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3 / 4)

小說:顧準文集 精校本 作者:竹水冷

這時,“勞動力……和它所應交換的生產品一樣同是商品”,因此,杜林的方案是企圖用商品生產的基本規律,除去商品生產發展成為資本主義生產程序的弊害。這也就是說,像杜林那樣,認為社會主義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勞動的“真正價值”,而不是有計劃地分配社會勞動於社會生產,有計劃地分配社會總產品於積累基金及消費基金,並分配消費品於勞動者之間;其結果,生產的無政府狀態將仍繼續,分散於私人手中的積累終將吞沒公有化了的生產資料,勞動力的價值將服從於近代的工資規律,社會總產品也只有透過交換實現其價值,所謂社會主義不過是一句空話。②

② 同上,第327…336頁。

這樣,馬克思、恩格斯指明瞭,社會主義是公有制,公有制下面是不存在商品生產的。

2

現在讓我們來研究一下,在單一的全民所有制下面,社會仍用“貨幣”來分配消費品,利用貨幣進行核算,社會生產是否仍然是商品生產。

駱耕漠同志認為,③只要實行按勞計酬與經濟核算,就必須利用貨幣來分配消費品,產品就必須計價,那就是商品生產與貨幣經濟。駱耕漠同志接著說: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商品及商品生產的定義,“是就一般私有制度下的商品生產而言。……這種商品生產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由於生產資料已轉為公共財產,除掉在集體農莊市場上還有極個別的殘跡存在外,已經是不存在了。……商品生產有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之上的,也有建立在公有制基礎之上的。後面這種商品生產,雖然為聯合的社會主義生產者所公有,但是他們必須將產品作真正的交換、買賣,即將他們的產品的所有權作真正的轉移,那些產品才能算是真正的商品”。①

③ 參閱駱耕漠:《論社會主義商品生產的必要性和它的“消亡”過程》一文,《經濟研究》,1956年第5期。

① 同上,第4…5頁。

我們注意到,馬克思、恩格斯從未論證過公有制下的商品生產,但這是指單一的全民所有制。說兩種所有制並存時,兩種所有制都是社會主義生產者,他們之間有商品交換,這種商品生產是特種商品生產,這是斯大林在“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中所指明的。斯大林在那裡接著指出:這種商品生產“決不能發展為資本主義生產,而且它註定了要和它的‘貨幣經濟’一起共同為發展和鞏固社會主義生產的事業服務”。②(參閱附註)可是為什麼兩種所有制之間存在著產品交換,就決定了社會主義生產是商品生產?是不是因為勞動人民集體所有制與全民所有制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呢?同書除在個別地方略為涉及這點外(參閱附註),並沒有明確指出這是基本原因。同書曾採取另一個論點,即產品成為商品的原因,是產品所有權的轉移。駱耕漠同志認為正是產品所有權的轉移,構成公有制下的商品生產。③

② 斯大林:《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5頁。

③ 《政治經濟學教科書》沒有強調“所有權的轉移是產品成為商品的標誌”這個論據。該書確認:(一)社會主義生產所以是商品生產,因為存在著兩種所有制之間的交換;(二)個人消費品是商品;(三)一般生產資料不是商品。該書寫道:

“透過收購和採購而從集體農莊轉到國家和合作社手中的農產品和原料,以及在集體農莊市場上出售的農產品,都是商品。國營企業生產的,集體農莊和莊員所購買的工業品(主要是個人消費品)也是商品。既然個人消費品是商品,它們也就透過買賣轉入城市居民手中。”(見蘇聯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編:《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477…478頁。)

上面採取的是類推解釋法,“既然個人消費品是商品,它們也就透過買賣,轉入城市居民手中”,這是就部分'1'個人消費品為集體農莊及其莊員所購買,因而是商品,推及於全體個人消費品都是商品。但同樣的類推解釋法也能用於生產資料。應用類推解釋法,我們也能達到這樣的結淪:既然集體農莊購買部分生產資料,因而全部生產資料都採取商品形式。但這種解釋法未用於生產資料。該書確認,一般生產資料都不是商品。

'1'實體書加了著重號,本電子書以加粗代替。以下均同此例——CTJ121

可是,所有權概念是一個法律概念,法律關係只能是社會經濟關係的反映,它本身不是什麼經濟關係。①社會主義法制承認個人是他所獲得的勞動報酬的所有權者,是按勞計酬這種經濟關係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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