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與價格的差離如何形成,價值規律對這種差離的關係如何。
① 這裡所指的價值,都是指商品的社會價值。因此,只相互可以代替使用的產品,都合起來計算它的社會價值。又個別產品勞動生產力突出的高於社會一般勞動生產力水準的,已將其應迅速收回的投資數,計算在它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之內。
如果把價值規律對價格形成的作用放在一邊,價格在社會經濟生活中,首先是生產與消費之間聯絡的紐帶。消費,如果是指生產的消費,與勞動者報酬的大小,存在著間接的關係;如果是生活的消費,產品價格就直接決定勞動者的實際工資水平。生產資料的價格,在出售者決定它的收入,在購買者(生產的消費者)決定它的產品成本。因此,假定不考慮其他一切因素,價格漲跌,調節生產,調節消費,調節生產與消費間的關係。
經濟計劃所規定的價格,就其與生產者的關係而論,如要使它脫離其價值,首先必須使生產這個產品的生產企業,其價格、成本、利潤與勞動者報酬不發生關係。因此,凡產品價格低於價值的,在勞動人民集體所有制的生產企業,生產方面的反應必極為敏銳,它將立即轉而生產別種價格比較有利的產品②。如為自然條件所限,不可能轉而生產別的產品時,較長期間內一定會發生生產下降,勞動力外流現象。要恢復這類產品的生產,非使計劃價格符合產品價值不可。在全民所有制的企業,如它的價格、成本、利潤與勞動者報酬完全不發生關係,這種反應就會比較遲鈍,短期間內甚至會看不出來,但它無論如何還是要受“價格總和一定等於價值總和”這條規律(它是價值規律的一部分)的約束。因此,個別產品價格低於價值,必為別一部分產品價格高於價值所抵消,這就使全部產品中,價格不符於價值的產品,比例增大,因而就會對這些產品的購買方面,即消費方面發生影響。
② 這裡不考慮行政力量所起的作用。行政力量的作用也是不能持久的。
產品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