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的畫像,人們要向之頂禮膜拜,宗教的哲學家們斥之為異教風尚。雖然如此,基督教終究是沒有上帝的畫像——像我們的玉皇大帝之類的。伊斯蘭教也承襲了這種傳統。(附帶說說,伊斯蘭教的教義,在許多地方承襲了猶太——基督教義。不同處是,基督教宣揚愛,它宣揚征服。)
C、以色列——猶太人是上帝的選民 這是民族的戰神——上帝的本來特色,因為強烈的民族情緒,一向具備著發展到征服世界上一切民族這麼一個至高點的。問題是,選民的觀念,在以色列——猶太被征服後,散處四方以後,還強烈地保持下去。於是,以猶太人的現實主義來說,它變成了分散、無祖國狀況下保持民族團結,保持民族特色,不被同化的一個重要武器了。
還不止此。選民觀念,逐漸轉化成為一種現代的倫理觀念:不是選民征服一切人,而是選民解放一切人的那種觀念。不過,這到後面再說吧。
D、嚴峻的戒律 始見於西奈山的“十誡”,見《舊約·申命記》:“一、除我以外,不許有別的神;二、不可崇拜任何偶像;三、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四、安息日;五、孝敬父母;六、不可殺人;七、不可姦淫;八、不可偷盜;九、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十、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妻子、僕婢、牛驢及其一切所有的。”
其中的第九誡,不久前有人向我慨嘆過,中國並無此傳統。
誡命多得很。後來成為猶太教徒特色的,有一定要割包皮(叫做割禮),不準吃豬肉,不準吃一切動物的血,不準吃無鱗的魚等等。這些戒律,後來發展成為猶太人的法律體系。猶太人的律法師,是兼具人間的權威和神的權威的。馬克思的父親,就是這樣一個律法師;不過也許已經兼任了當時普魯士的律師,而且也十分文明化了。
5、帝國羅馬初期猶太人渴求解放和彌賽亞的預言。
帝國羅馬初期,猶太人處在以下狀況中:
甲、猶太人已是散佈在羅馬世界的買賣人;
乙、耶路撒冷和周圍的猶太區是羅馬的領土。散處在世界的猶太人以耶路撒冷為猶太教聖地,有許多捐獻,這個城市很富。
丙、猶太本土不久前經歷了一次瑪加比兄弟的民族起義,十分壯烈,失敗了。
於是,在猶太人中傳佈著一種彌賽亞的預言,大致是說,猶太人中將要出來一個像古代名王大衛那樣的民族救主,實現“上帝的國”,壓迫以色列的人都被毀滅,彌賽亞誕登大寶,世界各處都會有蜜、奶、酒像水一樣流的豐饒境況。這種傳說——預言毫不奇怪,我們在我國的宗教性的農民暴動中都看見過。耶穌基督就是應這種預言出來擔當彌賽亞任務的角色。基督這個字,就是希臘字的彌賽亞。《新約》的四福音書,就是實在或想像中的一次民族起義流產,其領袖被捕處死的神話化了的記錄。(附帶說說,當時羅馬帝國處死叛亂分子,把他們釘在十字架上掛起來,是一種極其通行的辦法。)
這次民族起義失敗了。可是起義的餘黨(即十二門徒)還在,他們繼續宣傳起義的綱領。而且因為起義的失敗,是羅馬統治者和當權的猶太教領袖合作的結果,繼續宣傳起義,其矛頭也針對猶太教。不久,起義綱領中的反羅馬成分全被抹掉,亦即政治成分全被抹掉,只剩下反猶太教的宗教成分。“破中有立”,一個新的教義系統建立起來了。這就是基督教。
6、原始基督教的教義:
A、耶穌復活和彌賽亞的千年王國 最初,新宗教的教義,著重在宣傳耶穌這個彌賽亞,是上帝遣來的他的兒子,是神人。他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可是,死後第三天已經第一次復活,並向他們的門徒顯現了。這還不過是序幕。不久,他還要第二次復活。第二次復活的時候,一切埋在地下的“義人”(也許是死難烈士吧)都要復活,於是要建立起一個“千年王國”。這個千年王國的最初的涵義,也許仍然是以色列人的王國,不過,不久,它的意思就完全變了。
B、愛和傳道 可是,當時的羅馬帝國太強大,宣傳鬥爭,號召鬥爭,那是以卵擊石。運動需要堅持,需要召募皈依者,因此要宣揚愛。《新約》記載耶穌事蹟的福音書,已經在強調“愛你的鄰人”,要在被壓迫群眾中擴大新宗教的信徒,更加需要強調愛。於是基督教比之猶太教,亦即《新約》比之《舊約》,強調愛,強調透過愛的精神來佈道,來擴大信徒,而不是民族戰神的宗教,不是征服之神的宗教了。
不過,“選民”的基本觀念還在。現在,不再是老命題“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選民”,而是新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