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3 / 4)

以陽為陰主故也。

渭濱附合《本義》“主利”之讀,乃雲“主利者不主於迷而主於利也”。又《漸》爻辭九三、九五取象於婦,《本義》於九五取六二正應在下為解,於九三則雲九三過剛不中而無應;於《彖傳》雲自二至九五位皆得正,故其佔為“女歸吉”:前後自相牴牾。渭濱則雲《艮》非婦,但以二為陰,故云然耳。然何以處九三乎?

是亦偏主之過也。

△《易象圖說》·二卷(山東巡撫採進本)

國朝吳脈鬯撰。脈鬯字灌先,蓬萊人。是書隱括諸圖,各為之說。以圓圖象天,方圖象地,因創為豎圖象人,以配三才。復集邵子、朱子詠《易》諸詩,附以己作及沈時升詩。末附《八宮納甲佔例》,則今以錢代卜者之所用也。

△《周易後天歸圖》·四卷(江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黎由高撰。由高字鵬翥,通城人。是書專明後天之《易》六十四卦反對之義,而一歸之於圖。一卷總論後天方位,見《經》之當歸於圖。二卷說《乾》、《坤》為歸《經》於圖之綱領。三卷說反對為歸《經》於圖之門戶。四卷摘錄諸卦為歸《經》於圖之凡例。首卷方點陣圖,其三四長少序次,變為自右而左,與《本義》異。大旨以邵子諸說為宗,而參用《本義》之解也。

△《易經輯疏》·四卷(江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黃家傑撰。家傑,臨川人。其書刪邵子之橫圖,謂此邵子之《易》,非羲文之《易》,而不免仍用先天之說。又謂來知德之卦錯、卦綜勝於卦變,而不免仍用卦變之說。觀其《自序》,稱來《易》恐不近於舉業。是既欲詁《經》,又牽合以就程試,遂兩者騎牆耳。

△《易經會意解》(無卷數,河南巡撫採進本)

國朝王芝蘭撰。《自序》稱伊南人,未詳其仕履。是書首《句讀質疑》,皆與《本義》句讀相異者。次《辨本義衍文》,謂《易》為卜筮之書,不經秦火,應無衍文。次《乾卦質疑》、《坤卦質疑》。次《乾坤以下八卦說》。其序六十四卦,專取兩卦相對相反之義,一頁之中分上下二格。上格列一卦之辭,其文自前左行。下格列其相對相反之卦,其文自後右行。一順一逆,體若迴文,為自來經典所未有。其《繫辭傳》以下亦各分篇次、名目,有《開宗明義篇》、《綱領篇》、《申明爻辭篇》、《彌綸篇》、《四道篇》、《尚辭》《尚變》《尚象》《尚佔》諸篇、《先後天圖辨》,又有《徵時篇》、《終意篇》,亦先儒傳授所未聞也。

△《河洛先天圖說》·二卷(江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劉天真撰。天真字汝迪,號去偽,興國州人。由歲貢生官安仁縣訓導。

其言《易》,大旨謂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其六七八九之數,乃一二三四倚五而成,蓋即參天兩地而倚數之說。張尚瑗序之,以為後天八卦配《洛書》,合若符契、帝震一章是其註腳。不知圖書之數,正影附此章而作,即以配《河圖》,亦相吻合,不僅《洛書》可配也。

△《周易象訓》·十二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國朝姚球撰。球字頤真,無錫人。其《凡例》稱辛未歲年二十七始讀《周易》,二十餘年間,見註疏百三四十部。不知為前辛未、后辛未也。是書雖用古本分十二篇,而篇數迥異。其分《象傳》於爻傳之外,本於宋吳仁杰。又分《說卦》為三,以《繫辭》上下傳為《說卦》之第一、第二,以應《隋志》三篇之目,而合《彖》、爻傳之上下為一,以為古本,殊不見其確據。每卦前之六畫,古本皆先下後上,乃用朱謀《土韋》之例,標曰上某卦、下某卦,亦非古本之舊也。

△《易經辨疑》·四卷(湖南巡撫採進本)

國朝鄭國器撰。國器,湘鄉人。是書首為《圖書辨疑》,次為《羲易辨疑》,以舊傳先天八卦方位衍為數十圖,頗為繁碎。

△《周易剩義》·四卷(湖南巡撫採進本)

國朝黃燐撰,燐字暘谷,湘潭人。其《凡例》謂說經者有未備未當,而作此以補之,故曰《剩義》。然體例頗近講章,所注亦皆先儒之舊說,無甚新義也。

△《易經告蒙》·四卷、《圖注》·三卷(侍講劉亨地家藏本)

國朝趙世回撰。世回字鐸峰,湘潭人。是書凡例稱遵仿《本義》分卷,然其書仍用註疏本,未喻其故。殆據坊刻《本義》言之歟?卷首《圖注》三卷,皆推演《河》、《洛》之義。書中時時附圖,蓋欲以圖書明《易》,而反以《易》明圖書者也。

△《周易懸象》·八卷(編修周永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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