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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政府的這一努力註定艱辛。從各級地方政府、甚至到農村集體、農民個人為了獲得土地溢價,都在或明或暗的進行抗爭,雖然這些主體之間的利益未必能夠協調,但在獲得土地使用權溢價方面,立場出奇地一致。
以租代徵的資料說明了這一點。從已經統計出來的70個城市看,這些城市新增建設用地中,屬於“以租代徵”的宗數就佔了9%,面積佔。其中最突出的城市,110萬畝鄉鎮企業用地中,屬於“以租代徵”的就有73萬畝,佔到了建設用地總面積的。而簽訂以租代徵的主體,受制於農村集體所有的形式,或是鄉鎮政府,或是村委會,或是農民個人,不可能到縣級以上政府,雖然縣級以上的政府很可能樂觀其成。
實際上,由於以租代徵和小產權房等形式無法獲得法律的保護,對於農民也罷,徵地辦工廠的人也罷,在賺得眼前利益的同時,也等於把自己置於火山口上,同時不可能獲得合法化下的高額溢價。臺灣地區上世紀中葉的土地改革不同,由於政府做了大量工作,農民得到了土地並不急於出售,而是透過土地入股分紅或坐等土地溢價,成為中上收入階層,農民收入的提高過程其實是解決社會矛盾、共同進入工業時代的過程。
要解決以租代徵問題,關鍵是讓土地產權制度與土地收益權更加明晰,當農民聽從中央政府指令並因此從土地中獲得了更多的收益,他們就會成為中央政策的自覺維護者,而不是瓦解者。無論刑法民法、公法私法,對於市場主體而言,公平的土地利益分配才是最高原則。除非中央政府的政策可以使農民得到更多的長期收益,否則,我們將看到土地督察部門四處奔走、一個百日行動接著一個百日行動的窘境,因為他們在與人們的逐利本性對抗(2007…09…18)
為何囤地囤個沒完
一份房地產開發商囤地10億平方米的報告,掀起軒然大波。人們在找到房地產開發商無良證據的同時,也對囤地問題的成因表示嚴重關注。
不僅開發商囤地了10億平方米,國家土地儲備中心也在囤積大量土地,從2002年到2006年,全國計劃的住宅用地供應量為21億平方米,而所有房地產購置土地總量僅億平方米,這樣的數字具有爆炸性。 。。
第二篇第一章 土地真相(10)
先不說這份報告的資料過於粗疏,透過計算近10年來全國土地購置和開發面積之間的差額,得出開發商囤地10億平方米的結論,而不考慮生地熟地與開發年限的區別,是站不住腳的。北師大金融繫有關人士也承認,這個報告採用的資料主要來自國家統計局統計年鑑及上市公司公開的財務報表,“資料方法都不能算是最成型的”。但從這份報告可以得出明確的結論,土地已經成為重要的投資品種,也幾乎是最有收益的投資品種,房地產這兩年的投資平均收益明顯高於股市。
囤地成風的主因是,土地已經成為最值錢的投資品種,一年時間同一區域的土地價格成倍增長不是什麼新鮮事。由於住宅土地只能在政府與有資質的開發商之間流轉,相當於關起門來給土地定價,囤地者只能在土地儲備中心與開發商之間產生,成本最後必然轉嫁至終端消費者。
有兩大因素在助推地價:一是宏觀經濟層面的通脹背景。在通脹時代,土地這類實物資產成為最佳保值手段。其實,不僅土地,幾乎所有的煤、電、油、黃金、藝術收藏品、古玩等價格都在上漲,只不過由於土地資金動輒數億,關係到民生,因此受到格外的關注。二是土地供應量受限。土地不是普通商品,可以無限生產,我國要保障18億畝耕地的紅線,對土地實行最嚴厲的管制,而出於種種利益考量,地方政府推出土地規劃性不強,或者推出土地少於計劃,因此造成市場強烈的上漲預期。兩個因素疊加,形成地王頻出、囤地氾濫的情況。
對於開發商而言,由於土地價格的漲幅使其坐收土地溢價,或者因提前購置土地,使土地成本與終端售價之間的利潤急劇增厚,囤地成為理性選擇。融資渠道等因素加劇了囤地現象,原因是受到各種政策限制之後,房地產從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轉向直接融資為主。而投資者看房地產公司有沒有價值,除了現金流、回款額等專案之外,土地儲備成為最重要的指標。一家上市公司股價高不高,就看其土地儲備多不多。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迴圈,即便房地產商以高價拍得土地,也能從資本市場上得到源源不斷近乎零成本的現金流,投資者與被投資者互相助長,形成瘋狂的土地情結。
值得一提的是,囤地背