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有力的精英的制約,它享有廣泛存在和不受挑戰的權威。因此,在歐洲,國家和社會之間的界限被明確地勾勒且爭議不斷,中國卻不存在類似的情況;在中國,邊界始終是模糊的,直到今天依然如此:沒有必要去界定它們,因為中國不存在互相競爭的社會團體。界限,只是一個組織約束和資源限制的實際問題。相比之下,在歐洲,自主、競爭的精英——貴族、牧師和市民,都在為限制國家的權力而戰鬥。歐洲國家和精英之間的競爭,與教堂和階級緊密相連;但是在中國,學者、農民、商人和藝人的功能分化,並沒有轉化為獨立的權力基礎或制度化的聲音。
要治理的疆界太過廣闊,中國沒有——也不能——單純依靠或主要依賴武力高壓政策來行使其統治。那樣做既不合理也不可行,實施起來所需要的資源也是極其可觀的。與日本相比,中國的武裝力量確實仍然顯得比較薄弱,至少到20世紀初葉還是如此。相反,國家權力主要依靠透過高壓政治來強化服從觀念。在明朝和清朝,封建政權想盡辦法向國民灌輸在儒家思想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共同價值觀和文化體系。相比之下,歐洲恰好相反:歐洲人並不把灌輸價值觀和文化思想當成國家的責任,19世紀末葉以前這些職責一直都由教堂來履行。無論是中國的普通民眾還是精英人士,都認為這種道德教義本身是可取的,而且也是行使社會控制的一種手段。對精英層而言,國家要求學校必須教授儒家經書,同時它還成為科舉考試的應試科目。另外,它還促使普通民眾遵守儒家教義,就連皇帝在處理社會等級和納稅等事務需釋出敕令時,也頻繁地採用道德的論調。中國還試圖宣揚對神靈的尊崇,同時極力壓制那些它認為會造成社會*的潛在因素。
除了宗教控制,中國在這些問題上比歐洲先進數百年,後者是到19世紀末葉現代民族國家和民族主義出現之後,才開始關注這些問題。正如歷史學家王國斌所說:“從中國人的角度來看,正因為缺乏對教育和道德教化的關注,歐洲的統治才會遭遇根本限制,教育和道德教化在歐洲統治中的重要性,絲毫不亞於政治體制可能在中國發揮的作用。”同樣的說法可以用來描述中國實行戶籍登記制度以便維持社會秩序和預防社會*。進行社會控制的關鍵是家族和血統,這一點從古至今都是中國社會的重要特徵,中國對家族和血統的重視程度遠遠超過了歐洲。家族或血統關係盤根錯節,均以追溯男性祖先為特徵(1949年新中國成立時,還只有不到500個姓),它們都是建立在正式成員關係基礎之上的。每個家族都享有很大的權力,通常會排斥外姓人,因而也會造成社會的分化。
封建國家非常清楚善政的重要性和剋制的必要性。善政思想與儒家傳統密切相連,後者著重強調統治者的道德責任。例如,皇朝統治的一個持續性特徵在於一種認知,即稅收必須保持在較低的水平,以便農民豐衣足食,從而促進整個社會的和諧,避免抵制和反抗。這裡也不缺乏問責制:皇帝的權力拜上天所賜,因此只要統治者治理不善,他的權力就可能被剝奪。在周王朝統治期間,周王首次闡明他治理國家是遵“天命”,自己是“天子”,民眾要忠於天子的統治,宣稱統治者必須對引導人類社會的最高道德力量負責。
第三章中國:動盪的歷史與翻天覆地的變化(8)
中國人的天子概念,不同於西方人認為宇宙是由神明創造和控制的看法,對於中國人來說,天子勝於一切,但他並非造物主。與西方人“君權神授”學說不同,天建立在“生”的基礎之上,上天的子民透過道德獲取力量,這一做法使人民不會質疑統治基礎,只去思考皇帝的道德統治及其政策是否合理。連年的收成不佳、日益嚴重的貧困現象、一系列自然災害(例如洪水、地震)發生之後,人們可能會質疑皇帝的統治權力:這種日益增長的合法性危機,可能導致和經受聲勢浩大的民眾暴動,歷史上最後一次大規模暴動,是19世紀的太平天國反對清朝統治的運動,那時,上千萬的民眾都開始相信:天命已經召回。
中國關於道德作用的假定,只是它如何看待自己的責任這一極其廣泛概念的一部分。天命意味著,國家在干預社會生態和經濟問題的同時,還要調節人民的生活,這是他們的職責。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國家管理糧倉儲備以確保糧食的供應能相對滿足人們的需求,從而保持糧價穩定,這可以追溯到元朝甚至更早。國家還對一些從時間標準來衡量可謂規模龐大的基建專案,例如為防止乾旱而治理黃河、建設大運河等承擔責任。在上述每一個問題中,中國人眼中的“國家”責任與歐洲的都大相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