嘗付帝(建文)裁決。時尚嚴核,帝濟以寬大,於刑獄猶多減省,遠近忻忻愛戴” 。據說,朱元璋曾經以律授皇太孫,皇太孫“遍考經禮,參之歷朝刑法志,改定七十三條,帝覽竟,大喜曰:‘吾當亂世,刑不得不重。汝當平世,刑不得不輕。所謂刑罰世輕世重也’” 。建文所改七十三條,內容如何,今已不可考。有人曾考證建文所改者是例而非律 。不過由嚴改為寬,大概是確實的。
建文即位,繼續實行了寬刑的方針。他說:大明律“較前代律往往加重。蓋刑亂國用重典,非百世通行之法也。……律設大法,禮順人情,齊民以刑不若以禮。其傳諭天下有司,務崇禮教,赦疑獄,嘉與萬方,共享和平之福。” 這樣做的結果是“罪至死者,多全活之。於是刑部、都察院論囚,視往歲減三之二,人皆重於犯法” 。因此,建文二年(1400年)詔曰:“頃以訴狀繁,易御史臺號都察院,與刑部治庶獄。今賴宗廟神靈,斷獄頗簡,其更都察院仍漢制御史府,專以糾貪殘,舉循良,匡政事,宣教化為職省。” 這一機構的改變是刑獄減少的結果。
洪武初,朱元璋曾說:“水弱民狎而玩之,故多死也。蓋法嚴則人知懼,懼則犯者少,故能保全民命。法寬則人慢,慢則犯者眾,民命反不能保,故守成者不可輕改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