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無取焉。
△《隋書》·八十五卷(內府刊本)
唐魏徵等奉敕撰。貞觀三年,詔徵等修隋史。十年成紀傳五十五卷。十五年又詔修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志。顯慶元年,長孫無忌上進。據劉知幾《史通》所載,撰《紀傳》者為顏師古、孔穎達。(案:《集古錄》據《穎達墓碑》,謂碑稱與魏鄭公同修《隋書》,而傳不著。蓋但據《舊唐書》言之,未考知幾書也。)撰《志》者為于志寧、李淳風、韋安仁、李延壽、令狐德棻。案:宋刻《隋書》之後有天聖中校正舊跋,稱同修《紀傳》者尚有許敬宗,同修《志》者尚有敬播。至每卷分題,舊本十《志》內惟《經籍志》題侍中鄭國公魏徵撰。
《五行志序》或雲褚遂良作。《紀傳》亦有題太子少師許敬宗撰者。今從眾本所載,《紀傳》題以徵、《志》題以無忌云云。是此書每卷所題撰人姓名。在宋代已不能畫一。至天聖中重刊,始定以領修者為主,分題徵及無忌也。其《紀傳》不出一手,間有異同。如《文帝本紀》雲“善相者趙昭”,而《藝術傳》則作“來和”。又《本紀》雲“以賀若弼為楚州總管”,而弼本傳則作“吳州”。蓋卷帙浩繁,牴牾在所不免。至顧炎武《日知錄》所摘《突厥傳》中上言沙缽略可汗擊阿波破擒之,下言雍虞閭以隋所賜旗鼓西征阿波,敵人以為隋兵所助,多來降附,遂生擒阿波一條,則疑上文字言擊阿波破之,傳寫誤衍一“擒”字。炎武以為一事重書,似未必然也。其十《志》最為後人所推,而或疑其失於限斷。考《史通·古今正史篇》,稱太宗以梁、陳及齊、周、隋氏並未有書,乃命學士分修,仍以秘書監魏徵總知其務。始以貞觀三年創造,至十八年方就。合為五代紀傳,並目錄凡二百五十二卷。書成,下於史閣,惟有十《志》,斷為三十卷。尋擬續奏,未有其文。太宗崩後,刊勒始成其篇第,編入《隋書》。其實別行,俗呼為“五代史志”云云。是當時梁、陳、齊、周、隋五代史本連為一書,十《志》即為五史而作,故亦通括五代。其編入《隋書》,特以隋於五史居末,非專屬隋也。後人五史各行,十《志》遂專稱《隋志》,實非其舊。乃議其兼載前代,是全不核始末矣。惟其時《晉書》已成,而《律曆志》所載《備數》、《和聲》、《審度》、《嘉量》、《衡權》五篇,《天文志》所載《地中》、《晷影》、《漏刻》、《經星》、《中宮二十八舍》、《十煇》諸篇,皆上溯魏、晉,與《晉志》復出,殊非史體。且同出李淳風一人之手,亦不應自剿己說。殆以《晉書》不在五史之數,故不相避歟。《五行志》體例與《律歷》、《天文》二志頗殊,不類淳風手作。疑宋時舊本題褚遂良撰者,未必無所受之。《地理志》詳載山川,以定疆域。《百官志》辨明品秩,以別差等。能補蕭子顯、魏收所未備。
惟《經籍志》編次無法,述經學源流,每多舛誤。如以《尚書二十八篇》為伏生口傳,而不知伏生自有《書》教齊、魯間。以《詩序》為衛宏所潤益,而不知傳自毛亨。以《小戴禮記》有《月令》、《明堂位》、《樂記》三篇為馬融所增益,而不知劉向《別錄禮記》已載此三篇。在十《志》中為最下。然後漢以後之藝文,惟藉是以考見源流,辨別真偽,亦不以小疵為病矣。
卷四十六 史部二
○正史類二
△《南史》·八十卷(內府刊本)
唐李延壽撰。延壽事蹟附載《新唐書·令狐德棻傳》。延壽承其父大師之志,為《北史》、《南史》。而《南史》先成,就正於令狐德棻,其乖失者嘗為改定。
宋人稱延壽之書刪煩補闕,為近世佳史。顧炎武《日知錄》又摘其《李安民》諸傳一事兩見,為紀載之疏。以今考之,《本紀》刪其連綴諸臣事蹟,《列傳》則多刪詞賦,意存簡要,殊勝本書。然宋、齊、梁、陳四朝九錫之文、符命之說、告天之詞,皆沿襲虛言,無關實證,而備書簡牘,陳陳相因,是芟削未盡也。且合累朝之書,勒為通史,發凡起例,宜歸畫一。今延壽於《循吏》、《儒林》、《隱逸傳》既遞載四朝人物。而《文學》一傳,乃因《宋書》不立此目,遂始於齊之邱靈鞠。豈宋無文學乎?《孝義傳》搜綴湮落,以備闕文,而蕭矯妻羊氏、衛敬瑜妻王氏先後互載,男女無別。將謂史不當有《列女傳》乎?況《北史》謂《周書》無《文苑傳》,遂取《列傳》中之《庾信》、《王褒》入於《文苑》。
則宋之謝靈運、顏延之、何承天、裴松之諸人何難移冠《文苑》之前?《北史》謂魏、隋有《列女傳》,齊、周並無此篇,今又得趙氏、陳氏附備《列女》。則宛陵女子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