撓議案透過,可以有冗長的演說發言,可以有議員互相拋擲墨水瓶,可以動武。透過一項法案時,要“三讀”,討論法律條文時咬文嚼字。無關重要的議案,也按正式的議事程式,可以有演說者對空座侃侃而談的奇觀。選舉時會有五花八門的“抬轎子”,語客,地方大亨(杜月笙這一流人物)包辦選舉等等,當然也不少了大大小小的賄賂。這些都不過是形式。更使某些哲學家看不慣的是,這全套東西表明一個民族沒有領袖,缺乏領導,也就是等於沒有“主義”。而且,那種咬文嚼字的議會討論,真叫做庸人氣息十足。
剛從德國,這個盛行黑格爾主義的德國到達倫敦的恩格斯,就是這樣看待英國的。恩格斯也好,馬克思也好,其實都是拿破崙第一的崇拜者,而黑格爾則曾稱拿破崙是“世界精神”。黑格爾主義其實是哲學化了的基督教,英國的卡萊爾是個英雄崇拜的神秘主義者,恩格斯從他那裡獲得啟發,相信絕對真理的人和狂熱的基督教徒一樣,都討厭庸人氣息,讚美一天等於二十年的革命風暴,自然要對議會清淡館深惡痛絕了。何況,把轟轟烈烈的1793年的國民公會和死氣沉沉的英國議會對比一下,那種只計較一寸一寸前進的英國精神又算個什麼呢?
我讚美革命風暴。問題還在於“娜拉走後怎樣”?大革命要求鐵的紀律,大革命滌盪汙泥濁水,不過,新秩序一旦確立,那個革命集團勢必要一分為二,“黨外有黨,黨內有派,歷來如此”。這時候怎樣辦呢?按邏輯推論,任何時候,都要一分為二,你總不能用“我吃掉你”來解決啊。用“吃掉你”解決以後,還是會“一分為二”,不斷演變下去,勢必要像蜻蜓一樣把自己吃掉。既然總是要一分為二,乾脆採用華盛頓的辦法不好嗎?——比如說,我設想,不久後若能解決目前“政令不一”的現象,《文匯報》還該辦下去,讓它形成並代表一個派別。有一個通氣孔,有一個吹毛求疵的監督者,總比龔自珍所說的“萬馬齊喑究可哀”可好一些吧。
至於弊病,哪一種制度都有,十全十美的制度是沒有的。這個人世間永遠不會絕對完善,我們所能做的,永遠不過是“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還有,弊害不怕公開罵,罵罵總會好些。
九、“保護少數派”是兩黨制的口號
1957年前後,我們這個一黨制的國家也響亮過“保護少數派”的口號。其實,這是英國的穆勒說過的話,是地道的兩黨制口號。
少數派所以要保護,是因為它的政綱今天不被透過,今天不合時宜,若干年後,倒會變成時代的潮流。我們這個人間也是螺旋形前進的,看來像走馬燈,老轉圈,其實一圈轉過來,向前進了一寸。革命是直接前進,不過,1789—1793年,只佔法國近代史約200年的2%。人間世的基調是進化,革命則是進化受到壅塞時的潰決。100年中可以有那麼幾天,一天等於二十年。要求每天都等於二十年,是要鬧笑話的,這種笑話我們經歷得夠了。
十、“當家作主”,“領導”,“競爭”武鬥的兩派變成乒乓球的兩方,精神貴族
直接民主的口號是人民當家作主。可是,希臘史上留下來的還是一些英雄。“人民當家作主”其實是一句空話。
從馬克思起,社會主義在“民主-專政”問題的爭論中所要實現的是對人民的“領導”——說得最徹底的是列寧:“馬克思不是自發產生的,是少數人搞出來向群眾中灌輸的”(不是原文)。其所以和“議會清談館”格格不入,是因為那種清談館和“領導”概念是大相徑庭的。
兩黨制的議會政治的真正的意義,是兩個都可以執政的政治集團,依靠各自的政綱,在群眾中間競爭取得選票。你仔細想想,這是唯一行得通的辦法。
我們實際上不可能做到人民當家作主,那一定是無政府。我們要的是不許一個政治集團在其執政期間變成皇帝及其宮廷。怎麼辦呢?不許一個政治集團把持政權,有別的政治集團和它對峙,誰上臺,以取得選票的多少為準。要做到這一點,當然要有一個有關政黨、選舉的憲法,好使兩個集團根據一套比賽規則(憲法、選舉法)變成球賽的兩方,誰勝,誰“作莊”。
我們不是有過武鬥的兩派嗎?現在這兩派還在互不服氣。這簡直成了社會不安定的根源。使武鬥的兩派服從民主規則來競賽,禍亂的因素就可變成進步的動力。
輪流作莊就是輪流當少數派。輪流著來,走馬燈——螺旋就轉得起來了。
甚至兩個黨政綱沒有差別也是好的。大將軍艾森豪威爾不僅沒有成為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