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的危險,自然就會使企業考慮產品規格、花色、價格等間題。因而經濟核算制自動調節價格,調節生產與流通的程度就會提高;
(三)如果勞動者報酬與價格成本緊密聯絡,生產企業追求價高、利大、好銷的產品就愈迫切。勞動人民集體所有制的企業,由於國家對其勞動者報酬不負保障的責任,這種傾向就會十分強烈;
(四)同樣,一個生產中的企業,為擴大再生產或提高勞動生產力而進行的基本建設,如果投資由全社會包下來,那麼,關於投資效果的計較一定較少;如果投資的全部或一部分要由自己的收入中籌措,投資效果的計較就不能不精密。
實行經濟核算制以後,經過價格結構以調節產品的生產與流通,社會主義各國在這方面具有不同經驗,目前所採取的實際政策也不盡相同。從已有的理論著作與實際辦法中,可以看到最低限度的做法與最高限度的做法。本文目的不是研究具體經濟政策,但為了便於研究經濟核算與計劃經濟的關係起見,簡略的介紹一些這二種做法是必要的。
所謂最低限度的做法,在理論上認為經濟核算制僅僅是為了使產品能夠計價,產品的計價能促使企業注意成本問題、贏利問題、價格問題,可是價格政策是不能夠也不應該發揮調節生產的作用的。生產規模,無論從全社會說,從各個生產部類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