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年之後的2008年8月,美國房貸兩大巨頭——房利美和房地美股價出現了暴跌,導致持有“兩房”債券的金融機構大面積虧損。美國財政部和美聯儲被迫接管“兩房”,試圖表明政府應對危機的決心。
遺憾的是,美國政府的決心到此時已無回天之力了!
三、揮舞的“潘多拉之手”(1)
如果說是美豔的潘多拉放出了至今仍在禍害人類的多種幽靈,那麼,如今已開始席捲世界、令多國心驚膽戰的華爾街金融幽靈,正是華爾街人自己親手製造的。這又一次印證了資本的墳墓是自己掘開的不變原理。
1.華爾街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回想起金融投機家索羅斯也曾毫不吝嗇地把CDS市場稱作“隨時可能掉下來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這位譭譽參半的金融狂人也著實有他那令人可愛的一面。儘管這種可愛顯得不倫不類。
眾所周知,市場的本性就是見好就上。就像其他的金融創新產品一樣,CDS的發明也源於市場的特殊需要。所以,CDS的發展,對於美國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和分配,以及債券市場的流動性,都曾有過不小的幫助。
如果對前文所述的CDS做法進行簡單歸納,就可以這樣看待:A公司向B銀行借款,B從中賺取利息;假如A破產,B可能連本金都不保。於是由金融公司C為B提供保險,B每年支付給C保費。如果A破產,C公司保障B銀行的本金;如果A按時償還,B的保費就成了C的盈利。
但歷史已經證明,看似精心設計出來的金融創新產品,越複雜也就越有可能翻船擱淺。誕生於華爾街的CDS也不例外,只是其中有些問題表現得格外突出。
較為明顯的就是:CDS交易並不是透過公開市場來成交,而是合同雙方私下的交易。因此CDS價格不是公開的,各銀行只是透過電子郵件向顧客報價。CDS的定價也不像股票那樣由市場定價,而是靠銀行機構利用電腦模型來估算它的價值。更為要命的,在這個龐大的市場體系中,沒有任何機制能夠確認簽約雙方一定具有履約能力。
這表明,從誕生之日起,CDS這種交易就沒有受到證券交易所任何監管,完全是在交易對手間直接互換,故也被稱為櫃檯交易(Over…the…counter,OTC)。也就是說在最初成交CDS時,並沒有任何機制來檢查保證文中的“C”有足夠的儲備資本。這種方式後來逐漸為券商、保險公司、社保基金、對沖基金所熱衷。近年來這一衍生品的參照物又擴充套件到了利率、股指、天氣、石油價格等,催生了利率違約掉期(Interest Rate S,IRS)市場和股票違約掉期(Equity Default S,EDS)市場。而其原來分散風險的目的也被冒險豪賭所替代了。
最初,當CDS交易的圈子還較小時,參與者彼此都還知根知底,也都熟悉CDS運作的規則,所以交易對手風險不足為憂慮。但2000年後,受到巨大利益誘惑,越來越多的機構開始參與CDS交易,形成了相當規模的二級市場。這其中,有大量的CDS合同交易轉手了十幾次,而眾多的交易者財力背景卻參差不齊。特別是對沖基金成為CDS賣方時,交易對手的風險就可想而知了。因為一旦發債公司破產,對沖基金就要付款給買方,但根本沒有履約能力的對沖基金,在美國大量存在著。
然而,這些敢於試驗最新金融遊戲的對沖基金卻一度成為CDS的重要交易方。由於CDS的保險費只是所擔保的相關債券的幾個百分點,不需要大量資本,比現金債券流動性強,自然是間接投資或賣空債券市場的方便工具。所以短短几年內,對沖基金就佔到了CDS交易總額的三分之一。
巴菲特早在2002年致股東的年終報告中指出:“除非衍生品合同是有抵押或保證的,否則它們最終的價值將取決於交易對手的信譽……衍生品合同的範圍就是人的想象力的極限。”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三、揮舞的“潘多拉之手”(2)
隨著CDS雪球越滾越大,人們也越來越無法真正測量到其中的風險。因為美國相關監管機構沒有形成相應的有效管理體制,使得CDS合同的執行和操作、支付風險、交易對手風險等,都在隨著它規模的擴大而膨脹,直至後來的深不可測。當其中的任意一個環節出點亂子,人們首先感到的就是前景不太妙了。
索羅斯就曾如此評論:“允許CDS市場發展到如此規模而沒有政府監控,實在是不可思議的。”
但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