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很少買來的奴隸,其他如忒拜、阿卡地亞等務農為主的也很少奴隸。雅典等邦,奴隸人數是超過公民的。
羅馬的奴隸制是對希臘制度的抄襲。羅馬以南“大希臘”、西西里諸希臘城邦,都是工商業的奴隸制城邦。
至於這種工商業城邦的奴隸制以前有沒有奴隸制呢?有的。有債務奴隸制,欠債還不清,賣身為奴,或賣子為奴。至於有人起一個名稱叫做“族長奴隸制”,即子女事實上是家主人的奴隸,“家父”還可以收養養子養女,事實上是“家父”的奴隸,那當然算不上奴隸制。債務奴役,與小規模的購買家務奴隸,那是很普遍的,《紅樓夢》上還有呢。這些,和希臘、羅馬的古典奴隸制都是不一樣的。
3、馬克思的“亞細亞”或“東方”,是大陸務農的領土王國或帝國。那些領土王國或帝國,王朝的威力所寄,在於農民的貢賦和“徭役——兵役”,這和濱海的工商業城邦,國家的威力所寄是海上貿易和海軍是不一樣的。這些國家的最大要求是“教民耕戰”,耕戰的民絕對從屬於王朝。你說他是奴隸嗎?有功可以授爵。你說他是自由民嗎?他又絕不如希臘羅馬的公民那樣,凡執干戈以衛社稷的就有參政的權利。他沒有“政權”,只是有戰功可以授爵。他對他所耕種的土地沒有絕對的所有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的一切財產,王朝隨時可以徵發。他的產品,甚至不能自由出售。中國很早就有鹽鐵專賣,埃及的榨油是王朝專利的。在這種情形下,拿西方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