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製造一個可以進世界記錄大全的、能夠同時吊死56個人的大絞刑架的,即便做出來,在吊人的過程中也可能因為設計上的缺陷或沒有經過科研試驗等原因倒塌,一來二去很可能出現劫法場的情況,因此最科學的辦法就是馬上把他們在廣場上一棵樹上吊死一個。
富蘭克林不僅僅是在進行科學推論,而且是有證據的,秘魯殖民者反抗西班牙的叛亂平息後,造反者就是被分開來一棵樹上一個吊死的。
代表們紛紛回家去了,漢考克和秘書湯普森拿著《獨立宣言》,走到幾條街以外的印刷廠,要求廠家連夜印出200份來。印刷廠機器轟轟響,看著印出來的獨立宣言,39歲的漢考克終於冷靜下來,突然感到有些不對了。
《獨立宣言》上現在只有他一個人的名字,到時候沒人回來簽名的話,被吊死的會不會就自己一個人呀?
好在絕大部分代表都簽了字,使獨立成為既定事實。但確實有代表後來沒有在《獨立宣言》上簽字,原因不是親英,而是不滿意宣言的內容。站在1776年7月4日那個歷史關頭,漢考克握筆如刀,毅然和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為敵,所依仗的與其說是那一萬多比民兵強不了多少的大陸軍,不如說是民心和勇氣。然而,議會總統這個得以名垂青史的位子並不是他竭盡全力爭取的,甚至是他想辭去的。
漢考克來自馬薩諸塞殖民地的名城波士頓,是北美最富有的人,也是美國獨立運動的先驅,在貿易自由和稅收上一直和英國政府對著幹。美國獨立戰爭的第一槍正是因為英軍去抓躲到鄉下的他和塞繆爾·亞當斯時才打響的。
漢考克不是第一屆大陸會議的代表,是第二屆大陸會議增補的代表,一到費城就成了議會總統,是趕鴨子上架,因為原議會總統病死了。
第一任議會總統是弗吉尼亞豪門的領袖佩頓·倫道夫。第二屆大陸會議剛剛召開,倫道夫就病倒了,很快客死異鄉。大陸會議臨時找人頂上,才選出了年輕氣盛的新科代表漢考克,很有些讓他當冤大頭的意思。
漢考克並不在乎扛下造反的大罪,他本來就是帝國通緝榜上的頭號人物。1768年英軍來波士頓整頓治安時,就曾以走私罪將他逮捕,他早就把身家性命全搭到獨立中去了。但是,漢考克對這個議會總統並不看在眼裡,大陸軍成立時,他要求辭去元首之位,去當大陸軍總司令。大陸會議鑑於他沒有任何軍事經驗,甚至連馬都不能騎,拒絕了他的請求,把總司令授予華盛頓。漢考克只好請馬薩諸塞議會任命自己為馬薩諸塞民兵司令,卸下元首之位去帶兵,打了一場敗仗後才明白自己不是領兵的料,改任馬薩諸塞州第一任州長。
棄高位而低就,就是因為議會總統這個國家元首是個虛位,整天在議會中和稀泥,沒有什麼實權,也就沒有什麼人願意長期幹,14年間走馬燈一般你方唱罷我登場。第一部憲法《邦聯條例》於1781年生效後,換得更勤了,任期沒有超過一年的。以致歐洲列國對美國的國書都沒法寫了,因為寫好了國書,從歐洲坐三個月船來到美國,議會總統又換人了。
擺在美國這個新生國家面前的一大堆問題中的最重要的一個是:必須有一個幹得久一點的、像模像樣的國家元首。
從憲法到制憲(1)
《巴黎和約》簽署之後,美國徹底獨立了,還有了自己的憲法——《邦聯條例》。可是雖然有了憲法,中央政府卻並不存在,國會同時行使立法和執法權力。權力雖然大,可是效率極低,因為議員是各州在中央的代理人,眼裡只有本州的利益。各州都把權力抓得死死的,到處都是貿易堡壘,獨立的美國實際上是13個獨立小王國的聯合體,比現在的聯合國好不了多少。
對於這種情況,從中央到地方,有很多人憂心如焚,這樣下去不是再分裂就是重歸英帝國了。為了解決這個難題,他們首先想到的是在現有體制內解決,還是人治,找個能幹的人來當議會總統,於是選舉當了五年州長的漢考克二度出任國家元首。
盛情難卻,漢考克辭了馬薩諸塞州長,出任議會總統。可是他心有餘而力不足,首先他骨子裡是個商人,沒有什麼治國能力。其次他自身難保,病得很重,議會總統只能由別人代理,不到一年乾脆辭職,連辭職信都得別人代筆。病好了以後,繼續出任馬薩諸塞州長,直到死在任上。
漢考克已經是矬子裡面拔出來的將軍,他不成,其他人就更別想了。體制內解決走到了死衚衕,強化中央的呼聲佔了上風,美國開始了制憲過程。
作為憲法的《邦聯條例》已經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