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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始祖廟者耳,豐垣即以證大夫無始祖廟,是見其一,不見其二也。《大傳》曰,別子為祖。注曰:別子謂公子若始來在此國者,後世以為祖也。以為祖而無廟,豈尊祖之謂乎?《白虎通》曰,宗其為始祖後者,為大宗,此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為高祖後者,為小宗,五世而遷者也。高祖遷於上,宗則易於下。據此,則大宗不易於下,由始祖不遷於上也。大夫而為大宗,若無始祖廟,又何緣為百世之宗?核其所言,殊乖禮意,況周官祭儀有曰,凡祭祀,王之所不與則賜之禽,都家亦如之。注謂王所不與,同姓有先王之廟,則同姓之卿、大夫尚得遠立祖王之廟,而先自絕其始封之祖可乎?是亦未之詳檢也。

他如謂禹貢五服、職方九服二而實一,謂《周禮》公五百、侯四百里猶雲今魯為方百里五、非為方百里者二十五,謂祭法有虞氏祖顓頊而宗堯,不及魯語郊堯而宗舜。亦皆前儒之緒論。至駁萬斯同大禘祫一事,魯禘不追所自出,及東周祖文宗武,不祖稷之說。又駁毛奇齡祧主別立廟,不藏太祖廟之說,議論最正,援據亦詳,為有裨禮制。在近人之中,尚為究心經義者。雖論多出入,固亦有可節取者焉。

──右“雜家類”雜考之屬,五十七部,七百七卷,皆文淵閣著錄。

(案:考證經義之書,始於《白虎通義》。蔡邕《獨斷》之類,皆沿其支流。

至唐而《資暇集》、《刊誤》之類為數漸繁,至宋而《容齋隨筆》之類動成巨帙。

其說大抵兼論經、史、子、集、不可限以一類,是真出於議官之雜家也。〔班固謂雜家者流出於議官。〕今匯而編之,命曰雜考。)

卷一百二十 子部三十

○雜家類四

△《論衡》·三十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漢王充撰。充字仲任,上虞人。自紀謂在縣為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又稱永和三年徙家闢詣揚州部丹陽、九江、廬江,後入為治中。章和二年罷州家居。其書凡八十五篇,而第四十四招致篇有錄無書,實八十四篇。考其自紀曰:書雖文重,所論百種。案古太公望,近董仲舒,傳作書篇百有餘,吾書亦才出百而云太多。然則原書實百餘篇。此本目錄八十五篇,已非其舊矣。充書大旨詳於自紀一篇,蓋內傷時命之坎坷,外疾世俗之虛偽,故發憤著書,其言多激。刺孟、問孔二篇,至於奮其筆端,以與聖賢相軋,可謂誖矣。又露才揚己,好為物先。至於述其祖父頑狠,以自表所長,傎亦甚焉。

其他論辨,如日月不圓諸說,雖為葛洪所駁,載在《晉志》。然大抵訂訛砭俗,中理者多,亦殊有裨於風教。儲泳《袪疑說》、謝應芳《辨惑編》不是過也。至其文反覆詰難,頗傷詞費。則充所謂宅舍多,土地不得小;戶口眾,簿籍不得少;失實之事多,虛華之語眾;指實定宜,辨爭之言安得約徑者,固已自言之矣。充所作別有《譏俗書》、《政務書》,晚年又作《養性書》,今皆不傳,惟此書存。

儒者頗病其蕪雜,然終不能廢也。高似孫《子略》曰:袁崧《後漢書》載充作《論衡》,中土未有傳者。蔡邕入吳,始見之,以為談助。談助之言,可以了此書矣。其論可雲允愜。此所以攻之者眾,而好之者終不絕歟。

△《風俗通義》·十卷、《附錄》·一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漢應劭撰。劭字仲遠,汝南人。嘗舉孝廉,中平六年拜泰山太守。事蹟具《後漢書·本傳》。馬總《意林》稱為三國時人,不知何據也。考《隋書·經籍志》;《風俗通義》三十一卷,《注云錄》一卷,應劭撰,《梁》三十卷。《唐書·藝文志》:應劭《風俗通義》三十卷。《崇文總目》、《讀書志》、《書錄解題》皆作十卷,與今本同。明吳琯刻《古今逸史》,又刪其半,則更闕略矣。

各卷皆有總題,題各有散目,總題後略陳大意,而散目先詳其事,以謹案云云辨證得失。皇霸為目五,正失為目十一,愆禮為目九,過譽為目八,十反為目十,音聲為目二十有八,窮通為目十二,祀典為目十七,怪神為目十五,山澤為目十九。其自序雲:謂之《風俗通義》,言通於流俗之過謬,而事該之於義理也。

《後漢書·本傳》稱,撰《風俗通》以辨物類名號,識時俗嫌疑,不知何以刪去義字。或流俗省文,如《白虎通義》之稱《白虎通》,史家因之歟?其書因事立論,文辭清辨,可資博洽,大致如王充《論衡》,而敘述簡明則勝充書之冗漫。

舊本屢經傳刻,失於校讎,頗有訛誤。如十反類中分範茂伯,郅朗伯為二事,而佚其斷語,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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