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3 / 4)

小說:[亂世佳人]重愛 作者:千頃寒

所監獄去。我對監獄長說我和大多數判無期的罪犯不同,我進來是因為殺了該殺的,而且我要打北方佬。監獄長覺得我言之有理,就把我悄悄夾在其他犯人裡邊,一塊兒放出來了。”

☆、第六十八章 保護

阿爾奇費力的說完話後停下來呼哧呼哧地喘氣,那隻剩餘的獨眼看著斯佳麗。

玫蘭妮偷偷捏了捏斯佳麗的手心,微微笑著。

斯佳麗使勁嚥了一口唾沫,終於敷衍地‘嗯’了一聲。

這個老頭兒真是太傻,佐治亞州剝奪了他一生中最珍貴的四十年光陰,他卻樂意為它而戰,還把一條腿和一隻眼睛大方的奉獻了出去。

‘我們所有南方人,無論門第地位的高低,都是感情用事的傻瓜,把自己的生命看得比毫無意義的言論還要輕。’

這短短一瞬間斯佳麗回想起戰爭初期瑞特說過的那些辛辣的話,她想起他說他絕對不會為這個唾棄他的聯邦而戰,但是到了緊急關頭,他還是為它打戰去了,這和阿爾奇的情況是一樣的。

也正因為忽然想到了瑞特,斯佳麗自以為堅硬的心一軟,雷聲大雨點小的、輕輕放過了阿爾奇。

“我不管阿爾奇過去的經歷,我只認一點,在這個家裡,女性必須受到尊重,哪怕只是偽裝的。玫蘭妮,如果你能說服他,那這件事我就不插手了;你要知道,喜歡來我們家的太太小姐們太多了,我不希望她們感覺不愉快。”

阿爾奇就這樣在佩蒂的地窖裡住下了。

他是個沉默寡言的人,別人不跟他說話,他也高興一聲不吭。他也一時半會找不到工作,因為他回答別人問話的時候,老是含含糊糊地令人聽不清楚。

每天早上他從地窖裡出來,就坐在佩蒂姑媽房前的臺階上,一面嚼菸葉,一面啐唾沫。在他的腰帶上毫不掩飾的掛著一支沉甸甸的手槍,破舊的皮靴筒子口上還露著一把單刃獵刀的刀柄。

阿爾奇憎恨黑人,家裡的黑人也知道這事,所以怕他。

廚娘、還有普莉西從他身旁走過總是攝手攝腳地不敢出聲。

就連彼得大叔也很怕阿爾奇,只是比怕魔鬼和三K黨稍微強一點罷了。

除了原有的手槍和獵刀以外,阿爾奇又增加了一把手槍,他在黑人中間,真是遠近聞名。他用不著真的撥出手槍,甚至不必往腰帶上伸手,只憑那股心理上的威勢就足夠讓黑人懾服了。在阿爾奇聽得見的範圍內,黑人是連笑也不敢笑的。

他既無禮,又骯髒,甚至身上還有股怪味,但是他能解決斯佳麗出門的問題。

斯佳麗如今去鋸木廠或者就快要完工的書店檢視時,就要求阿爾奇接送她,他緊緊跟在斯佳麗身後,寸步不離。

於是人們就不經意地看見了,一個模樣粗暴骯髒的瘸腿老頭,載著一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名門閨秀,在桃樹街尾乃至五角廣場、火車站附近散漫的轉悠。

沒多久,亞特蘭大的貴人們就對這個奇怪的組合看慣了,看慣了以後,女士們就開始越來越羨慕斯佳麗能夠行動自由。

自從世道亂了以後,女士們幾乎是不敢單獨出門了,即便是進城買東西,也一定六七個人結伴而行。

可是女人們天生就喜歡社交活動,這樣一來她們就坐立不安,只得暫時把自尊心撂在一旁,懇求斯佳麗把阿爾奇借給她們用用。

斯佳麗通情達理的表示,只要自己不急著出門,別的太太小姐們叫他去效力是完全可以的。

阿爾奇轉眼間就彷彿成了亞特蘭大專營保鏢行業的人,太太小姐們爭先恐後地在他閒暇的時候僱用他。

這是隻有在這個時代才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

在戰前,貴婦們連廚房也不會讓他進的,她們頂多在後門口拿給他一些吃的,就把他打發走了。

現在她們卻都歡迎阿爾奇,因為有他在場就感到安全。

幾乎每天早上吃早餐的時候,都有一個孩子或者黑人僕人送來一張條子,上面寫道:“今天下午能否讓我僱用一下阿爾奇,我要乘馬車到公墓去獻花。”

或者說:“我要去五角廣場那邊買一頂帽子。”

“我想讓阿爾奇趕車送內利姑媽出去兜兜風。”

還有的說:“我需要到彼得斯大街去一趟,但爺爺身體不大好,不能陪我去,能不能讓阿爾奇來一趟。”

阿爾奇以保鏢為業,保護婦女的安全,每天都趕車去接送太太小姐們。

他對她們統統表現出同樣的、毫不妥協的鄙視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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