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道格拉斯上前接了過來:“我雖然沒有成為總統,但我能夠拿著總統的帽子。” 兩個男人為一個女人的決鬥就這樣結束了。
當年6月,道格拉斯病死於芝加哥,這時林肯已經發布平叛令,雙方大軍雲集華府和里士滿之間,大戰一觸即發。
2009年初,巴拉克·奧巴馬從伊利諾伊州府春田市做火車去華盛頓上任,在普通百姓都乘飛機的今天,他這樣做是學習另外一位也出自伊利諾伊的總統——林肯。
奧巴馬和林肯都來自伊利諾伊,但他在大選中沒有自比林肯,而是自比肯尼迪,這確實是他的謙虛,因為他知道,自比林肯的話,要被吐沫淹死。林肯穩穩做在美國總統一哥的位置,過去、現在和將來都無法動搖,其他人爭的只是老二、老三、老四。
林肯的偉大在於他上任的時候美國分裂成兩個國家,他遇刺的時候儘管死亡上百萬人,但美國重新成為一個國家。這種局勢是其他任何一位總統都不可能面對的,因此他們也不敢自比林肯。
但是,美國曆史學家有一個優點,就是人無完人,他們不崇尚蓋棺論定和為尊者諱,林肯是偉人但不是聖人,他的偉大並不能掩蓋他身上的缺點。林肯不僅有缺點,而且是缺點很多的人,但並不妨礙他成為偉人。
美國內戰的原因上面談了,那是大的趨勢,這場戰爭有它必然的趨勢,但也不是完全不能避免的,甚至到了最後時刻,也還是機會避免的。而林肯這位沒有什麼政治經驗的總統在處理這件事上是完全失誤的,導致了戰爭爆發。戰爭的責任不在他,但如果歷史給林肯事後諸葛亮的機會的話,他會後悔自己面對危機時的處理手段的。
奧巴馬像林肯當年一樣,一路走走停停,和歡迎的群眾見面。但是林肯並沒有這樣一直停下去,而是從費城連夜入京。因為據可靠情報,南方分裂主義者買通了巴爾的摩的黑幫,打算讓他橫屍巴爾的摩火車站。
林肯從家鄉出發去就任總統的同一天,戴維斯也出發去就任總統。戴維斯出自西點,和李將軍是同學,後來出任戰爭部長、參議員,在墨西哥戰爭中參戰。他家是大奴隸主。
由於成本的原因,養黑奴並不是一件很輕鬆的事,即使在南方,也只有少數人擁有奴隸。1860年550萬南方人中,只有46000人擁有20名以上的奴隸。擁有100名奴隸的不足3000人,只有12人擁有500名以上的奴隸。戴維斯的老爹就是這12人之一。他是靠個人奮鬥發家致富的,從小奴隸主靠著不斷買黑奴,然後讓黑奴生小黑奴、買土地、再買黑奴,最後成為大奴隸主,這是南方人崇尚的成功模式。
到了戴維斯這一代,家裡就要按正規模式培養了。西點出來後,結婚,娶的是扎卡里·泰勒的女兒,雖然老婆三個月後就病死了,但戴維斯算是總統的女婿,也和李家族拉上了親戚關係,在政治上有了背景,加上南方本來就是誰家奴隸多誰有權,到了獨立時,就把他選為總統。南部邦聯的建國綱領很簡單,就是奴隸制萬歲。
此去無歸(3)
大選剛剛結束,1860年12月20日,南卡羅來納的169名代表在查爾斯頓聚會,決定退出聯邦。代表們認為,他們這樣做是有法律依據的。因為獨立戰爭結束後,1788年各州是自願加入聯邦的,那麼現在也可以自願退出聯邦。
這幫人擺出當年國父們在費城簽署獨立宣言的架勢,視死如歸。可是出乎意料,聯邦政府一點反應都沒有。唯一的動靜是駐守在查爾斯頓莫爾垂要塞的聯邦軍隊,因為離城市太近,守軍司令安德森中校趕緊把全軍撤到容易防守的薩穆特要塞。
全軍是什麼概念,85名士兵和45名婦孺。
這就叫軍了?
叫,太叫了。
當時美國正規軍只有16000人,絕大部分分佈在邊境線上防備印第安人。密西西比河以東的聯邦軍隊一共不到1000人,而且是零星駐紮的,主力正是薩穆特要塞這85人。
布肯南就要下臺了,不願意再管了,可是身為總統必須管。南卡羅來納的代表團來到華府,希望和平地退出聯邦。布肯南是親南方的*黨人,主持內閣會議:眾部長,我同意南卡羅來納退出。
部長們一起站起來:你敢同意,我們集體辭職!
布肯南心說辭職不辭職也就兩月了,無所謂。
這會兒秘書來了:總統不能批,否則國會彈劾你!
布肯南一想我就剩倆月了,還被彈劾?太虧了!在白宮裡轉了幾圈,有主意了,而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