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人部落,
最近被馬略驅逐的)所奪取的土地;這些土地在現在羅馬人所稱為高盧的地
方,這個地方現在已經不認為是高盧人的領土,而認為是羅馬人的領土了。
在這個法案中又規定,如果人民制定了這個法律的話,元老們必須於五天內
宣誓遵守它,凡拒絕不肯宣誓的元老,即被逐出元老院,併為了人民的利益
處以20 他連特的罰款。這樣,他們有意處罰那些不願遵守這個法律的人,特
別是梅特拉斯,因為他趾高氣揚,不會宣誓的。他所建議的法案就是這樣的。
阿彪利阿指定舉行人民會議的日期,派遣使者去通知鄉村裡的人,因為他們
在馬略的軍隊裡服過務,他對他們最有信心。因為這個法案把大部分的利益
給與義大利同盟者,羅馬城市裡的人民不喜歡這個法案。
30。人民會議中發生騷動。阿彪利阿突擊那些想阻止透過保民官所提出的
① 此處,希臘文似有錯誤。可能應該作“TaisWaiTais,意為找出各種藉口”。——英譯者
法案的人,把他們從演說壇上趕出去。城市裡的群眾大聲叫喊,說在會議中
聽見雷聲。依照羅馬人的習慣,在那種情況之下,當天的事務是不許完成的。
但是阿彪利阿的黨人堅持繼續進行,因此,城市人民自己武裝起來,奪取任
何他們所能抓著的棍棒,把鄉村農民驅散。阿彪利阿把鄉村農民集合起來,
他們用棍棒進攻城市人民,打敗他們,透過了這個法案。這事發生之後,馬
略以執政官的資格,立即向元老院建議,要求他們考慮宣誓的問題。馬略知
道梅特拉斯是一個堅持己見的人,無論他自己心裡感覺到的或者口中說出來
的什麼事,他總是堅持不屈的,所以馬略首先公開地發表他自己的意見,但
是虛偽地說他本人是絕對不願自動宣誓的。當梅特拉斯在這點上同意他的意
見,而其餘的人都贊成他們兩人的時候,馬略就宣佈元老院散會。在第五天
的時候(這是法律上規定宣誓的最後一天),大約在第十時的時候,①他匆忙
地把元老們召集起來,他說他害怕人民,因為他們這樣熱烈地支援這個法律。
但是他找到一個逃避這個困難的辦法,他提出一個詭計——就是元老們可以
宣誓說,當這個法律是一個法律的時候,他們願意遵守這條法律。這樣,利
用這個詭計,馬上就可以把鄉村居民解散。以後他們能夠很容易地解釋這個
法律不是一個真正的法律,因為它是以暴力制定的,而且是在聽到雷聲以後
定的。這是違反他們祖先的習慣的。
31。他這樣說了之後,所有的人聽到這個詭計,感到驚異,靜默無言;同
時,因為刻不容緩,他們沒有考慮的機會了,所以很為狼狽。沒有等待會議
的結果,他就站起來,跑到薩特恩①神的廟中去(財政官們通常是在那裡監誓
的),首先和他的朋友們宣誓,其餘的元老們跟著他的榜樣宣誓,因為每個
人都擔心他自己的安全。只有梅特拉斯一個人拒絕宣誓,毫無恐懼地堅持他
最初的決心。第二天,阿彪利阿馬上派遣一個官吏去傳梅特拉斯,想把他拖
出元老院議事廳。但是當其他保民官保護他的時候,格勞西亞和阿彪利阿匆
忙跑到農村居民那裡去,告訴他們說,如果不放逐梅特拉斯的話,他們絕對
不會得到土地,這個法律也不會實行。於是他們提出放逐梅特拉斯的法令,
要求執政官們禁止他使用水、火和住宅的權利,並指定一個日期,元老院應
當批准這個法令,城市居民大為憤怒,他們攜帶短劍,經常護衛著梅特拉斯。
他對於他們的善意表示感謝和稱讚,但是他說,他不能因為他的緣故而使國
家遭受任何危險。他這樣說了之後,就離開了羅馬。阿彪利阿使放逐令得到
批准,馬略宣佈了法令的內容。
32。這樣,一個最可敬愛的人,梅特拉斯被放逐了。因此,阿彪利阿第三
次又當了保民官;他的同僚,人們以為是一個逃亡的奴隸,但是他自稱為大
革拉古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